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秩序更加优化、法治环境更加规范,校园安全工作更加有效,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出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区教育局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目标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使全市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从公安司法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同志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要求今年全县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率达到100%。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法制课、模拟法庭、主题团队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2.举办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讲活动。教育局将邀请公检法专业人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成宣讲团,普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常识,剖析当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家校联合,共同推进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召开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家长会,邀请在政法部门工作的学生家长作专题报告,召开有部分学生家长、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如何在中小学生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客观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
4.全区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举办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组织学生人人参与,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和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5.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师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安全用电、防火、野外生存等安全知识和如何预防意外事故发生、溺水、触电的急救常识,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药物中毒的急救常识及体育运动损伤、火灾、地震的避险救护等基本急救常识。通过采取消防紧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军训、安全趣味运动会等多种活动,提高师生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二)维护校园治安,优化育人环境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2.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有一支安全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护网络。
3.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必要时实行验证检查。严格审查门卫资质,门卫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并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不得聘用老弱病残人员担当门卫。
4.加强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的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制度和工作规则,规范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科研工作,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逐步构建家、校、社一体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三)加强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积极与辖区公安、执法、城建、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依法取缔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歌厅、台球室、网吧。整顿音像厅、书报刊摊,收缴带有色情、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整顿商服网点、摊区,取缔无证经营摊点、流动商贩,拆除私建滥建房屋,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学校和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五、工作步骤
这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4月20至4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校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把师生的注意力引导到创建活动上来。成立创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第二阶段:从4月28日至20xx年11月30日为实施阶段。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工
作目标和任务,围绕创建平安校园,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第三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出该项活动的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法制讲座、校园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使遵纪守法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2.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的同时,要认真排查校内及周边不安定因素,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稳定,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要健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重点部位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做好后进生的心理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妥善解决学校热点、难点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主要领导要承担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承担具体责任。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年级组,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宣传报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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