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现场安全带的使用,妥善保管安全带,延长使用寿命,发挥安全带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 安全带类型与用途:
1.1. 肩背安全带:长度为3米,一般在集装箱开锁、防台打加固、班轮海陆两侧拆打加固使用。 1.2. 腿吊连身双钩安全带:长度为1.5米,一般在班轮作业出现误锁时使用。 1.3. 腰带安全带:长度为2.5米,一般在班轮舱口边使用。 2. 安全带保管和使用维护:
2.1. 杂工班工具管理员负责安全带日常保管,借出、归还检查登记,保养维护。 2.2. 安全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变质、变形立即停止使用。
2.3. 安全带不宜接触120℃以上高温,明火和酸类物质,以及有锐角的坚硬物体和化学物品。 2.4. 安全带弄脏后可放入温水内用肥皂水轻轻擦洗,用清水洗净,晾干;严禁用开水清洗,在日光下暴
晒、火烤,不得存放在潮湿环境中。
2.5. 安全带使用一年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的时间。 3. 安全带使用规定:
3.1. 2米(或2米)以上高空作业,需使用安全带。
3.2. 借用安全带应根据实际作业内容,合理选择安全带,规范使用,妥善保管。 3.3. 须凭现场作业人员工作卡借用安全带,借用前要认真检查并与工具管理员做好确认。
3.4. 注意使用安全带方法:必须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佩戴时活动卡子要系紧,将绳、勾装入附袋
内,腰带穿在皮套内;安全带不准打结使用,安全钩要挂在安全绳圆环上使用。
3.5. 安全带借出后,借用人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应遵循当班借出、当班归还的原则,以免丢失。 3.6. 严禁将安全带携带进入候工室,以免造成损坏。
3.7. 安全带归还时,如工具管理员检查发现有损坏,使用人必须向工具管理员说明损坏的原因,工具管
理员做好记录并汇报。
3.8. 安全带归还工具房后,当班工具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无法维修分堆存放。 3.9. 安全带等工索具由现场作业室负责监管。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带禁止使用:
4.1.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检查有问题,修理不合格;
4.2. 腰带扣生锈不灵活;绳子连接处磨损严重;绳子明显磨损搭疙硬化;安全扣保险失灵;安全勾变形
弹簧失灵
4.3. 不是从工具房借出的;未有统一标志编号的;未经工具管理检查确认的
附:安全带的国家标准技术参数
国标要求 肩背安全带 腿吊连身双钩安全带 腰带安全带 安全绳
N(承重) 9806 5883.6 14709 14709 KG(承重) 1000 600 15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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