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
(河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张掖734000)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基于家庭联产承包模式的农村专业合
作社在农村逐渐兴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可,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鉴于此,文章从政府视角下对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研究,同时结合专家学者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观点对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探析。【关键词】政府;农村专业合作社;问题;建议【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6-0265-02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在我国农村地区迅速崛起的一种基层商业化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连接农户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它不仅能够让农民的产品适销对路,也能够为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问题。所以,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政策有效性的角度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都是现阶段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作为对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一种探索,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还存在诸如规模效益不明显、技术服务滞后、缺乏科学管理、资金不足等问题,怎样在发展过程中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关注点。一方面可以根据劳动力的自身优势进行合理分工,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1.3加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步伐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一方面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集中农户手中的闲置资金。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土地利用化程度不高问题,又可以为农民增收拓宽路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1基于政府视角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分析1.1加强农民之间的协作关系,提升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下,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这样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以山东某地木料专业合作社为例,在没有成立专业合作社之前,农户之间的木料交易主要通过分散的收购和倒卖获取经济利益,这种简单的买卖行为一方面由于经过层层转手最终利润较低,另一方面由于其分散的特征难以形成规模化运营,不具备市场竞争力[1]。在加入专业化合作社之后,通过场地扩大、资金投入等可以进行大规模的木料收购、销售,并且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相应的品种调整,降低市场风险。2基于政府视角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2.1缺乏资金支持,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通过调研发现,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多没有强大的资金后盾,规模较小,甚至有些合作社的成立仅仅是跟风而动,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农村专业合作社大都是由农户自发组织成立,但由于农民观念的差异和资产实力薄弱,很多专业合作社存在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合作社在进行农产品交易时存在应回笼资金没有及时到账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资金投入的积极性。2.2缺乏技术支持,经营状况较为散乱农产品实现价值的周期长、利润低、产品开发程度低等是长期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现阶段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导致农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同时部分地区的农业合作社没有规范化运作,存在管理混乱、分工不明、账目不清晰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发展。1.2有效拓宽就业渠道,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合理分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推动了农业经营模式由原来单一的生产种植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的转变。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拓宽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另2.3缺乏专业的市场调研,产品难以适应市场需求资金和技术上的短缺,加上农民经营理念的滞后,导致农业合作社很难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市场调查和产品分析,【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度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河西走廊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研究”(项目编号:QN2017023)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简介】牛杰,女,甘肃张掖人,硕士,河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等。
qiyekejiyufazhan
265
企业管理与发展也就难以对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体系有足够了解[2]。不以市场为导向,合作社的产品无法顺利销售,农产品的经济价值就难以实现,长此以往,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投入热情势必大大降低。3基于政府视角推动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农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浪潮下农民自发组织的产物,但我国农村地区面临的现实情况是农户分散并且想法不一、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家庭经营为主导致规模化程度低,这一系列问题要求政府在推进农业合作社进程中应处于主导地位。3.1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引导2006年10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在推动和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12月对该法案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限、农业合作社的投/融资模式等,为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3]。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很多地区有其发展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这就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制定出符合当地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3.2在政策方面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当前,我国诸多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偏低,组织与经营的实践经验较少,综合竞争力较弱,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扶持,具体可从2个方面着手:一是广泛推广新技术。政府不仅要加强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资力度,还要广泛推广农业新技术,帮助农业专业合作社拓宽获取农业新技术的渠道或路径,定期对农民开展新技术培训活动等。二是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扶持力度,例如通过设立专项财政拨款对农业合作社在土地承包、原材料选购等方面给予扶持,同时在税收方面对新成立的农业合作社给予适当减免,还应当防止某些个人、组织通过不正当手段套取国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信贷申请范围,合理降低信贷利息等[4]
。因此,政府部门在对农业合作社进行政策扶持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让有需要的农户和合作社得到实惠,也要防止政策滥用、冒用,从而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266
qiyekejiyufazhan
2018年第6期(总第440期)3.3构建灵活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人才引进机制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当一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吸引人才方面都处于劣势状态。对此,政府应加大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设力度,积极采用“软引进”措施为农业专业合作社输送人才。譬如,通过创建农业实验基地,积极吸引农业领域相关学者、专家等人才到农业实验基地开展工作,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与帮助。优秀的农业专家与学者,既能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经验指导,又能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最前沿的科技信息[5]。此外,政府还应鼓励农业学院与农业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力度,建设农业大学生实习基地,这样不仅可以为农业专业大学生提供充足的实践基地,而且还能够帮助农业专业合作社解决一系列理论知识问题等。4结语总之,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步与发展,不仅有助于促进农村的产业化步伐,而且有利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更能有效增加农民的整体收入。政府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在扶持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需要不断完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的可执行性,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政府的指导与监督等,进而实现政府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价值最大化。参考文献
1]宁俊飞,刘禹宏
从国外政府行为看我国农村合作社的
发展[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19(12):76-77,952]李长健,江晓华,唐欢庆
我国农村合作社与政府关系
的法律研究———
以农村合作社发展模式为视角[J]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12-163]赵玉石,刘亚娜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角
色与行为困境[J]社会科学战线,2018(3):196-2014]郭晓鸣,廖祖君,付娆
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
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三种农业产业化模式的比较———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7(4):40-47
5]曾淼,刘发志,曾磊
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
政府行为比较及其启示[J]金融与经济,2007(9):75-
78
[责任编辑:高海明]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