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各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与指挥,佩戴好工作卡,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接受安全教育,并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用具。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赤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睡眠不足或带病上岗作业。
三、 工作中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有狂妄和违章行为。不得随意拆除和挪用安全防护设施。
四、 二米以上的高处、临边、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必须使用可靠的登高用具,不得攀登,大雾天严防滑落。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严防落物。严禁交叉作业。
五、 高处安装与拆除外架、吊装施工区域,要设警戒区、挂警示牌、设专人看护。吊装施工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使用的机械设施与吊笼等物件验收完好,吊物下方不准站人,并试吊合格。
六、 大风大雨天,严禁露天的外架上、临边与设备上拆装、吊装施工,并做好防台风、防落物措施。
七、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安全接地,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做到持证上岗,定人定机,人走机仃,严禁私拆乱接电源。
八、 禁火区不得吸烟动火,高处焊割施工要使用接火斗等防火措施。
九、 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来往车辆,按指定道路行走,不得为走近路而穿越危险区,严禁翻越防护拦,行走要走安全通道,严防高空落物与洞井坠落。
十、 严禁攀登脚手架、井架或随吊盘上落: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设施、警告牌和标志等 不准随意拆除和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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