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美频《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21日 16版)
我国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平均增速6.9%,低于全年增长目标,这是自2009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长首次跌破7%。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我国区域(县域、市域和省域)经济也进入了低增长的时代,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间接融资市场中,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虽然当前我国已进入了负利率时代,但负利率并没有缓解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这是因为当前我国利率并没有完全市场化: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而民间金融利率较高。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而商业银行一般是风险规避者,所以商业银行很少给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只好把融资的主要渠道转向利率较高的民间金融。
二是中小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以主板、二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但一般的中小企业很难登陆主板和二板市场,在新三板挂牌的门槛和条件也较高,很多中小企业对此望而却步。大多数中小企业选择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由于挂牌中小企业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挂牌后的融资服务难以跟进。资本市场融资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仍旧是困难重重。
三是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地方政府财源锐减。目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而人口逐渐向大城市集中,房地产持续低迷,所以大多数区域的地方政府靠土地财政作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由于这些地方企业数量较少,实力较弱,政府能收取的税收也有限。在土地财政难以为继而税收收入难以增长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财源锐减。
四是农业生产风险大,农民贷款难。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都较小,农业生产抗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农产品价格多变,市场风险较大,因此银行不愿意向农民贷款。
此外,大多数区域经济中还存在产业链条薄弱,新型城镇化缺少建设资金和盲目建设等问题。
县域金融工程是当前区域经济难题的破解之道
县域金融工程由金融规划工程、金融创新工程、企业上市工程、资源整合工程、产业金融工程、保险业金融工程、新型城镇化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工程、区域要素市场建设、综合扶贫金融工程等部分组成。这些工程是破解上述区域经济发展难题的有力武器。
首先,只有通过金融创新工程才能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因为金融创新工程利用地方政府、银行、保险和社会资金,开发专门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创新型金融工具,从而使银行愿意贷、中小企业贷得起。
其次,企业上市工程通过培育一批地方优质企业走上资本市场,一方面实现直接融资,另一方面拓展业务空间,同时在产业金融工程的配合下,培育有竞争优势的区域产业链,实现产业壮、企业强的局面。在企业上市过程中,企业财务制度得到规范,地方税收自然会增加。
最后,保险业工程通过地方政府、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参与保险业,扩大现有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险力度,从而大大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通过区域要素市场建设,区域经济中农产品的市场风险也能得到很大程度的化解。
此外,通过新型城镇金融工程,能解决区域经济中新型城镇化资金缺乏和建设盲目性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所有的这些金融创新,都要在金融风险管理工程的严密监控之下。
县域金融工程在区域经济的应用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系统推进县域金融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逐步实
现由间接融资一轮驱动向依靠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民间金融市场等多轮驱动转变的格局,做大县域融资总量、优化融资结构。
坚持创新引领,提升县域金融创新活力。一方面,积极引导国有商业银行恢复县域网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向县域下沉网点和服务;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引进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同时,大力推进信贷产品创新。
坚持多轮驱动,增强县域金融创新动力。首先,充分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着力提高县域贷存比。其次,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县域融资渠道。最后,结合县域经济实际,积极推动“三农”保险扩面提标,推动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加强与保险公司总部合作。
坚持财税金融联动,优化县域金融资源配置。完善“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奖励政策,鼓励更多优质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组建区域再担保集团,加强区域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加快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使“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户在无抵押和无担保的条件下,以合理的融资成本获得银行贷款。探索开展洪水巨灾保险试点,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坚持优化金融生态,强化县域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社会信用资源,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组织开展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和县域保险工作考评。加强与“一行三局”及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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