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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

2022-11-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江山市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

一、园舍、设备: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应坚固、安全、适用、无安全隐患,并建有安全疏散通道,周围环境应无危险、无污染、无严重噪音。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以及影响采光的范围内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应独立设置,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设施必须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4、设有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且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

5、有安全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达1.5平方米以上,并开辟沙地和种植园地,同时应配备必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活动设施。

6、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橱、茶杯箱、毛巾架,有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的玩具(人均不少于3件)和图书(人均不少于5本),有必备的教具(积木、积塑和自制玩具)和教育设备(班班有风琴或钢琴等)。以及保证幼儿教育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7、有值班室、晨检室、保健室(橱)、教职工办公室、教职工厕所等服务用房;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消毒柜;有配套的室内多功能活动室。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教职工值班室、家长接待室等。

二、人员配备

8、幼儿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幼儿园1:6—1:7;寄宿制幼儿园平均1:4—1:5。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10、幼儿园园长应符合《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11、幼儿园的教师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园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12、幼儿园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保健人员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医师应医学院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接受过保健培训,取得保健员资格。

13、幼儿园的保育员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一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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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幼儿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三、办园经费:

15、幼儿园的经费由主办者负责筹措。主办者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扩建、添置必要设备设施、为教师提供保障等稳定的经费来源。

16、幼儿园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7、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招生、编班:

18、 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

19、 新入园的幼儿均应由当地分管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体格检查,入园时应查验婴幼儿的儿童保健卡(册),合格者方可入园。

20、 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

21、 每班幼儿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周岁至六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22、 严禁与小学生复式编班。 五、园务管理:

23、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认真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

24、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或负责人在主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领导幼儿园的工作。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民主决议。幼儿园应为幼儿的发展提供安定的环境,保证园长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或辞退园长和教师。

25、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6、开办食堂应有卫生部门下发的《卫生许可证》,加强饮食、营养管理,做好营养计算和测评工作;厨房清洁卫生、明亮,有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餐具、用具要消毒,餐点保质保量,防止食物中毒。保证供给幼儿卫生安全的饮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27、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作息制度、岗位责任制、卫生保健、财务管理、安全防护和检查、档案管理等)。

28、建立工作人员、幼儿名册和幼儿健康档案,按时做好统计报表(含卫生保健报表)工作,定期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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