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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书四篇(可编辑)

2022-12-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租赁协议书四篇

租赁协议书篇1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自有车辆牌照指标租赁给乙方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有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壹年,自甲方办理车牌给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租赁费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赁费用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车牌交给乙方当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给甲方__元整。

四、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支付并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应购买第三方保险(保额50万),因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和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与甲方无关。 六、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在为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办理年检、保险、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时,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对租赁车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租赁、转借等。

九、乙方对自行购买的车辆财产拥有不可争议的所有权; 十、租赁期满后,乙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另议。如不续租,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甲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如果乙方车牌摇号中签,则双方办理车牌转出手续,甲方按租赁未使用月数退还剩余租赁费用。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 联系 联系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篇2

出租方:长沙县__乡茶塘村委会(甲方) 承租方: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公平、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将茶塘村所属石江塘组、洞子屋组等耕地和山地租给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物科技工程研发、生产基地,暂定名为:生物科技观光园。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特订立意向书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

茶塘村位于长沙县政府星沙城东,从县城至村部五公里路程;开元东路以北,毗邻星沙产业基地;京港澳绕城高速穿过村内15个组。乙方科技观光园用地位于甲方石江塘组、洞子屋组,使用面积约500亩,地理位置适中,适宜于生物科技项目投资。 二、流转土地的范围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茶塘村石江塘组、洞子屋组等的耕地、水塘、山地流转出租给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物科技工程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生产、试验腐植酸有机膏肥等腐植酸系列产品,

建设生物科技观光园。具体界线四至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三、租用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租用期限按土地流转法规定确定为5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为:自乙方可以对租用地块全部勘址、放线完毕,可以正式动工修建围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耕地(包括水塘、

水渠等在内)元;山地元。 五、青苗补偿费:

耕地、水渠元/亩;水塘成鱼补偿元/亩;山地林木元/亩。上述青苗补偿费为土地交付时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完毕后乙方无需再次支付青苗补偿费。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总面积付款。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分别于当年元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支付。

七、双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关手续。

甲方应协调村组与乙方所租用的土地手续,凡已出租给农户的,由甲方组织该农户签字同意流转,并由所在村组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确认在农户承租到期后,不再对该土地进行新一轮土地承租或新一轮承租后新承租户全部接受本协议条件继续将承租土地租给乙方使用,确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土地,都必须征得每一个农户的同意,必须与每一个农户签订协议书,必须有每一个农户的签字和手印。每一个农户签字和按手印时,必须有乙方人员在场,并有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留存乙方。

3、甲方应尽心、尽责、尽职为乙方服好务,协调周边关系,及时协助乙方协调解决周边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对乙方的使用、经营管理流转土地没有任何不利影响,如有任何不利影响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各种社会活动。

2、乙方从事生产必须是环保产品,对地方环境应无污染。 3、对流转土地不擅自改变用途,不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4、从事生产、生活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尽量处理好周边农户的关系

5、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八、乙方(包括科技园)在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社会福利、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甲方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供电、道路交通、排污及税费减免返还等等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流转政策乙方有权建造房屋和设施用于该流转项目作为相关配套使用,乙方应予以配合协调县乡政府同意并及时办理规划建设审批证照手续。

十、如遇规划调整,土地征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乙方按高科技产业落地政策优先、优惠乙方征收使用,确保乙方产业的长远发展。

十一、乙方投资资产的约定:

1、在承租期内,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甲方取得的有关乙方投入的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地上的固定资产征收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以保证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满后,甲方亦需尽可能的优先让乙方继续租用。如果乙方放弃继续租用则按照如下原则处理:植物、设备、设施由乙方处理,地上房屋作价处理优先售给甲方,其余的留归乙方。 十二、双方达成意向后,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约,或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还给乙方且不计息。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的一份交组;一份交政府。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长沙县__乡茶塘村委会代表: 乙方: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二0__年九月日

租赁协议书篇3

甲方:__商厦有限公司 乙方:

__商厦有限公司是梨城的商业巨擘。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方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广告租赁数量:共五个广告位,(另附赠三块二楼户外小广告牌)。

2、广告租赁地点:__购物中心户外立面广告(由西至东的位置排列分别为①、②、③、④、⑧号为租赁广告的发布地点。) 3、甲方同意将__商厦楼层以外由东侧至西面,约437平方米的广告位置租赁给乙方做广告宣传使用。

4、乙方自行负责对媒体的广告招商、管理、制作及维修、维护。

5、广告承租费为每年每块7000.00元;期限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为止:承租费的.交纳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由乙方每年提前二十天一次性付给甲方。

6、付款方式:第一年首付人民币肆万元整,余款壹拾肆万元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20__年1月1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35000.00元;20__年1月1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35000.00元;

20__年1月1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35000.00元;20__年1月1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35000.00元)。

7、广告租赁费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00元整。

8、协议生效之日起,涉及到的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因素,均由乙方协调:本合同所签订的租赁期限为五年零六个月。 9、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利让乙方更正广告内容。 10、广告样稿如需审批,由甲方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乙方协助提供审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费。 2、广告承租从协议签字之日起执行;不允许梨树县商场行业,在甲方外立面广告上出现。

3、在乙方承租过程中,无论有无商户甲方不得擅自将其广告位置转让或租赁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广告应出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同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空位或不规则的告体出现。

4、乙方有义务保障广告载体安装期间和安装后的安全性,乙方应严格把握施工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发布、给予制约。

5、乙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合理工作给予配合;乙方转租时需__商厦审核后,审核无异议方可加盖公章,乙方应给予配合。

6、乙方有义务对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事由和情节书面告知甲方;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楼体或亮化等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合理工作给予配合;因乙方原因,从楼体掉下的所有物体;给行人身体、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地震灾害、水灾、火灾等),造成的广告载体的损毁,由甲方按损毁期间顺延期限。

2、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篇4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服务同意书系由手机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用户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之专用行动电话、旅充配件组等游_________手机租赁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之使用人相关条款。

第二条契约成立

1.本同意书系指申请人在同意本使用条款前提下,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上填入必要资料,且保证所填写资料皆为真实,本公司亦同意按照约定事项行使时,本服务契约书始为生效。 2.本公司有权不同意申请人之租用申请,其情形例之如后: (1)库存不足或其他或无法按照契约内容提供该商品之情形。

(2)申请人不支付本服务相关之费用,或曾有积欠或对本服务之推动造成困扰。 第三条服务范围

本服务受_________法管理,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并须依照本公司所提供之拨号方式方可拨通电话。 第四条租用期间

1.本服务之最低使用期限为三日,申请人原则上可于申请表格中所填入之预定回国日之次日,将手机与配件依本公司规定之方式归还。

2.本服务一经完成预约、付费、取机手续,租用申请书所记载之租借期间即不可变更。如申请人因故较申请预定日期晚出国时,本公司仍依申请人原登记日期起算租金,若因此延长使用期间,须加计租金。

第五条租用时间的延长与加计费用

1.申请人若需延长使用期间,须于使用期间结束之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延长期间以每日租金加计,回国后以押金抵扣,若押金不足抵扣,则须缴足之。

2.申请人若未于归还预定日之前办妥本条款1项之手续,且未将本手机与配件归还时,本公司得立即采取停止通话之处置。

第六条租用期间之计算与手机配件组之取件日及归还日 1.租用期间,以申请人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内所填入之出国预定日起,至回国预定日止。

2.原则上,归还预定日为申请人回国预定日之次日。回国后若过了归还预定日仍未归还手机与配件组时,得要求申请人支付延迟期间之租金及损害赔偿。 第七条契约之取消

申请人在加入本服务契约后,因故取消申请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1.申请人若在出国预定日的三天前告知取消,无须支付任何手续费。

2.若在出国预定日的前二日、或前一日或当日方告知取消,一律须支付手续费_________。

3.如手机已送出:除《手续费》外,尚需往返运费(_________元)。

4.退机:一律由本公司联络宅配公司取件。

5.退款:扣除《手续费》、或运费、或加计租金,余款于提出取消确认后二周内退回至申请人所指定帐户。 第八条解除契约

1.申请人若发生任何下列情形时,本公司得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形下,立即停止通话并解除契约,同时,申请人须立即将手机与配件归还本公司,并负担因解除契约所产生之损害及赔偿。 (1)申请人违反本契约所规定之义务事项时。 (2)违反本契约之任一条款时。

(3)发现申请人于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中所记载之内容与事实不符时。

(4)申请人之信用状况不良,经本公司判断无法继续履行契约时。

2.若于使用期间中解除契约,本公司将不归还未使用之租金、押金与赔偿费用。 第九条本服务的费用:

1.租金:一天_________元,一星期为_________元,逾期一日加收_________元,以出租日至归还日计算,运送期间不计。

2.押金:每支_________元(信用卡授权,若手机有延迟归还、损毁、遗失等情形发生时,则进行扣款)。

3.通话费:拨打_________国内每_________秒元,拨打国际电话每_________秒_________元,不分时段、地区采均一费率计算。

第十条付款方式

1.租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2.押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3.通话费:通话明细于回国后两周内寄出,确认无误后由_________直接从申请人信用卡扣款,扣款日期于通话明细通知单告知,通话费为_________国内消费,本公司无法开立发票,但可提供_________领受书与通话明细以供报帐用。

4.其他费用:如原号设定、延迟归还赔偿损失等费用,均从顾客所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由本公司开立相关发票。 第十一条取机、还机

1.取机:填妥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付清租金,即完成本服务手续。为安排出机作业及确保权益,请立即将本申请书回传客服中心。客服人员收到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将联络出机(机场取机或免费宅配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2.还机:申请人回国后,可至_________机场_________直接还机,或最迟次日前,须将手机随身包(含手机与旅充)装入附赠牛皮纸袋内至便利商店或邮局托运寄回本公司。 第十二条申请人的义务

申请人应谨慎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将本手机与配件使用于通讯以外之目的。

第十三条手机与配件的遭窃、遗失、损毁之赔偿 1.本手机与配件一旦遭窃、遗失、损毁时,申请人应即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立即采取停止通话处置。自发生遭窃、遗失当日起,至申请人通知本公司为止其间之通话费用,不论其是否为申请人所用,皆需由申请人负担。

2.此外,自失窃、遗失当日起至回国预定日为止之租金与押金,仍须由申请人负担。

3.若遇本手机与配件遭窃、遗失、损毁时,申请人须支付以下金额。

(1)手机遗失或损坏赔_________元, (2)充电器遗失或损坏赔_________元, (3)面板损伤赔_________元,

(4)包装袋遗失赔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手机与配件的使用限制

1.本服务所使用之手机与配件仅限于_________地区使用。 2.若因下列各项限制,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时,申请人无异议,表示同意不得归责本公司:

(1)本手机的发话与受话,有被偷听的可能性。 (2)本手机在_________国内,因手机所属_________电信公司因电信设备障碍、阻断、电波覆盖、工程维修等导致电讯不能传达、通讯不良、断讯或其它无法使用的情形。

(3)本手机与配件可能有事先本公司不能预知的功能与零件临时故障的情形。

第十五条与本公司之联系

申请人在本手机与配件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通话时,应立即与本公司联络。在发生问题时,若因申请人未立即与本公司连络所导致的损害,除本公司应负之责任外,其余不得归责本公司。 第十六条禁止转让使用

申请人不得将租用本手机与配件及自本公司所获之权利,转让、典当或转借给第三者,并不得做出侵害与本手机配件组有关

之权利的行为。若违反者,本公司得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形下,立即停止通话并解除契约,同时申请人须立即将手机与配件归还本公司,并负担因解除契约所产生之损害及赔偿。 第十七条不担保契约

若因申请人无法将本手机与配件用于通讯等目的,而导致申请人及第三者权益受损时,无论其原因为何,申请人无异议,表示同意不得归责本公司。 第十八条同意管辖

本公司和申请人之间,若因本契约内容而产生诉讼问题时,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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