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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施工质量的强制性条文

2021-10-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人防施工质量的强制性条文

1.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

1.1.1结构工程

(1) 模板工程

4.8.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 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2) 钢筋工程

4.9.2钢筋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 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 混凝土工程

4.10.3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实验,其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

m ffcu —入 1Sfcu > 0.9f cu.k f cu.min > X 2f cu.k

2) 当用非数理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 定:

m fcu >)1.15 f cu.k f cu.min >0.95 f cu.k

式中mffcu ---------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N/mn2);

Sfcu ------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n2);

当 Sfcu 的计算值小于 0.06f cu.k 时,取 Sfcu =0.06f cu.k ;

m fcu ――混凝土立方抗压强度标准值(N/mn2);

f cu.min --------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

(N/mn2);

X 1 X 2——合格判定系数,按表4-10-3取值。

合格判定系数

表4-10-3

合格判定 试块组数 10〜14 X 1 1 . 7 0 0 . 9 0 15 1 . 0 . 〜2 4 6 5 8 5 >25 1 . 6 0 0 . 8 5 X 2 4.10.4 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痕;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 构,其

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喷射混凝土工程

4.11.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重要工程,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f

1cc—KcSn> 0.85fcc f 1cc min > 0.85fcc

2) 对于一般工程,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f 1cc > fcc f 1cc min > 0.85fcc

式中:flcc一一施工阶段同批n组喷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Mpa;

n ---------- 施工阶段每批喷射混凝土试块的抽样组数; Sn

—一施工阶段同批n组喷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 fcc 一一设计的喷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

f 1cc min施工阶段同批n组喷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最低值(Mpa; Kc合格判定系数,按表4.11.3取值。

合格判定系数

n Kc

表4-11-3

10, 7 14 1 . 7 0 15 1 . ~24 6 5 >25 1 . 6 0 当同批次试块组数 nv 10时,可按f 1cc> 1.05fcc以及f 1cc min >0.9fcc

进行检验评定。

4.11.4检查锚杆质量必须做抗拔力试验。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下列两式的规 定:

PAn> PA PAmin> 0.9PA

式中:-PAn同批n组时间抗拔力的平均值(N);

n――每批锚杆抽样试验的试件组数; PA锚杆设计固力;

PAmin --- 同批n组试件最小抗拔力(N)。 (5)砌砖工程

4.11.4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满足不小 于80% 1.1.2防水工程

(1)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5.2.3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 (2) 油膏嵌缝防水工程

5.6.3 油膏嵌缝必须填嵌密实,粘结牢固,无开裂,油膏的覆盖宽度超出墙板 ( 拱 ) 缝两边各不小于 20mm。 1.1.3 建筑装修工程 (1) 装饰抹灰工程

7.2.2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等缺陷。 (2) 油漆工程

7.3.2 混色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和反锈。 (3) 刷浆( 喷浆)工程

7.4.2 一般刷浆 ( 喷浆) 严禁掉粉、起皮、漏刷盒透底。 (4) 裱糊工程

7.5.2 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翘边、皱折等缺陷。 (5) 饰面工程

7.6.3 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以水泥为主要材料时,严禁空鼓,必 须无歪斜、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 )罩面板及钢、铝合金骨架安装工程

7.7.2 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浮置除外 ) ,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楞、掉角等 缺陷。 7.7.3 隔栅(立筋、横撑 ) 安装必须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7) 整体地面工程

7.8.3 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8) 板块地面工程

7.9.2 各种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 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面层与基层的结合, ( 粘结)必须牢固,无空鼓 (脱胶) 。 (9) 木质板地面工程 7.10.3

木搁栅、毛地板和垫木等必须作防腐处理。木隔栅安装必须牢固、平 直。在

混凝土基层上铺设木搁栅,其间距和稳固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10.4 (10)

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结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 单块板

块面积 1/8,且每间不超过抽查总数的 5%者,可不计)

门窗安装工程

7.11.5 门窗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无松动现象。 1.1.4

给水排水工程

(1)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8.1.3 管道及管道支座 ( 墩) ,严禁铺设在未经处理的松动土上。 8.1.5 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 (2)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8.5.2 卫生器具排水的排出口与排水管承接口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 (3) 立式污水泵安装工程

8.7.3 吸水底阀应位于集水坑中间,严禁底阀碰坑壁。 1.1.5

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

(1) 采暖管道安装工程

9.1.5 管道对口焊缝及弯曲部位严禁焊接支管,接口焊缝距起弯点、支(吊) 架边缘必须大于 50mm。

(2) 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工程

I9.2.3 背面需做保温层的辐射板,保温层必须紧贴在辐射板上,严禁有空隙。 ( 3) 金属风管制作工程

9.4.4 焊缝严禁有烧穿、漏焊和裂缝等缺陷。纵向焊缝必须错开。 (4) 风管机部位安装工程

9.7.3 支(吊、托)架的型式、规格、位置、间距及固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 施工规范的规定,严禁设在风口、阀门及检视门处。不锈钢板。铝板风管采用碳 素钢支架时,必须进行防腐剂、及隔绝处理。

9.7.4 无机玻璃钢风管的支架必须单独设支(吊、托)架,法兰两侧必须加镀 锌垫圈。螺栓按设计要求作防腐处理。 9.7.5 9.7.6

铝板风管的法兰连接螺栓必须镀锌,并在法兰两侧加镀锌垫圈。

斜插板阀垂直安装时,阀板必须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顺气流方 向插入,

并不得向下拉启。

(5) 非金属风管 (风道 )制作与安装工程 9.8.2

钢筋混凝土风管,必须无孔眼、裂纹、内壁光滑。

(6) 过滤器、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安装工程 9.9.3

过滤器、除尘器、过滤吸收器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7) 密闭阀门安装工程 9.1.3

密闭阀门安装,阀门标志压力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冲击波方向一致。

(8) 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

9.11.3 消声器框架必须牢固, 共振腔的隔板尺寸正确, 隔板与壁板结合处贴紧, 外壳严密不漏。

9.11.4 消声片单体安装后固端必须牢固,片距均匀。 (9) 通风机、除湿机和柜式空调机安装工程 9.12.3 风机叶轮严禁与壳体碰擦。

9.12.4 散装风机进风斗与叶轮的间隙必须均匀,并符合技术要求。 (10) 防腐与油漆工程

9.13.2 喷、涂油漆前,表面的灰尘、铁锈、焊渣、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1.1.6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1) 电缆线路工程

10.1.2 电缆敷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电缆严禁有绞拧、 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直埋敷设时, 严禁在管道的上面或下面平行敷设。 10.1.3 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制作、安装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封闭严密,填料灌注饱满,无气泡、渗油现象;芯线连接紧密,绝缘带包 扎严密,防潮涂料涂刷均匀;封铅表面光滑,无砂眼和裂纹。

2 交联聚乙稀电缆头的半导体带、屏蔽带包缠不超越应力锥中间最大处,锥 体坡度匀称,表面光滑。

3 电缆头安装、固定牢靠,相序正确;直埋电缆接头保护措施完整,标志准 确、清晰。

(2) 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

1021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 (3) 护套线配线工程

10.3.2 导线严禁有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和护套断裂等缺陷。 10.3.3 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内。 (4) 变压器安装工程

10.5.3 高低压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纹、缺损和瓷釉损坏等缺陷。 (5) 成套配电柜 (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工程

10.6.3 柜( 盘)内设备的导电接触面与外部母线连接,必须接触紧密,用 度不大于4mm接触面宽60mm及以上时,塞入深度不大于6mm (6) 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 ( 盘) 安装工程

10.8.1 大( 重)型灯具安装用的吊钩、预埋件必须埋设牢固。 (7)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0.05

0.5MQ。

x 10mn塞尺检查,线接触的,塞不进去;面接触的,接触面宽 50mm寸,塞入深

10.10.2 各机件的结合处和管道系统,必须保证无漏油、漏水、漏烟盒漏气的 现象。 10.10.3 排烟管与日用油箱的距离必须保持在 1.5m以上。 1.1.7

防火设备安装工程

(1)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安装工程 11.1.3

防火门安装必须牢固;预埋铁件的数量、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防烟排烟部件制作与安装工程 11.3.3

防火阀的转动部件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其外壳、阀板的材料厚 度严禁

小于 2mm。

(3)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安装工程 11.4.2

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型号、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和施工

规范的规定。 11.4.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后,必须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的运行状态。

1.2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

1.2.1 坑道、地道掘进 (1) 一般规定

3.1.2 穿越建筑物、构筑物、街道、铁路等的坑道、地道掘进时,应采用连续 作业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3.1.5 坑道、地道掘进时,应采取湿式钻孔、洒水装渣和加强通风等综合防尘 措施。 (2 )工程掘进 3.3.2

当掘进对穿、斜交、正交坑道、地道时,必须有准确的实测图。当两个

作业面相距小于或等于15m时,应停止一面作业。 3.3.3 1 2 3 3.3.4

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钻孔前应将作业面清出实底;

必须采用湿式钻孔法钻孔,其水压不得小于0.3MPa,风压不得小于0.5MPa; 严禁沿残留炮孔钻进。

严禁采用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爆破器材;在有地下水的地段,所用爆破器 材应符

合防水要求。 3.3.5

坑道、地道掘进宜采用火花起爆或电力起爆。当采用火花起爆时,每卷 导火索

在使用前均应将两端各切去 50mm并从一端取1m作燃速实验;导火索的 长度应根据点火人员在点燃全部导火索后能隐蔽到安全地点所需的时间确定, 但 不得小于1.2m。当采用电力起爆时,电雷管使用前,应进行导电性能检验,输

出电流不应大于50mA在同一爆破网路内,当电阻小于 1.2 Q时,雷管的电阻差 不应大于0.2 Q;当电阻为1.2〜2 Q时,电阻差不应大于0.3 Q;电爆母线和连 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3.3.6当施工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大于 30mA寸,不应采用电力起爆。当受条件限 制需采用电力起爆时,应采取下列防杂散电流的措施: 1 2 3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质量; 爆破导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接头;

应采用紫铜桥丝低电阻雷管或无桥丝电雷管,并采用高能发爆器引爆。

3.3.10斗车和手推车均应有可靠的刹车装置,严禁溜放跑车。 3.3.11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炮后15min内能把工作面的炮烟排出;

2 4m3: 3 4

按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 于于

风流速度不得小于0.15m/s;

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必须在他烟全部排出后可停止运转。

3.3.12掘进工作面的通风,应符和下列规定:

1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的出风口与抽出式扇风机的入风口的 距离不得小于15m

2当采用风筒接力通风时,扇风机间的距离,应根据扇风机特性曲线和风筒 阻力确定;接力通风的风简直径不得小于 400mm每节风筒直径应一致,在扇风 机吸入口一端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0m的硬质风筒;

3压入式扇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通道中,与回风口的距离不得 小于10m 4扇风机与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风、电闭锁装置。

(3)工程验收

3.5.1坑道、地道掘进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5.1的规定。

坑道、地道掘进允许偏差 项目 口部水平位置偏差 口部标高 毛洞坡度 毛洞宽度 表3.5.1 允许偏差(mm 100 ± 100 ± 10% ± 100 —20 ± 100 —30 (从中线至任何一帮) 毛洞咼度 (从腰线分别至底部、顶部)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

20 50 1.2.2 钢筋混凝土施工 (1)模板安装

621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载; 3 4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载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 以及施工过程中新产生的荷

5 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 凝土预制件等。

6.2.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625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应拆除模板二受损坏后,方可拆 除; 2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6.2.5规定后,方可拆除。

表6.2.5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 2 板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的百分率( % 50 75 100 75 100 2〜8 > 8 梁、拱、壳 < 8 > 8 注:“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 度。

6.2.6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 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载荷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载荷的 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2)钢筋制作

6.3.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实验报告单,钢筋表面和每捆(盘)钢筋均 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

、外观检

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 象,尚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货其他专项检验。 6.3.2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

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可采

用下式计算求得:

As1 f y1 v d1=As2 f y2 v d2

式中 Ai、f yi、v di――分别为原设计钢筋的计算截面积(mm2)、强度设 计值

(N/mm2)、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As f y v d2 -------- 分别为拟代换钢筋的计算截面积(mm2)、强度设计值(N/

2

2

mm2)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v d

表632

钢筋种类 综合调整系数v d HPB235级 HRB355级 HRB400级 1.50 1.35 1.02 RRB400级 2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设计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 数等要求; 3 4

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6.3.3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6.3.4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末端需做18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 3倍;

2 HRB335级和HRB400级、RRBWO级钢筋末端需做90°或135。弯折,HRB335 级钢筋的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 4倍;HRB400级RRB400级钢筋不宜小 于钢筋直径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射进要求确定;

3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6.3.6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2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 35倍且不小于500mm勺区段内同 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的受力钢筋截面积面积占受力钢 筋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宜超过 50%,受压区不限; 3

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最

5倍。

大弯矩处。

6.3.7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l 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构件最大弯矩处; 2

受拉区域内,HPB235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级和HRB400 级、

10倍,且不宜位于

RRB40C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

直径不大于12mm勺受压HPB 235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 意直

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35倍; 4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5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 637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 头的搭接

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0.7倍。

表6.3.7 混凝土强度 钢筋类型 HRB23级 HRB33级 月牙 纹 C20 35d 45d 55d C25 30d 40d 50d 咼于C25 25d 35d 45d HRB40级 RRB40级 注:1当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nfl寸,其受拉钢筋的搭接 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 5d。

2.当螺纹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寸.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

5d。

3.

应小于 小于200mm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

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

4. 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直径计算。

6.3.8 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意绑扎接头中心至搭 接长度的1.3倍区段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 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在绑扎接头区段内,受力 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

50%

6.3.9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 25m 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宜小于 45mm

6.3.10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 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钢筋位置看允许偏差

项目 钢筋网的长度、宽度 网眼尺寸 骨架的宽度、高度 表6.3.10

允许偏差(mm ± 10 焊接 绑扎 ± 10 ± 2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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