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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中心校关于小孝星

2021-05-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瓦中心校关于“十佳小孝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树立孝亲尊长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好少年典型,镇中心校决定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十佳小孝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以评选“十佳小孝星”活动为抓手,通过树立“孝亲尊长”好少年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传统孝道,践行道德,培育优良品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尊敬师长,奉献爱心。 二评选条件

1、 年龄为10至17周岁中小学生。

2、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劳

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

3、 模范遵守纪律、学校制度,勤奋学习,道德品质

优秀。

4、 关心、体贴、尊敬父母长辈,为父母、家人分担

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主动为老人排忧解难做好事,积极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生活简朴,节约、不奢华。

5、 在身处逆境时,能自强自立,绝不灰心丧气,凭

自己的坚强意志,继续学业,为家庭赢得希望。 二、 评选办法及要求

1、 学校推荐。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

选人,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推荐上报学区领导参加初评,学区领导在初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中心校参加镇级评选。 2、 个人自荐。由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

出申请,在学校筛选的基础上,推荐学区领导参加初评,在初评基础上择优上报中心校参加镇级评选。

3、 组织者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坚持标准,严

格把关,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要突出孝心、爱心,以保证评选人的真实性、先进性、典型性。

4、 参评者均需填写“十佳小孝星”评选活动推荐申

请表并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5、 加强宣传。各中小学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学生,自觉参与。 6、 报送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5日报中心校德

育办公室 三、 评选名额及奖励

经中心校领导研究确定全镇十佳小孝星20名,每学区2名,每人赠送价值100元的图书。

附件:瓦屋头镇十佳小孝星评选申请表

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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