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景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编号: 《分包工程协议书》
景之装饰项目部(简称甲方)决定: 工程 项目,分包给 (简称乙方)施工,承包性质为 ,为使该项目能保证质量,按时完工,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以下几点意见:
一、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及公司预算项目,综合报价为 元。报
价包括
二、该工程项目自 开工至 完工,总工期为
天,如乙方延期完工,则按 元每天进行罚款。 三、该工程项目质量必须按 质量等级达 标
准,否则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造价下降10%。 四、施工要求: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协调好业主之间的关系。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与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由公司备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进入现场。
2、承诺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有违规违
法行为,不得在业主已安装好洁具的情况下,使用卫生间 3、垃圾必须每天清理,如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屡数
不改,可责令停工。
4、因施工行为造成的甲方和业主的材料,双倍赔偿。 5、每一个项目,必须由业主签字认可。
6、安全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公司、甲方无关,情
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调换队伍,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未经过客户单位认可验收一律不予结算,结算前必须经甲方验收
合格以及用户单位签字认可。
六、付款方式: 七、增减项目附加清单
八、本协议及附页(结算联系单)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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