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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常识讲述

2021-03-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结算局部技巧

一、结算局部

1、 某工程〔为定额计价〕合同约定根底按实结算,结算时发现其 基槽开挖宽度大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即按根底底宽加工作面〕,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分歧,建设单位认为,其超出定额工程量计 算规那么的,属于施工措施,按合同〞超出设计局部不予计量〞的规定, 只认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算的工程量 •而施工单位那么认为,既 然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就应按实际开挖的基槽宽度结算。请问: 1〕、什么叫〞按实结算〞怎样理解? 2〕、本工程的基槽该怎样结算?

答:1、按实结算是指按标准要求施工,完成某项成活实际消耗 的工作量或费用。

2、 基槽结算首先要看超挖局部发生的原因,如果超挖局部是业 主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那么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进行签证,施工后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那么可认为其没有按规 范要求施工,应按规那么结算。

2、有一个工程的结算工作,变更和签证很多,涉及签证的计算 现在理解上有分歧,分歧如下:增加某项工作签证费用 53000元,但 没有注明是否包括了全部费用,因此在计算时是计入直接费内参加计 取利润、税金,还是直接计入税前造价,或者直接计入税后造价?另 外因为对甲方有个优惠

8%,请问签证局部是否还要优惠?

答:1、签证是针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签证只需另外计取税 金,即直接计入税前造价

2、 签证局部是否优惠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按合同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来说,优惠是针对该 工程而言,而签证也包含在单项工程总造价内,所以也需要优惠。

3、 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根底挖土方的描述 如下:挖根底土方二类土 根底类型:独立根底 层底面 积:1。 8m*2。 0m挖土深度:2。 7m弃土运距:自行考虑 地下水位:-1。 2米〞 根据图纸明确独立根底的面积是 7米没

有错。 而在独立根底混凝土的描述 独立根底,垫层材料种类、厚度:100 厚C15素砼垫层,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混凝土强度等 级:C25〞。想请教一下,独立根底已按描述施工完毕,请问独立根底中 的〞 1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 •在土方工程量结算时是否可算?

答:根据清单计价标准的规定,挖根底土方清单项的工程量是以 垫层面积*挖深〞来计算,挖深是从垫层底部开始计算,所以底面积 应该计算基边各出50CM的工程量,另外挖深也应计算垫层厚度。

由于以上案例只列出了清单的工程特征, 并没有说明甲方提供的 土方工程量是否是按垫层面积*挖深〔垫层底部〕〞计算的,所以不 好判断甲方是否漏算。施工方需要验证一下,如果确实漏算需要向甲 方提出加上这局部工程量。

4、 包干价里遇到新增工程要不要加施工措施费呢,比方新增一 道墙,要不要计算脚手架呢?

答:应该看合同约定。正常来说包干价中不包括新增工程,新增 工程

1。 8M*2。 0M,根底底标高为-2。

后,如果因为该项施工引发了额外的施工措施费 措施费〕,那么需要计取

〔一般是指技术

5、我所在的一净水厂工程,近日遇到一个索赔问题,我方在土 方开挖施工组织没有正式提交监理和业主前,经监理及业主同意情况 下进行土方大开挖,基坑挖深度为 4。 5M,上口长98M宽46。 5M,在 基坑一侧有一已完工投产的沉叠池,在开挖前我方以口头形式要求在 靠近沉叠池一侧按设计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 为由拒绝,于是我方采取自然放坡的形式开挖, 后由于靠近沉叠池一 侧土方局部坍塌和不均匀沉降,导致原沉叠池边一排水管破裂,土方 在水浸泡下大面积坍塌,事故发生后我方积极采取措施补救, 在靠近 沉叠池一侧重新打两排钢板桩并做砼护坡,调来四台抽水机连续抽 水。事后我方要求索赔,但监理和业主以以下两个理由拒绝签证:

〔1〕 我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 〔2〕 监理和业主口头拒绝了打两排钢板桩,但没有拒绝打一排 钢板桩为由认为是由于我方施工组织不全,施工措施不周导致的事 故。

请问监理的理由合理吗?我方能否提出索赔?

答:如果从书面材料来讲,监理和业主的理由是合理的,施工方 不能索赔。具体原因如下:1•施工方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 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但是业主没有叫你不米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 故的发生,从题面上可以看作是业主希望乙方采取造价低的措施,

乙方没有继续提出合理化建议,而采取的自然放坡措施没有保证好施 工质量。所以乙方要承当主要责任。2•乙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 发生后才正

式提交给监理,说明业主和监理 没有认同乙方的施工措 施方案,不能形成正式协议,所以乙方是在没有和甲方 监理达成共 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后果当然由乙方承当责任。

6、 按蓝图实施后才来的设计变更存在返工的问题,问签证应该 签的范围是什么?是已经做了的, 加撤除局部,要不要把设计变更要 求的重新实施局部也作为签证的内容之一呢。比方原蓝图

200厚墙,

2。 9M高。变更下来前已经做了 2M高,现在变更要求变为120厚, 那我签证的范围应该是已经做了 2M高的240厚砖墙的费用、撤除费 用。那么请问重新按变更要求实施的120厚墙是按变更直接进入结算 还是签证?

答:对于已经施工完成局部因为返工全部浪费,

按完成的工程量

结合合同条款,计算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另外需要计算撤除 费用,完成的局部需要撤除,要计算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 有〕,

垃圾搬运费; 至于按设计变更重新施工局部〔120厚墙〕,可以不要 签证,今后根据设计变更单直接纳入结算。

7、 做安装工程造价时,实际布线的管线往往与图纸有出入,图纸 所画的管线为看了清楚起见,会防止交叉,所以与实际施工相差很多, 我们认为应按实际的管线走向结算。但施工方就是坚持说应该按照图 纸结算,并说这个竣工图纸也是这样画的, 可我们这竣工图纸是施工 方画的,我们工程部也就没有仔细看就签字了, 这种情况是按实际发 生的结算,还是按竣工图纸结算?

答: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按理说水暖按图量算,量会少点, 电器会多很

〔假设

多,实际设计只是一种示意性的表达,所以应该按实际的 最正确路线计算,比方水暖立管,应该按标准要求的离墙距离来确定, 平管的尺寸就是唯一的了,电气工程,要按最短的直线距离来算,最 好有隐蔽资料,按资料来计算就没有分歧。

&某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清单〕,合同只约定:假设发生设计 变更,对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其增减额相加与总价相比,在^5% 以内的不作调整。假设原合同价为100万,设计变更导致造价增加8万, 变更价款超出了原合同价的 巧%,那么,结算价款应二100 8=108万, 还是应=100 〔8-5〕=103 万?

答:合同中对超过5%的情况未做详细说明,实际上可能造成双 方理解歧义。出现歧义后按合同法的精神有可能会向有利于承包人的 方法解释,即按全额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局部

1、构造柱钢筋在施工时,是在柱顶和柱底的框架梁内预留插筋 , 等到构造柱施工时,构造柱的钢筋跟上下预留钢筋分别搭接就可以了 , 请问我算的时候,是不是要把上下的预留钢筋,中间的柱筋分开来,按 三个简图计算啊?还是可以合在一起一次计算?

答:可以合在一起来算,这是框架结构内填充墙的构造柱,正常 情况下软件按一个搭接长度计算,处理这种构造柱时,可以将构件属 性中的搭接长度调为两个搭接长度值,问题就解决了。

2、屋面角度为55度,屋脊和屋檐口高差达11米,斜屋面外墙 脚手架按规那么高度算到屋檐口还合理吗?

答:屋脊高度超过檐口 1。 2米,按规那么高度算到屋檐口是合理

的, 高度超过1。 2米,应当按檐口高差的1/2高度加到檐口高度内。

3、 请问落地飘窗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问题,文件中有很多情况并没有完全说 明到,但文件的精神已经是很明确了 :对标准中未明确的内容,原那么上 可先判断其是属于建筑内部空间, 还是外部空间,还是有永久性顶盖 无围护的半室外空间。其中,属内部空间的需计算面积;属外部空间 的不需计面积;属半室外空间的,设计利用的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 的不计算面积。

而针对于飘窗的问题,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应该也是有相应解释文 件出台的。我这里节选南京市的宁规字〔2006〕133号文中一段,供大家 理解参考:

飘窗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到达 0。 45m的不计算面积;高差小于 0。 45m、且窗洞高度到达2。 20m的等同于落地飘窗,计全部面积;高 差小于0。 45m、窗洞高度小于2。 20m的,计一半面积;落地窗高度达 到2。 20m的计算全面积,在2。 20m以下的计算一半面积。

4、 清单标准里所说的首层面积是指的那些局部。挑阳台和凹阳 台在第一层算不算呢?这个也算是首层吗?

答:根据GB/T50353-2005,首层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这里需要说明围护结构的概念,标准中定义 为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所以阳台围护栏板是不能

算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中的。只能按照阳台的计算规那么按一半计入首 层建筑面积中。标准中阳台的计算规那么说明如下:

建筑物的阳台,

不管是凹阳台、挑阳台、圭寸闭阳台、不圭寸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

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所以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时,阳台局部仍按一 半计算面积并计入首层建筑面积。

5、 新标准中规定:阳台不管封闭不封闭,均按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但是在图纸上原来是外挑的阳台处标成了厨房, 取面积?

答:计算标准中有关阳台的面积计算是从使用功能上来考虑的。 标准中对阳台的解释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在设计标准中,厨房是不能设置在阳台的,所以如果设计图纸上 标明为厨房,也就是按厨房的使用功能进行设计, 那么就应按厨房的 计算规那么计算。

6、 在河南郑州大石桥西一个小区,12层小高层,地下室设计 有一个架空层,高度为3米,四周及顶板均为砼结构,架空层的底即 为满堂根底。但是此架空层没有入口。 现在有分歧:

意见1此架空层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意见2:此架空层属于根底的组成局部,类似于箱形根底,不应 该计算建筑面积。 请问到底该怎么计算呢?

答:是否计算建筑面积需要从其使用功能及结构考虑, 由于其设 计四周及顶均为砼结构,如果其能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那么应该计算 全面积。

7、板筋分布筋是否加180弯钩?一般情况是不加,但是 GB50204-2002又规定圆钢未端必须加180弯钩,在哪里能查到相关 依据?

答:GB50204-2002第5。 3。 1条规定:受力钢筋的弯钩 HPB235级 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说的是受力筋,而板分布筋不是受力钢筋,是构 造

这局部应怎么记

钢筋。所以不矛盾的。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 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 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 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 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 另外施工图与 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 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 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 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 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

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 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 根据双方签订 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 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 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 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 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应该以事实为 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局部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 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 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工程的变更费用。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 现变更时,甲乙双方

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防止工程以后给结算时 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 局部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方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

、参考近似

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 张表格?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出现变更时,可 以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 相应的增减变更的分项 工程子目,重新组价,组成工程变更后新的清单单价,但管理费率和 利润率不能修改。

二、我公司中标一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报价时未仔细计算工程 量,合同规定工程量超出3%时允许调整。请问结算时是不是需要根 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那么重新计算?

答:结算时要根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那么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的,当超出3%时可以调整,反之不可调整,最终确定工程结算值。

三、某工程用清单投标报价时,措施费为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 算时,此工程不进行调整,即不能再计取措施费。 但合同约定如有清单 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时

,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

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局部措施费也不能计取吗?

答: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合同约定是甲乙双方真实意图 的表达,具有法律效率,在解释顺序上居第一位。既然合同双方约定: 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时 取,

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局部措施费是应该计取的。

四、 我结算的工程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 清单工程量由业

,可套定额计

主提供,结算时调整工程量时业主提出该项工程量重新分析单价, 并

且由于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超出局部工程量不允 许计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答:主要看合同约定,合同如对此情况有明确说明,按合同执行, 如果没有那么业主这种做法不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那么就是政府 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量变综合单价不变,最后 的结算就是根据投标时双方认可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来计算的。业主以实际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 分析单价时管理 费超出局部工程量不允许计取管理费和重新分析单价这种做法是不 合理的。

五、 一工程为清单结算,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现在甲方要求将 电气配管中镀锌钢管改为 KBG电线管,合同规格是采用固定综合单 价,原来投标时已按镀锌钢管报价并已确定。现在作为施工单位请问: 1.

KBG管是否请甲方批价,待结算时光调整主材价格,这样可否?

2. KBG管定额与镀锌钢管定额不一样了,是否要同甲方先重新确定该 局部综合单价?

答:KBG管的市场购置价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另外加上运费和 采购保管费组成KBG管的预算价。镀锌钢管改为 KBG电线管因为 清单工程的工程特征改变,况且两种材料施工的施工工艺也有区别, 需要与甲方一同参照原组价费率重新确定该局部综合单价。结算时, 扣减镀锌钢管的分项合价,增加 KBG管的分项合价。

六、我们在一个工程合同中签订所有材料为甲方供给, 在结算中 我们是否按甲方供给材料的原始凭证 〔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 材料?

答: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处理。原那么上这样处理是合理 的,但也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就是材料实际消耗量与供给量出现差 别时会纠缠不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材料超欠供〞的问题。举例说明: 钢筋材料,工程预算100吨,乙方领了 200吨,如果甲方供给价低于 市场价,在退材料款时仍按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 材料,那么甲方在经济上就会遭受损失。如果甲方供给价比市场价高, 乙方就会遭受损失了。再比方木材,预算用量需要

50立方,施工单

位通过加强管理,采取了其他可行的措施,增强了模板的周转次数, 实际领用了 10立方,如果仍按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 甲供材料的话,那施工单位可就吃大亏了。现在有一个方法来处理这 个问题:那就是甲方按定额预算数量供给材料,按照预算价扣材料款。

甲供材超出预算量的局部,甲方就按照市场价格高价扣回。甲供材不 足预算量的局部,仍按预算数量计算材料费,按实际供给的数量扣材 料款,结余归施工单位。

七、 因图纸变更,原先砼浇筑时预留的管洞取消,现需要将预留 洞封堵,并作防水处理,预留和洞口封堵及防水处理应如何套用定 额?

答:洞口封堵可套现浇零星砼定额子目。但有一个问题,一般预 留的管洞体积都很小,按定额的计算规那么来计算工程量的话, 计算出 来的价格会很少,施工单位都会亏损,甚至连根本的材料费都不够。 在施工现场,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是和甲方协商,签订一个市场价 格,一个管洞连封堵带防水多少钱,既简单又不会亏算。

八、 在结算时,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算? 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是否要签证?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 程没有按设计

要求施工是否需要调整?

答:1、总价合同我的理解是固定总价合同,也就说是一次包死 的工程。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小,构造简单,工期短,对在施 工期内的材料价格和地质情况有充分的预见性, 或者在一定的区域范 围内有相同的可参照的成品建筑物价格,并能够承当一定的市场风 险,才可以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在签订 合同前是已经计算了的,没必要重新计算;

2、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一定要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的,至于是否要做签证,要看是否有变更;

3、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属于变更的

九、一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其中一项清单工程按运距10公里计算 的综合单价,但实际施工时运距到达了 20公里,请问该清单工程综合 单价该不该调整?

答:如果建设单位在招标清单明确了运距为 10公理,那么可调整, 如果招标清单未明确,而投标单位自行按10公理计算,那么不可调整。

十、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定中标单位在中标一个月内和编制清单 的单位核对工程量,对造价影响在 1 %以上的,工程量予以调整。施 工单位核对后,没有超过1%,也就是没有调整。现在工程结算了, 有如下问题:图纸画出但是不明确的地方在图纸会审或者设计联系单 中明确了,这局部应该计算吗?〔比方图纸明确画出了某部位的梁, 但是没有标明梁号,后来明确梁号;标明了梁号可是根本没有这个梁 的详图,这样的情况,梁的工程量是否给予增加?还有钢筋呢?

答:在图纸会审或者设计联系单中明确了的这局部应该计算。 重 新核对工程量的差异,核对差异时是以中标后核实的工程量 构件明 确做法后调整的工程量之和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作比照。如果增加的 工程量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超过1%,那么需要调整,否那么不调整。

梁的变化要根据实际情况是否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如果不是 原那么上不应调整,属于前期工程量审对不准确的原因。 如果是设计变 更或现场签证按合同针对设计变更条款要求进行结算。 原那么上前期审 核工程量与设计变更不应累加。

卜一、某工程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就地基排水签好了一张现场

签证,大概内容就是管径为 100的污水泵台班150个台班,人工为 150个工日〔这个工日指的是水泵排水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按理说, 在这种情况下,在结算的时候按签好字的签证计算就是了,但是,我 的问题是:污水泵的台班里面是包含了所需的人工,也就是说,这张 签证是多签了,现场施工人员不懂瞎签字。那么我在结算的时候能否 将150工日的费用不予以计算,我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答:要分析污水泵台班单价的构成,如果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 工种一样,那么这150工日的费用不予以计算。如果台班工日与签证工 日的工种不完全一样,那么要计取两者差异,而不是再计取150个工日 的费用。

按照一般的理解,水泵台班的人工包含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 作人员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 本签证的人工工日包含了为了排水工作的配合工作 〔例如开沟槽、维 护沟槽等〕,所以只需计取不同工种引起的费用差异即可。

十二、某清单计价招标工程,竣工结算时发现,设计要求采用平 铺砖垫层,报价时却按铺碎砖垫层报价,因工程量很小,影响工程造 价不大。但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碎砖进行了地基处理, 且地基处理工程 量较大。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按报价时的碎砖价格计算地基处理工程 的综合单价,因原碎砖价格远高于实际价格,增加投资较大,建设方 不同意,原因是如果原报价不发生错误,投标文件中不会出现碎砖单 价,该单价无效。施工单位认为既然我们已中标,原碎砖单价应该有 效。请问该怎么处理?

答:对于垫层局部,施工单位已中标说明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 的报价,应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结算。但地基处理是新增项,其结 算方式需另

行考虑。如果结算条款中明确规定,发生设计变更和签证 的工程量清单,原中标清单中有相同项按原清单执行, 有相近项时参 照执行,这时此案例应该执行,建设方不应调价。如果没有此规定双 方可以商定结算方法。

十三、有一项工程,合同价款约定 工程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 量和标书中规定的定额及定额信息办理, 材料价须经甲方认可,实际 价格与定额价格相抵触的,以实际价格为准,结算经当地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现国家审计机关对该工程进行审计,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 办理结算时结算单价高于标书中规定的定额及定额信息。

会计师事务

所向国家审计机关出示了工程结算协调会议纪录, 会议确认的意见主 要是:1、主材价格由建施双方提供。2、主材不调价差直接进入基价。

问题:1、工程结算会议记录能否视为合同约定? 2、会计师事务 所的作法合理吗? 3、国家审计对该问题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答:1、经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会议记录可视为合同约定。

2、主

材价格由建施双方提供,并有确认的原始签证,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作 法合理。3、国家审计对该问题主要核实原始签证确定其真实性而商 定该问题的性质。

十四、一工程,铝合金等局部工程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包干 工程处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又将包干工程进入直接费,参与取费, 请问大家,这样做合理吗?

答:这样做不合理。铝合金工程双方合同既然已经约定按包干项 目处理,这个工程应该为完成合格产品的全部费用, 因此不能再进行 取费计取其它费用。

十五、一清单计价工程,固定单价合同,在我们投标时计取了夜 间施工增加费和零星工作费,但是实际没有发生,结算是否按实结算。

答:零星工作费的量是暂估,结算时必须按实结算,不发生不计 取。夜间施工增加费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确定,如果是包干费用,不 调整按实结算,无论发生与否都要计取。如果合同约定是按 实结算, 那么发生了计取,不发生不计取。

十六、施工单位和商品混凝土厂家是怎么结算的, 是按图纸计算 砼用量还是按罐车的容量计量?

答:原那么上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一般情况由于根底的损耗量 不易控制,因此根底按小票〔罐车容量〕结算,主体结构按实体工程量 结算

竣工结算阶段是建设工程工程投资控制的最后一个阶段, 它是全面考

核投资控制效果好坏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的最终 环节和关键环节。在此阶段,严格把关,依据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 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供给合同及其他合同的有关规 定,及时开展分阶段竣工工程的结算。 笔者从建设方造价管理人员的 角度,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一些看 法。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收集涉及竣工结算的合约类资料

具体收集涉及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应包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及 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总承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及 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给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总承包施工合 同价格逐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资料〔软件版电子文件〕等,这些文 件均需核实为最终版。

2•汇总整理竣工结算需要的图纸类资料

汇总竣工结算所涉及的图纸及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 料应包括:业主招标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签的图纸 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建 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变更、追加、肖U减和修改的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 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现场决定工程变更等工程的原始记 录、现场签证单或现场有关材料认价资料等,这些图纸、资料也需建 设方、监理、总承包三方签字版。

3•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1。 结算的前提是:必须按合同要 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 所以,送审资料首页 必须

有:建设方签字、完成所有工程、可结算的结算通知书。 2•工程

结算书:含汇总表、工程合同结算价格及其调整局部、洽商变更局部、 现场签证单局部、主要材料〔例如钢筋、商品混凝土〕、现场认价单等 价风格整局部、其他价风格整等。3。 工程结算书应当具备一定的完整 性与时效性:在实际竣工结算审核中,送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必须的 签认,甚至边审核、边补充结算资料、边追加结算金额的

拉抽屉〞

行为屡见不鲜。为此,确定送审资料的签认权限、资料报送关门期限, 必须在结算审核前期在建设方与总承包方之间明确约定。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中期工作

1•核对合同施工范围,初步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首先,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前提, 结合实地考察, 依据招标文件,总、分包施工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的总 承包施工范围相关条款,核查总承包工程施工结算范围。认真核查招 标图、施工图、竣工图、变更洽商、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仔细分析 竣工结算资料,核实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的要求, 已报送 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对于未完工程或未做的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应 予以扣除。其次,根据送审结算资料和工程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变 更、洽商、认价的真实、有效性。例如:设计变更是否连续编号、有 无缺号;现场签证前后是否有重复;现场认价是否标注材料规格、材 质、型号、价格组成,有无加盖公章;竣工图除加盖竣工图章外是否 有建设方人员签认等。

2•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全面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理、准确性 首先,建设方审核人员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 础上,

吃透总承包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的合同形式、计价方式、 结算原那么、价差调整方式、总、分包形式,在明确工程施工范围的前 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结算价格审核。 已招标工程可参照招标工程 中标工程量清单就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率、价风格整、分包工程等 重点审核。1〕工程量审核方面: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需对工程量进行 重点抽查审核法,在超出合同约定调整范围之外双方协商调整图差或 量差。固定单价合同形式需对工程量全面逐项审核法, 审查工程量是 否有漏算、重算、错算,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 理解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那么。2〕综合单价审核方面:要熟悉每个 清单工程包括的工程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工作内容, 合理确定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套用的一个或几个定额,

注意定额

工程本身包含的工作内容,在某些定额工程中已包含了一些外表似乎 没有的工程。3〕工程费用包括的内容各地不一,具体计算时应当按当 地的现行规定执行,主要注意审查费用定额是否区分工程性质土建、 装饰、安装、修缮等,再重点审查所使用费率与工程类别、造价部门 有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是否相符,最后审查各项取费是否 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提高取费等级现象。 计费基数和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是否正确。4〕价格价差方面:由于建筑 产品的庞大性、多样性、复杂性,使得建筑材料具有多样性且材料价 格随时间〔特别是季节〕变化的明显性,这就要求审核人员除了要掌握 建筑材料的一些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外,还要深入到建筑市场了 解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依据合同约定材料调价原那么、已有现场认价单 的前提下,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调整暂估价价差, 是否按合同

规定计 算材料差价,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置的材料列入工程 结算。5〕分包工程方面:依据合同总分包约定,将分包工程相关造价 按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项分别按整项或分项原那么从已报送结算价格中 分别扣除,总承包方记取的总包管理或配合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费率 计算,计价基数是否与已分段结算的分包价格一致。

其次,审查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除了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甄 别其合法性与有效性之外,亦采取与合同结算价格类似的项、量、价、 费的全面审核法。同时,还要注意各个洽商变更、签证是否已含在合 同约定的风险范畴之内,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变更计价原那么, 是否只计算增项金额,未计算减项费用,增项费用是否需从原合同金 额中扣除等。

三、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后期工作

在进行以上审核后,可以对结算资料各项乘积、小计、合计进行 算术性审核。对一些人为的小数点输入性错误、单位换算错误、遗漏 优惠费率等可在审核结算文件中一一纠偏。同时,对于结算前期、中 期缺乏依据的结算资料可采取依据合同、现场考察、三方确认、实事 求是的原那么进行调整或核减。还要明确变更、洽商、签证费用的责任 归属问题,是否涉及总承包与其他各分包单位责任扣款等。最后,如 果建设工程工程分几期建设或能够收集到工程用途、结构形式、建筑 标准等相近、相似的工程经济技术指标,可在总结、分析结算资料的 根底上整理单方造价指标进行重点工程比照分析审核。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工程前期设计图纸深度适中, 招标阶段合同 条款

齐全、严密、不留活口,施工过程签证管理严格,竣工结算方能 顺利、有效、合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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