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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部抢修、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2022-01-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抢修、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通过实施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使各参建单位落实自身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加大对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相关安全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相关责任人和机具设备,保证施工安全有序进行,达到施工安全的管理目标。

一、相关职责:

1、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资格条件,并按时参加年度资格审查且检查合格。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4、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5、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附验算数据,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配备相应设备和材料,落实相关责任人,施工方案要报监理审批和甲方审阅批准。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附该项工程的危险源清单,对每个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同施工方案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建设方审阅。

二、有关要求

1、各抢修、参建单位应主动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整改施工安全隐患。

2、各抢修、参建单位应明确自身职责,严格履行施工安全责任,并接受建设单位的检查和管理。

3、各施工单位应对单项工程项目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存在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措施,并同施工安全方案一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报建设单位审阅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各施工单位应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制定施工安全

措施,落实相关人员,安排机具设备,并将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检查和落实,建设单位负责抽查。

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有分包单位的由分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不服从管理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会同建设方和监理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三、工程建设检查的方式:

1、项目管理员工检查:项目管理员工应建立项目建设管理信息档案,每日一次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并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表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书面督促参建单位限期整改;

2、抢维修组组织抽查:每周一次对每位工程管理员工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书面督促参建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该项目管理员工给予指导、批评以及处罚建议,尽快提高员工的工程管理水平;

3、经营管理部或委托部门组织抽查:每月一次对各项目部的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填写工程建设检查表或日常安全检查表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要求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四、考核:

1、各参建单位接受建设单位不良记录制度的管理。

2、各参建单位应严格履行承诺和合同条款,对违反承诺和合同条款的行为负责,并接受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3、各参建单位应严格履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接受相关方的检查和考核。

4、经营管理部或委托部门针对抽查结果和各项目部检查结果,定期召开工程管理会议,并自行组织工程管理培训,对涉及专业性强和共性问题建议公司进行专业培训。

5、对检查中违反相关条款的项目负责人,给予经营管理部内部训诚通报批评,对再次违反同一个条款或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经营管理部将建议公司予以考虑100-300元罚款,直至扣除年终双薪或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6、对违反检查表中相关条款的施工、监理单位,将参照《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警告、罚款、清退出场直至取消参建资格等处罚,并报告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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