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森林防火承诺书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龙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项目部张贴在告示栏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镇森林防
2016 1 / 8
精品文档
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沙店联校三年级护林防火承诺书
为维护生态平衡,守护绿色家园,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近日,沙店联校与学生签订了《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三年级学生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了六项承诺,并请大家监督。
一是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活动;
二是不携带火种,不玩火;
三是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四是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
五是积极向家长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六是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10和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
2012年11月6日
村级森林防火承诺书
2016 2 / 8
精品文档
本单位 (名称)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
一、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落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修和检测,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三、不在消防疏散通道上堆物,不锁闭安全出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均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做好巡查记录;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在本单位内违法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和平村民委员会
2012年2月1日
2016 3 / 8
精品文档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森林是人类生存的绿色屏障、农业的保姆、水利的源泉,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会使艰辛培育了几十年的森林毁一旦,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楷模。并做到:
1、严禁上学和放学途中玩火、烧枯草枯叶、烧蜂窝、烧火驱蚁,造成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2、严禁借郊游、踏青名义上山野炊、吸烟等,造成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3、节假日期间上山游玩等,不要玩火,引起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4、清明冬至上山祭祖,不要烧纸,提倡文明祭拜。
5、燃放烟花鞭炮时要注意不要对着山上引发森林火灾,引起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6、要积极劝阻父母、亲人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不要带火种上山,不在林区吸烟,烧荒积肥,烧田埂草等行为,发生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7、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在上学、放学途中呼喊森林防火宣传口号。
8、发现森林火灾,及明劝阻家人在确保安全形势下,积极救火,避免损失扩大。
2016 4 / 8
精品文档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守则,保护森林资源!
政教处 2015-3-12
森林防火承诺书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 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 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2012年 月 日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2016 5 / 8
精品文档
森林是人类生存的绿色屏障、农业的保姆、水利的源泉,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我县是一个林业县,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都与森林资源息息相关。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会使艰辛培育了几十年的森林毁一旦,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楷模。并做到:
1、严禁上学和放学途中玩火、烧田埂草、烧蜂窝、烧火驱蚁,造成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2、严禁借郊游、踏青名义上山野炊。烤红薯等,造成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3、节假日期间上山砍柴、放牧等,不要玩火,引起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4、清明冬至上山祭祖,不要烧纸,提倡文明祭拜。
5、燃放烟花鞭炮时要注意不要对着山上引发森林火灾,引起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6、要积极劝阻父母、亲人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不要带火种上山,不在林区吸烟,烧荒积肥,烧田埂草等行为,发生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7、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在上学、放学途中呼喊森林防火宣传口号。
8、发现森林火灾,及明劝阻家人在确保安全形势下,积极救火,避免损失扩大。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守则,保护森林资源!
2016 6 / 8
精品文档
森林防火承诺保证书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营造一个绿色、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诺:
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栖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决不以身试法。在护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护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戒严期,元宵节、清明节为防火关键期)内,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不在野外用火。
二、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准”,并坚决做到: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林区及周边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
4、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
5、不违法、违规在林区实施爆破和实弹演练。
三、管好自家人,对小孩、老人及痴、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动加强监护;主动对进入本村的陌生人、路过进山通道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劝导,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乱扔烟头。
2016 7 / 8
精品文档
四、一旦发现山坡或林区有火情,及时反映,或立即拨打电话向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反映,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内容,并积极参加扑救。报警电话:臧家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5511001;市林业局:5260901;市公安局:110;市政府值班室:5212920。
以上承诺,我保证做到,绝不违反。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处罚,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16 8 / 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