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
一、 实施时间
2016年起实施,初次测试对象为2014年秋季入学的中 等职
业学校学生。
二、 科目设置和测试方式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三部 分。测试方法包括笔试、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测试时 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
(一) 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课 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 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科目采取笔试形式,计算机应用基 础科目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 专业基础课程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群应掌握的 专业基础知识。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 测试。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基础课程,根据需要列入 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范围。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三)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 本技能。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途径 有:与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相结合,认定相应 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鉴定成绩;与技能大赛相结合,按技能 大赛的级别及成绩评定等级;通过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 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技能测试。 三、具体时间安排
学业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 9月份第3周。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 学期,每年门月份的第2周周六、周日开始进行。
(一) 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数学、英语、德育测试时间为75分钟,计算机基础考试时 间为60分钟。
(二) 专业基础课程测试。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考试时 间均为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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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依据专业特征予以确定。 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成绩评定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评定。所有测试均采用A、B、 C、
D等级制评定成绩,学生达到C级以上等级为合格。原则 上按成绩
评定等级,85分以上定为A级,70—84. 9分定为B 级,60—69. 9分定为C级,59.9分以下定为D级。
学生及毕业生均可申请多次参加测试,相同科目多次测 试以最高等级计算。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5年有效。
(二) 其他考试成绩的转换。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或全国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或执业资格鉴定,并取得 合格证书,可以根据证书的级别和鉴定成绩确定技能测试等 级。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定为A级;取得中级职 业资格证书,鉴定成绩“优”定为A级、“良”定为B级、“合 格”定为C级;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定为A级。学生在技能大 赛中获奖,可以根据技能大赛级别和成绩确定技能测试等 级。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二等奖可定为A级,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优秀奖可 定为B级。学生参加计算机、英语、语文等社会考试,成绩 转换办法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审 核社会考试大纲后确定。学生同时参加社会考试和学业水平 测试的科目,以获得最高等级统计成绩。
(三)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确定。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 试后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成绩证明书。公共基础课程各 科目、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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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均达C级以上,为学业水平 测试合格。
五、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 平测试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 门、招生考试部门、行业企业、教研机构、职业院校的专家、 学者和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教育厅厅长担
任,副主任委员由省教育厅分管职业教育的厅领导、省 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担任,委 员由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教科院职 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主任、各市教育局分管 职业教育的副局长、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担任。 委员会下设基础课程及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研究组,研究组 成员主要由各市教研员及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的专家、学者 和管理人员人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 处。
(二)制定大纲。由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指导委员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订公共基础课 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各测试科目测试大纲。学业水 平测试大纲经省教育厅批准后颁布实施。
(三)开发题库。依据测试大纲,由考试命题部门逐步 建立各科目测试题库。
(四)落实经费。省教育厅负责学业水平测试研究、大 纲制定、题库开发、考务与成绩管理系统建设及报名数据管 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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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制卷、阅卷、计分等经费的列支。各地教育行政 部门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本地学业水平测试报名、考试 组织和考点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五)组织实施。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方 案的制定、制卷和评卷等工作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 平測试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中等职业学 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务 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各市教育行 政部门、招考系统负责具体实施。专业技能由市组织测试, 省抽查认可。
(六)过程管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按照 标准化考试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 理,以提高测试的效度和信度。加强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审 题、统计分析、试卷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各科试卷都能 满足预定的质量要求。客观性试题釆用机器阅卷,主观性试 题采用网上阅卷,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评分具有较好的一致 性。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测试时间、測试考 场的条件、测试指令、考场管理等每一环节均实行统一规范 的管理。
(七)质量分析。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教育教学 研究机构要按年度对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结果进行 全面地分析与总结,撰写年度分析报告。(会进行排名)充 分发挥学业水平测试对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功 能,及时向职业学校反馈教学问题,推进职业学校教学改革, 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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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测试时间安排表
11月第二周 11月第三周 周六 上 午 语文 (9:00-10:30) 周日 专业综合科目 (9:00-11:00) 周一、二、三 周四、五 计算机基础8: 00开始,每天6 数学 下 午 (13:30-14:45) 专业技 能测试 德育 (13:30-14:45) 场,每场60分钟 英语 (15:45-17:0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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