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稿)
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
目 录
1. 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 …………………………………………………………… 1 2. 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 4 3. 背景核查管理办法 ……………………………………………………………… 12 4.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 15 5. 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办法 …………………………………………………… 19 6. 人才信息库管理办法 …………………………………………………………… 24 7. 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 27 8. 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 ………………………………………………………… 34 9.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 47 10. 绩效评估管理制度 ……………………………………………………………… 52 11. 人力资源调配管理制度 ………………………………………………………… 122 12. 管理干部选拨与晋升管理制度 ………………………………………………… 126 13. 奖惩制度 ………………………………………………………………………… 131 14. 员工退出管理制度 ……………………………………………………………… 137 15. 员工进修学习制度 ……………………………………………………………… 143 16. 休假管理制度 …………………………………………………………………… 151 17. 内部沟通管理制度 ……………………………………………………………… 157
18. 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管理制度 …………………………………………………… 161 19. 薪酬管理制度 …………………………………………………………………… 163 20. 年金管理制度 …………………………………………………………………… 171 21.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 176
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掌握和控制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管理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适当从紧、兼顾储备”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 公司实行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定期申报和审批制度。
第六条 各单位(或部门)须在组建成立后,及时设置本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并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设定。
第七条 新组建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应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填写《项目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及人员编制审批表》,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 各单位(部门)须根据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人员流动及岗位职能变更等情况,制订年度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并填报年度《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填报的年度《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须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须对各单位(部门)的《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进行统一汇总、核定和统筹调控,并与各单位(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意见,经公司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在审定的编制范围内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监督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人力资源编制。各单位(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编制的,填写《人员编制调整审批表》,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人力资源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通过不定期调查走访和定期报表的形式,及时了解各单位(部门)人力资源编制规划执行情况,具体按《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
( 年度)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部门) 序号 1 2 人力资源现状 3 4 5 6 7 8 职位或部门名称 需求职位或部门需求时间 序号 人数 名称 5 6 需求需求时间 人数 计划人数 负责人 现人数 差异数 合计 说 明 本年序号 1 度 2 人 3 7 力 4 8 资源合计需求 (人) 需招聘办法 求 及说明 制表人: 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 职位或部门名称 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项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项目公司或(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
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综管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
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综管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公司综管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
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综合管理部及综管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的录用,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综合管理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新增需求岗位及要求 学历 性别 人数 专业要求 要求 要求 序号 需求岗位 其他要求与说明 新增需求原因 综合管理部 意见 人事 分管 领导 意见 审批 意见 需求单位(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录用通知书 (先生/小姐):您好!
恭喜您成为绿城西子房产集团一员! 现将您入职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试用期部门: 试用期岗位:
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内不享受奖金)
试用期为 个月。
试用期转正原则:公司实行新员工试用政策,试用期结束后,将由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进行考核评定,若考核不合格或尚不足以证明胜任岗位要求,则可能终止试用或延长试用期。
若您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您的薪酬包括年薪、奖金和福利三部分。公司将根据
您试用期的表现以及各方面能力的综合评价,并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同类岗位定级情况确定您的薪酬。
若对上述内容确认无异议,请于 年 月 日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来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 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户口本复印件; 5、 一寸证件照三张。
再次热忱欢迎您的加盟!预祝您在公司工作愉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的员工招聘管理,把好人才筛选关,确保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
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第五条 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员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的,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第六条 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联系所在街道或派出所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应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
4项内容。
第八条 在本办法第六条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项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在《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记录
应聘人员姓名: 应聘岗位:
序号 1 内 容 身 份 学历及 相关证书 工作经历 及离职原因 品行及 工作表现 核查结果 □ 身份核实无误 □ 身份有误(详见特别说明) □ 学历及证书核实无误 □ 学历及证书有误 (详见特别说明) □ 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实无误 □ 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有误 (详见特别说明) □口碑很好 □口碑较好 □褒贬不一 □口碑较差 (详见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2 3 4 5 其 他 核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本着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条件与审批
第五条 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包括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临时劳动合同。
第六条 公司与正式录用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新录用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能出具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的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签订《员工内部聘用劳动合同》。
第七条 在员工办理录用审批后,公司根据不同职级与员工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为:
(一)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3年; (二)主管至部门经理层面:2年 (三)主管以下层面:1年;
(四)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为3至6个月;
(五)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综合管理部与被聘用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 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须提交政府劳动部门鉴证。鉴证后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式3份,公司持1份,员工本人持2份(其中1份由综合管理部代存入正式人事档案)。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依据《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责任与续签
第十条 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一)员工擅自解除合同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给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违反劳动安全保护规定,以至发生事故,损害员工利益的,应视情况给予员工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应在合同到期40天前将合同到期人员名单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然后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在10天内与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并办理续签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续签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临时工及临时特聘人员,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若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不再续签合同的,由综合管理部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经公司批准确定不再续签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十六条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与公司终止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合同期满续签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原合同起止日期 (合同类型:□ 正式 □ 临时 □ ) 本人经慎重考虑,现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表达如下意愿: 员工本人续签意愿 □ 愿意,续签年限按公司规定执行 □ 不愿意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部门 岗 位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综合管理部 意见 综管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掌握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总体人力资源状况并实施监控,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统计方式与内容
第四条 人力资源统计主要以定期统计报表和不定期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各项目公司按月度、季度、全年三个时段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送人力资源统计信息。
第六条 月度人力资源统计包括当前人力资源基本情况、人力资源变动信息等内容,变动信息包括当月新增、转正、晋升、减少、调动、降职等,具体详见《公司员工基本情况表》、《公司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和《公司员工变动情况统计表》。月度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月3日之前。
第七条 季度人力资源统计内容除按月度统计内容上报报表外,还须填写人力资源情况季度分析报告。季度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之前。
第八条 年度人力资源统计内容除月度和季度的统计内容外,还包括年度考核结果、人力资源成本支出情况等统计内容,并填写《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和《人力资源成本支出统计表》,于每年1月15日前上报。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视工作需要,可进行临时性统计及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人力资源相关信息。
第十条 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前须经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定。
第三章 分析与运用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统计报表加以分析,及时了解各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岗位配置、人员结构及人力资源流动的合理性等,全面掌握当前公司的人员基本情况和需求情况,对以往人力资源规划进行检测、评估,对人力资源激励及培训开发机制进行分析、评估和改进,为改进和完善人员招录、培训开发、激励及薪酬等体制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应向公司领导提供人力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全面反映公司人力资源整体状况,总结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供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才信息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人事档案和人才信息库的管理,确保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事档案及人才信息库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四条 公司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在公司指定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所有员工建立内部临时人事档案,临时人事档案应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员工录用审批表、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转正审批表;考核材料、考勤记录、培训记录、奖惩记录、职务任免文件等。
第六条 临时人事档案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并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临时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删除或销毁,应注意保密,并根据临时档案内容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向员工的正式人事
档案补充材料,以确保员工正式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 有关单位、部门或人员因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时,应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负责承办。如需借离档案,须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离职员工的临时人事档案资料原则上不退还员工本人,由综合管理部存放,以备查询。
第十条 人事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离职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转至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档案中心,由离职员工自行凭公司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单位的调档函到流动档案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章 人才信息库管理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以确保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通过网站发布常年招聘信息,并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状况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大型招聘会和招聘活动,不断充实公司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每次招聘活动的报名情况,将符合公司用人条件但暂未录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应将员工推荐的、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的,以及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获得的适用人才信息纳入公司的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人才信息库中的人员资料进行合理分类,并编制《后备人才信息统计表》。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人才信息库中后备人才的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后备人才保持联络,了解其工作状态等信息,为以后的招聘工作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对人才信息库进行整理,将不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的人员信息及材料从信息库中删除。
第十八条 原则上超过2年仍未被公司录用的人员,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确认后可从信息库中删除,并销毁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和应聘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扩散。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 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 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 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和西子联合控股、绿城集团的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 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 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西子联合控股、绿城集团的集中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 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
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 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 如需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综合管理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 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集中培训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在绿城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派至绿城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实习培训需求表
派出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受训员工姓名 学 历 专 业 参加工作时间 实习岗位 现工作岗位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培 训 内 容 及 要 求 注:1、此表由派出单位填写; 2、培训内容及要求应具体、明确,以便实习单位确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受训员
工;
3、此表应于培训实施前一周交实习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实习培训实施表
实习单位: 受训员工姓名 序号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施措施及完成日期 培训内容 责任人 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实习单位填写;培训结束经实习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受训员工所在单位备案。
实习培训员工提问清单
序号 问 题 结 果 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受训员工详实填写,培训单位负责人审阅后交受训员工所在单位备案。
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
受训员工姓名 序号 1 基本要素 工作表现及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培训责任人对受训员工的评价 遵章守纪 2 专业技能 3 工作风格 及特点 对受训员工今后 4 发展的建议 其他意见和建议 培训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实习单位培训责任人填写,附受训员工实习培训报告(或书面总结)及
考勤表;
2.本表交受训员工所在派出单位备案。
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员
工队伍建设,帮助新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促进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团队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新员工辅导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资格认定
第四条 所有新进公司的员工,原则上均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辅导期。 第五条 所在单位(部门)须在新员工入职报到后一周内确定新员工辅导员。辅导员原则上由所在单位(部门)经验较为丰富、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特殊情况下,新员工辅导员也可跨单位(部门)选定。
第六条 新员工辅导员须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推荐,若无合适人选,原则上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辅导员。推荐新员工辅导员须由单位(部门)填写《新员工辅导员资格审批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综管分管领导审批确认。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第七条 新员工辅导员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向新员工介绍本单位(部门)基本情况,以及新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职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等;
2.辅导和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理念、企业文化和有关制度和规程;
3.负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关事宜的咨询、反馈及落实,关注新员工的工作、生活及思想动态,及时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参与新员工的日常评估及转正考评工作。
第八条 新员工辅导员每月应不少于2次与新员工进行面谈沟通,面谈时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或困难要及时解决,如有必要须向单位(部门)领导或综合管理部反映,并负责落实解决。
第九条 新员工辅导员在辅导新员工期间,须认真填写《新员工辅导手册》,记录辅导内容和评价等。
第十条 新员工辅导员应尽职尽责做好“传、帮、带”,在新员工未转正前,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辅导员,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并落实新的辅导员后方可更换。
第十一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会同综合管理部、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该岗位的直接管理者,共同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考评。符合转正条件的,综合管理部将予以办理转正手续;不符合转正条件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中止(终止)试用合同。
第三章 奖励
第十二条 新员工转正后,公司根据新员工辅导员的辅导表现,以及被辅导的新员工学习和进步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奖励方案,报综管分
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原则上可按以下标准给予辅导员奖励:
1、辅导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新员工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 2、辅导部门主管至副经理职级新员工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 3、辅导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的,一次性奖励800元。 若新员工未能转正并中止(终止)试用合同的,将不予奖励。 第十三条 各单位(部门)在绩效考核中,应将新员工辅导工作纳入对新员工辅导员的工作考核范围,对于表现优秀的新员工辅导员,公司应在薪资晋级和干部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员工日常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的工时制度,周六和周日休息。
每天工作时间为: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须向直接主管人员说明或请假。
第六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须提交书面报告,3天以下(含)由部门经理审批;4-7天(含)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8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未请假而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员工考勤月末汇总,部门副经理及以下员工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审核,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的考勤表由分管领导审核。
第八条 考勤的内容包括出勤、加班、迟到、早退、旷工、公差、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等。
第九条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含)以上,并每次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除薪金50元;若迟到30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0元。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0.5个工作日的,扣除当日日薪;旷工1个工作日的,扣除当月月薪的20%;旷工1.5-2个工作日的,扣除当月月薪的40%;旷工2.5-3个工作日的,扣除当月月薪的60%、当年度奖金总额的20%;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月薪的100%、当年度奖金总额的40%;
(3)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含),作严重违纪处理,除扣除当月月薪及当年度奖金总额外,公司将与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第四章 办公纪律
第十条 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应事先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私人会客时间应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
第十一条 上班期间说话、走路、关门应尽量放低声响,不影响他人工作,不得串岗、扎堆聊天或高声喧哗。
第十二条 员工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随地弹烟灰、丢烟蒂,乱丢废弃物,无特殊原因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
办公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工作台面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十三条 员工每天下班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整理好个人工作物品及文件。离开办公区域或会议室、洽谈室时,应将椅子移至桌下。
第十四条 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电脑和办公物品,不得翻看他人桌面摆放的资料文件。
第十五条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公物出公司。
第十六条 不得有意破坏或将公物占为已有,公司各类物品的使用只限于公司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目的使用,不得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及浏览非法网站等。
第十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改装公司办公设施、设备,确有必要的,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人员进行调换或改装。
第十八条 员工应定期对电脑数据进行备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遇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班后应关闭电脑电源。
第十九条 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应礼貌地上前询问,并主动领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条 接打电话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电话应在铃响三声之内接听,接听时必须先道:“您好!绿城西子”,声音要温和,语言言简意赅;
2、代接同事办公位置电话,应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3、在办公区域内应适当调低手机、电话铃声,培训、会议中须取消手机铃声;
4、工作期间应避免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如确有要事,应控制通话时间。办公区域的电话除特殊原因外不可使用免提功能,确保他人的工作环境不受影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厉行节约,不浪费水、电、办公用品等。
第五章 着装与礼仪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应统一穿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因故没有工作服的员工,应穿着整洁、大方,不得穿T恤衫、无袖衫、超短裙、牛仔裤、西装短裤、拖鞋等。每周五为个性化着装日,可穿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休闲服装。办公区域不得挂、搭便装。
第二十三条 出席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或重要对外接待、商务活动等,应着工作装。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及涂染深色指甲油,上班时头发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可蓬乱或染烫怪发。
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发长不遮耳、遮领)和蓄胡须。女员工宜化淡妆并保持清新自然,不可浓妆艳抹或佩戴过多饰物。
第六章 员工服务规范
第二十五条 员工接待来宾和访客应热情有礼、稳重大方,应及时端
茶递水,及时联络对口部门或人员,必要时应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与客户的接触中,不可对自己不了解的事项随意发表意见或随意给予对方任何承诺,不得与来宾和访客顶撞或发生争执,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
第七章 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个工作日安排一人轮流值日,值日人员名单及轮值顺序由综合管理部按月制订。若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承担值日任务的,应由轮值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做好调整或调换。
第二十八条 值日人员须提前30分钟上班、延迟1小时下班,了解办公区当日水、电、设备等供应、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对值日区域进行督查,以确保办公环境的整齐和有序。下班时须关闭办公区所有门窗,切断水、电,挂好电话等,若有工作人员加班,值日人员应交代加班人员做好以上工作。
第二十九条 值日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或有关领导,并负责跟踪处理。值日结束后须在值班登记簿上对当日值班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值班名单及轮序由综合管理部制定。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自行调换,并告知综合管理部,以便更换值班牌及通知各部门。
第三十一条 值日人员的通讯工具应全天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直接领导或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二条 销售部门必须在午休、休息日、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工程部门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在节假日、休息日及夜间安排人员工地值班。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调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及员工个人的发展需要,合理调配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力资源调配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调配范畴
第四条 员工调配包括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以及各公司之间的人员调配。
第五条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围内适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员工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可主动申请调职、调岗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开竞聘。
第七条 外派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驻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其中财务、成本、材料管理岗位人员为垂直管理人员,其他外派人员为一般外派人员。但除财务、成本、材料管理岗位及部门经理以上层面人员外,其他岗位人员原则上均不实行外派。
第三章 审批及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员工调配,按以下权限规定报批: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调配,报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其它人员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项目公司内部的人员调配,按以下权限规定报批: 1、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的调配,报集团公司审批;
2、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调配,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集团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人员调配,按以下权限规定报批:
1.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
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调配,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其它人员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内部的人员调配,以及集团公司向项目公司外派人员或从项目公司调入人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单位(部门)的人员需求或员工本人申请,会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和考察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 项目公司之间的人员调配,原则上由调出单位与调入单位协商一致后,由调入单位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报批手续。
项目公司之间的人员调配原则上应将人事关系及薪酬福利等一并转移,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和待遇并作为外派的,须说明原由,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调动审批获得批准后,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向调出单位(部门)、调入单位(部门)及员工本人发送《员工调配通知书》,调出单位(部门)和员工本人应按照《员工调配通知书》的时间要求,及时办妥移交手续,到调入单位报到。
第四章 薪酬福利及相关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 调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新职级套靠调入单位的薪酬福利
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因人员调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费、档案关系转移费用等,由调入单位按财务规定列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主管及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管理干部的选拔
第六条 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公开竞聘。 第七条 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综合管理部推
荐、员工推荐或自荐等途径进行。
第八条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九条 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职位的选拔,原则上应实行公开竞聘。
第十条 以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的人选,应经过3个月的考察期进行综合考评后,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予以聘任或任命。
第十一条 公开竞聘程序和方法
1.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竞聘信息后,符合竞聘条件的员工均可向综合管理部申领《竞聘报名表》报名,并按竞聘要求准备竞聘材料;
2.综合管理部负责依据岗位任职条件及对员工情况的了解,对所有报名者进行竞聘条件综合评分,总分值为20分;(得分将计入竞聘者最后总得分)
竞聘条件综合评分的要素、权重分配及评分标准如下: ⑴ 原相关岗位的任职年限(总分8分): 年 限 得 分 1年以下 1-2年 1 2 3-5年 4 6-9年 6 10年以上 8 ⑵ 学历(总分5分):
学 历 得 分 大 专 或 同等学历 2 本 科 或 同等学历 3 硕 士 或 同等学历 4 博 士 或 同等学历 5 ⑶ 在公司服务年限(总分4分): 年 限 得 分 1年以下 1 1-2年 2 2-3年 3 3年以上 4 ⑷ 职称(总分3分): 职 称 得 分 初 级 1 中 级 2 高 级 3 3.竞聘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⑴ 根据竞聘岗位的专业性质和任职条件,由综合管理部拟订名单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组成竞聘考评小组。基本成员应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用人部门分管领导、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竞聘岗位的直接领导、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等;
⑵ 综合管理部负责拟订竞聘具体计划安排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以确定时间、地点、考评小组组成、员工评委范围、各类评委评分的权重分配、最低录取分数线、现场答辩题目及计票、监票人员等;
⑶ 岗位竞聘原则上均采取现场公开竞聘大会的形式,由考评小组、公司领导及员工评委依据不同的权重进行现场评分,现场评分总权重为80%;
⑷ 原则上每次公开竞聘均设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所有竞聘人员的最终得分(即竞聘条件综合评分与现场评分之和)均未达到规定的最低录用分数线,则应考虑重新竞聘或采取其他方式选拔;竞聘人员最终得分达到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应以最终得分最高者为竞聘优胜者并在竞聘现场公布和确定。
⑸ 竞聘大会基本程序
① 竞聘大会主持人介绍评分原则、竞聘大会议程及各竞聘人员基本情况等事项;
② 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现场随机抽签,并依照顺序依次发表演讲。演讲内容根据竞聘要求确定,一般包括管理纲要、计划与目标、保障措施及承诺等;
③ 竞聘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一般包括考评小组成员针对演讲内容的随机提问和组合测试题目;
④ 各类评委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⑤ 计票、监票人员进行得分统计; ⑥ 主持人宣布竞聘成绩,确定优胜者。
第十二条 竞聘结束后,由公司发文明确由优胜者承担竞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并进行3个月的考察,考察期内优胜者履行新职位的岗位职责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 考察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并填写《干部考察期综合考评表》,逐级作出考评意见。胜任新职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聘任。其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延长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员工薪资提升调整,公司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机会获得薪资的提升。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批后可获得职级晋升: 1.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显着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获得较大效益者; 3.为公司赢得较高社会荣誉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者。 第十六条 员工职级晋升的审批程序为:
1.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晋升审批表》,提交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推荐意见应包括考核情况、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业绩评价、工作态度和表现评价及潜质等5个基本方面;
2.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单位(部门)的推荐意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其中,晋升为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级,以及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复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晋升为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不含财务负责人)及以下
职级、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至总经理助理职级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晋升为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的,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3.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薪资、职级晋升,由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提交推荐意见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后,酌情办理晋升审批手续。
4.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落实员工薪资、福利、职级的调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奖 惩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体现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业绩文化、监督和规范公司日常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公司奖励主要方式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档等。
第六条 对于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出色,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奖励。
第七条 奖励的分类及条件: (一)一类奖励:
1、单位(部门)或员工绩效评估一贯优秀,排名位列靠前或前20%或优秀的;
2、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奖励方式:职级晋升或物质奖励。
(二)二类奖励(奖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2、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着的;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4、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着
功绩的;
5、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8、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9、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帮助同事一起成长,成绩突出的;
奖励方式:物质奖励。
(三)三类奖励 (奖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可优先考虑): 1、二类奖励中提到的,均可辅以三类奖励方式; 2、其他未达到一类、二类奖励条件的;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 第八条 奖励基本流程:
1、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2、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拟订奖励方案,并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绿城集团》报、《西子报》、《HOME绿城》等刊物及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公司处罚主要方式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用察看、开除辞退,并辅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等辅助手段。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员工违法/违规行为,将视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处罚的分类和条件:
(一)一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违反国家法纪法规;
2、对公司应得知的个人重要信息有意欺瞒;
3、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4、利用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进行关联交易,或收受商业贿赂以获取个人利益。
5、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董事长、总经理组成委员会对严重失职过失进行裁定);
9、恶意破坏公司财产、设备、器材等。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本人或教唆他人罢工、怠工。
12、有生活作风问题并在公司内部造成恶劣影响。 13、留用查看期满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
处罚方式: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溯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二)二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
2、工作态度消极,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
利影响的;
4、半年(连续两个季度)绩效评估排名位列部门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称职的。
5、吵架、斗殴、酗酒;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6、在公司看黄色、反动的书刊杂志或浏览黄色、反动的站点;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9、两次书面警告后,工作表现未见明显改进的;
处罚方式:留用查看(视情节严重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查看期),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给予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溯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三)三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有欺骗、欺诈行为,未给部门、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经许可带公司以外的人进入工作区,并造成公司或个人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直至留用查看);
3、擅自携带未经登记的公物离开公司; 4、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5、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的(视情节严重直至留用查看或开除辞
退);
6、两次口头警告后,工作表现未见明显改进的; 处罚方式:书面警告。
(四)四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擅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及其他对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破坏的物品进入工作区域(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2、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3、利用公司财物作私人用途(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并赔偿相应损失);
4、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月累计3次(含)以上; 5、上下班无故不刷考勤卡,每月累计3次(含)以上;
6、季度绩效评估排名位列部门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处罚方式:口头警告。
第十五条 处罚基本流程:单位(部门)或员工符合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处罚意见,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
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单位(部门)或员工进行内部通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方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退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出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公正公开公开、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原则进行员工退出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员工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范围与形式
第五条 公司实行日常考核退出与年度考评退出相结合的退出机制。公司可根据日常考核及时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也可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规定退出一定比例的员工。
第六条 公司对各层级人员统一实行退出制度,以确保各个层级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管理层级不同,公司职员分为员工层(主管以下职级人员)、基层管理层(主管至部门副经理职级人员)、中层管理层(部门经理至公司总经理助理职级人员)和高层管理层(公司副总经理至公司总经理职级人员)四个层面。
第七条 原则上,公司根据年度人力资源实际现状及日常考核、年度考评情况,采取全公司综合平衡的方式,合理确定当年退出员工的比例。
第八条 退出形式包括降级、降职、待岗、劝退和辞退等形式。 第九条 降级是指员工工资降级、降档;降职是指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待岗是指员工被停止岗位工作,并进行重新择岗定岗;劝退是指公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要求员工主动辞职;辞退是指公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章 退出管理程序
第十条 通过日常考核,若发现有工作表现不佳、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严重不足者,应及时实施退出,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日常考核退出首先由部门负责人(或其直接上级)向综合管理部提出退出建议或要求,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的直接上级、同级员工代表、部属代表及业务分管领导等进行专题评议,以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客观反映其优缺点等。根据评议结果,由综合管理部拟订建议报告,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按以下权限报批后实施退出:
1.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退出,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2.集团公司其它职级人员、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至总经理助理职级人员的退出,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3.项目公司其它职级人员的退出,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根据年度考评方案分不同层级和权限考核后确定拟退出的人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及代表,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补充调查或评议,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客观反映员工的优缺点,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调查或评议结果拟订建议方案,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按上述审批权限报批后实施退出。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应在退出方案批准后,负责会同员工的直接领导与拟退出人员进行正式的面谈沟通,明确指出其不足和缺点,并给予合理建议,帮助其端正思想、调整心态。
第十四条 在完成与拟退出人员的面谈沟通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批准方案实施退出。在面谈沟通后若有特别情况的,综合管理部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十五条 考核不合格,并根据公司退出机制经审定实行降级、降职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第十六条 考核不合格,已不适合担任现岗位工作并经审定实行待岗的,待岗期限为2个月,自审定之日起计算。待岗期间的薪资按原月薪标准的50%发放,不享受奖金分配。
第十七条 在待岗期间,待岗员工应移交原岗位工作,可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寻找合适岗位。待岗员工如选中合适岗位,并与接收单位协商一致的,由综合管理部办理逐级报批手续。待岗员工经批准重新上岗的,员工的薪酬按新的岗位和职级重新确定。
第十八条 待岗期满后,员工仍未寻找到合适岗位或无任何单位接收的,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考核不合格,并经审定实行劝退和辞退的,以及员工主动辞职的,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带走公司业务资料,不得损害公司社会形象和利益。如有违反并致使公司社会形象及利益遭受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姓 名 职 称 部 门 学 历 岗 位 到职日期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离职 原因 拟离职日期 对该员工评价 离职人员对本公司 意见/建议 其他 面谈人签名: 年 月 日 面谈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事项 离职面谈记录表
人员离职审批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历 进公司时间 部 门 专 业 岗 位 职 称 离职种类 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 部门 意见 业务 分管 领导 意见 综合管理 部 意见 人事 分管 领导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员工离职手续会签单
经办人: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岗 位 入职时间 离职时间 各 有 关 部 门 意 见 其他说明 1.工作文件资料及物品已移交 □ 2.待处理工作及未完成的工作已交接清楚 □ 所在部门 3.其他说明: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1.该员工在公司帐面的所有欠款、余款已列清单报送财务管理部 □ 财务管理部 2.其他说明: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其它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关联部门 综合管理部 员工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进修学习管理,促进员工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及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进修学习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种类与条件
第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与本岗位相关的技能、职称、资格、学历、学位等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
第五条 员工进修学习分为以下五类:
1.公司选派的短期(3个月及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2.公司选派的长期(3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3.员工申请的短期(3个月及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4.员工申请的长期(3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5.员工申请的学历类在职进修学习; 6.员工申请的职业资格类在职进修学习。
第六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有关人员进行脱产的长期或短期进修学习。
第七条 公司选派的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原则上须在公司服务达到下列规定年限:
1.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须服务满2年; 2.主管至部门经理级员工须服务满3年; 3.主管以下员工须服务满5年。
特殊情况突破上述规定须经报所在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八条 员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进修学习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及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三章 进修学习待遇及费用报销
第九条 公司选派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视同出勤,薪酬待遇不变。 第十条 公司选派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在学习期间照常领取年薪,但不享受奖金分配,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一条 员工申请的短期脱产进修学习期间,原则上不享受公司任何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代缴的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员工返回公司工作后从其薪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员工申请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须与公司协商一致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脱产进修期满后,如有继续返回公司服务的意愿,公司应予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 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期间,可申请使用当年的年休假参加考前培训及考试,请假时间超过年休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三条 进修学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考务费、报名费等学杂费;公司选派进修学习人员报销除生活费以外与学习有关的所有费用(含交通费)。
第十四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的各类进修学习,在取得合格证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其进修学习的相关费用按照不同的类别,由公司和个人分担(详见下表),以体现“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
进修学习类别 公司选派的脱产进修学习 员工申请的脱产进修学习 员工职级 全员 全员 培训费用(元) / / ≤10000 >10000 ≤30000部公司承担 比例 100% - 80% 70% 个人承担 比例 - 100% 20% 30% 部门经理 及以上 分 >30000 ≤50000部分 >50000部分 ≤10000 >10000 ≤30000部60% 40% 分 >30000 ≤50000部分 >50000部分 40% 100% 60% 0% 50% 50% 60% 40% 学历学位证书类 员工申请的 在职进修学习 / 驾驶技能类 50% 70% 50% 30% 部门副经理 及以下 专业技能类/职业资格类 全员 / 第十五条 参加进修学习未取得相关合格证书的员工,由其自行承担进修学习的所有费用。
第四章 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选派参加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须事前与公司签订
《服务承诺合同1》。当报销的费用在2万元(含)人民币以下时,须在公司继续服务满1年;当报销的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5万元(含)人民币以下时,须在公司继续服务满2年;当报销的费用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时,须在公司继续服务满3年。合同期从学习结束后正式上班之日起算。
第十七条 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当费用报销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时,须事前与公司签订《服务承诺合同2》。当报销费用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2万元(含)人民币以下时,须在公司继续服务满1年;当报销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5万元(含)人民币以下时,须在公司继续服务满2年;当报销费用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时,须在公司继续服务满3年。合同期从取得证书之日起算。
第十八条 若员工服务未满规定期限离开公司,其已报销的进修学习费用将按规定年限平均分摊,并须将未满规定期限部分的已报销费用退还公司;如属于带薪脱产进修的,还须按比例退还进修学习期间公司所发放的薪酬待遇(不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九条 未按约定继续回公司服务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离开公司的人员,除按第十八条规定退还相关款项外,还须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未满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二十条 员工脱产进修学习期间,未经公司批准或安排,不得在外兼
任获取报酬的工作,也不得从事公司禁止的其它兼职活动(详见《员工手册》)。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还须向公司退还脱产进修期间公司所发放的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对公司形象或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公司还将保留追溯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第五章 进修学习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所有参加进修学习的员工,由员工填写《员工培训学习申请表》,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留存一份复印件备查。
第二十二条 脱产进修学习人员(公司选派的短期脱产进修学习除外),原则上在进修学习之前应结清相关的财务费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外),归还公司欠款。
第二十三条 脱产进修学习人员在学业结束回到公司一周内,须向公司提交一份书面学习汇报。
第二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应建立进修学习人员档案,与脱产进修学习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其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并不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十五条 进修学习费用报销须由员工填写报销单,经综合管理部确认并签字证明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审核和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须签订《服务承诺合同》的,由综合管理部向员工发放《服务承诺合同》,员工填写完整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报批手续。合同一式二份,员工和综合管理部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 员工参加进修学习结束后,须将合格证书原件交综合管理部验证,由综合管理部保存复印件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进修学习申请表
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历 进公司时间 培训单位(或学校) 预计进修 学习时间 进修 学习 种类 用人 部门 意见 业务 分管 领导 意见 综合 管理 部 意 见 综管 分管 领导 意见 部 门 职 称 年 薪 职 级 万元/年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间 专 业(学历) 元 学费预算 □ 1 公司选派的短期((3个月及3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 2公司选派的长期((3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 3员工申请的脱产进修学习 □ 4员工申请的学历学位类在职进修学习 □ 5员工申请的职业资格类在职进修学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计 月(天)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合同(1)
甲方: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系甲方员工,按照甲方《员工进修学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乙方将参加《制度》第 条规定的第 类进修学习。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继续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暂定),参加 (教育机构)的 (专业或课程)的进修学习,预计发生费用 元,其中学杂费(含报名费、学费、书本费、考务费等) 元,交通费 元,住宿费 元,伙食费 元。
二、为支持乙方学习,甲方给予垫支了 元(大写: ) 进修学习费用,并在进修学习期间给予发放薪酬待遇。
三、鉴于上述原因,乙方愿意按照甲方《制度》第 条规定,承诺将在甲方继续服务 年,预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承诺,若学习期满后未按约定继续在甲方服务,将一次性现金归还甲方已垫支的进修学习费用及所发放的薪酬待遇,并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承诺,若未满第三条约定期限离职的,甲方已予报销的进修学习费用及在进修学习期间所发放的薪酬待遇,按上述约定期限平均分摊后,摊至未满约定期限部分的费用和待遇,一次性现金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房地产有限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合同(2)
甲方:XX房地产有限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系甲方员工,按照甲方《员工进修学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乙方参加了《制度》第 条规定的第 类进修学习。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继续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参加了 (教育机构)的 (专业或课程)的进修学习,共发生费用 元,其中学杂费(含报名费、学费、书本费、考务费等) 元,交通费 元,住宿费 元,伙食费 元。
二、根据甲方《制度》规定,甲方给予乙方报销了 元 (大写: )进修学习费用,并给予发放了 元(大写: )薪酬待遇。
三、鉴于上述原因,乙方愿意按照甲方《制度》第 条规定,继续在甲方服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承诺,若未满第三条约定期限离职的,甲方已予报销的进修学习费用及在进修学习期间所发放的薪酬待遇,按上述约定期限平均分摊后,摊至未满约定期限部分的费用和待遇,一次性现金退还给甲方,并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房地产有限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休假管理,确保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员工休假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类别与审批
第四条 公休日
每周六和周日两天为公休日(因与法定节假日相连而调整需要上班的,以及因工程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值班和上班的除外)。
第五条 法定节假日
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每年享受元旦(1月1日)、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三八妇女节(半天)等法定带薪节假日。
第六条 年休假
1.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正式员工,享有一年一次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限于一年内使用,不能跨年度延用或累计使用。原则上年休假应一次性休完,需要多次休假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年休假分为3个档次:
(1)服务满1年以上(含1年),未满3年者,可享受7天; (2)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未满5年者,可享受10天; (3)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可享受14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当年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国内或出国考察、旅游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过30天的; (4)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5)当年享受产假的(产假跨年度的只冲减一年的休假)。 3.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因工作需要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内或出国考察的,视同享受当年年休假,不影响次年年休假。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须安排好份内的工作,不得影响工作。年休假期内含公休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5.审批程序与权限:
职 级 审核与审批权限 备 注 集团公司总经理 项目公司总经理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 总经理助理至 常务副总经理职级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1.单次休假超过3天(含)的,须于休假前一周填报《休假申请表》;不超过3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天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休假申请表》。 2.经审批后的《休假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 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病假
1.病假须附有医院有效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可批准2天(含)以内无医院有效证明的病假;
2.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须口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获许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上班,事后又未补办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3.病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4.审批程序与权限:
职 级 休假期限 7天(含)以内 审核与审批权限 综合管理部备案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综合管理部备案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人员报集团公备 注 集团公司总经理 7天以上 7天(含)以内 项目公司总经理 7天以上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 总经理助理至 常务副总经理职级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 15天以上 15天(含)以内 1.单次休假超过3天(含)的,须于休假前一周填报《休假申请表》;不超过3天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休假申请表》。 2.经审批后的《休假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 司董事长审批,项目公司人员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7天(含)以内 7天以上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 7天(含)以内 7天以上 领导复核后,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事假
1.因个人事务需请事假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须口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获许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上班,事后又未补办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2.事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3.审批程序与权限:
职 级 休假期限 2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总经理 2天以上 2天(含)以内 项目公司总经理 2天以上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 总经理助理至 常务副总经理职级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 3天以上 7天以上 7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人员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项目公司人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1.单次休假超过3天(含)的,须于休假前一周填报《休假申请表》;不超过3审核与审批权限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备 注 3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 3天(含)以内 员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天的,须提前3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个工作日填报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 《休假申请表》。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2.经审批后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休假申请表》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由综合管理部备案。 3天以上 领导复核后,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病假、事假以半天为计,每月累计满1天的,按1天计扣薪资;不满1天的,计入下月考勤,每年12月31日统一核计,不满1天的病假、事假不计扣薪资。
第十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办理休假手续,工伤医疗期原则上以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为准。
2.工伤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3.审批程序与权限:
职 级 休假期限 7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总经理 7天以上 7天(含)以内 项目公司总经理 7天以上 15天(含)以内 审核与审批权限 综合管理部备案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综合管理部备案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人员报集团公15天以上 司董事长审批,项目公司人员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 7天以上 7天(含)以内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7天以上 领导复核后,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1.单次休假超过3天(含)的,须于休假前一周填报《休假申请表》;不超过3天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休假申请表》。 2.经审批后的《休假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 备 注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 总经理助理至 常务副总经理职级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 7天(含)以内 第十一条 婚、丧假
1.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以领取结婚证为准),享有3天带薪婚假。若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可享有15天带薪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须一次性休完,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员工的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亡故的,可享有3天带薪丧假。
4.审批程序与权限:
职 级 集团公司总经理 审核与审批权限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备 注 项目公司总经理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 总经理助理至 常务副总经理职级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1.婚假须于休假前一周填报《休假申请表》。 2.经审批后的《休假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 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 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后,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待产假、产假:
(1)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怀孕满7个月起,可根据
实际情况(如医生建议等)申请享受带薪待产假期;平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下同),难产(包括剖腹产)产假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胞增加产假15天;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妊娠期间经产科检查,医生建议需要保胎休息的,可按病假处理;
2.哺乳假:产假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6个月以内的哺乳假;婴幼儿在一周岁内,女员工可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双胞胎的时间增加一倍; 3.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护理假:双方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有7天的带薪护理假;
5.待产假、产假、哺乳假休假期间,员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但手机话费自理;
6.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7.审批程序与权限:
职 级 休假期限 7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总经理 7天以上 7天(含)以内 审核与审批权限 综合管理部备案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综合管理部备案 备 注 1.单次休假超过3天(含)的,须于休假前一周填项目公司总经理 7天以上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 总经理助理至 常务副总经理职级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 7天以上 15天以上 15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人员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项目公司人员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 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报《休假申请表》;不超过3天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休假申请表》。 2.经审批后的《休假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 7天(含)以内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人员 7天(含)以内 7天以上 领导复核后,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所有休假均须填写《请休假申请表》,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休假中途或休假结束后回公司上班,须当日向综合管理部销假。否则,超出应休假天数的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未办妥请休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 (特殊情况须事先告知直接领导并及时补办请休假报批手续)。
第十五条 请休假者必须将本人工作暂时移交给其它员工负责,并在《请休假申请表》内注明。
第十六条 各类休假期间,薪资按以下标准核发: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本人日薪的300%计发;
2.病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50%计发,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3.事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100%扣除,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4.工伤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100%计发,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5.待产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50%计发,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6.产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70%计发,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7.6个月以内的哺乳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50%计发,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8.计划生育假期间按本人日薪的70%计发,奖金核发标准按绩效评估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内部沟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XX房地产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及员工之间的交流,培养正确的沟通心态和积极的沟通习惯,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增进公司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内部沟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沟通类型
第四条 内部沟通根据传播的方向不同可分为下行沟通、上行沟通和平行沟通。
第五条 内部沟通的方式包括: 1、面谈:主要指面对面的交流、谈话。
2、会议:包括晨会、周会、月会、季会、总经理办公会、问题讨论会、工作协调会、员工座谈会、员工大会、沙龙聚会等。
3、书面沟通:包括各类工作报表、工作报告、文件、工作联系单、任务单、内部刊物等。
4、网络沟通: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公司内部局域网与网络即时联络工具等。
5、建议奖励制度:包括金点子信箱、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开信箱、综
合管理部公开信箱等。
6、活动:包括各部门、单位每月组织的活动、联谊会、交流会、文体活动等。
7、其他:包括员工满意度调查、各类民意调查等。
第三章 沟通形式与内容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一名员工应主动进行沟通:
1、当工作中出现需要与上、下级或同级同事沟通的事项,要立即沟通,以促进工作成效;
2、不同部门、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人员,彼此之间要加强沟通,促进业务技能的提升与信息的传递;
3、对于本部门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与上级进行沟通,促进改进;
4、对于公司的发展与变革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通过上级逐级上报或越级上报,以促进企业发展。
第七条 一般情况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一位有下属的管理人员应主动进行沟通:
1、在新员工入职时,要与其进行入职谈话,介绍公司及工作的简要情况,布置试用期的主要工作内容,并表达对其在公司发展的期望与祝愿;
2、在员工试工期满转正时,要与其进行转正面谈,对其试用期的表现做出评价,表扬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表达对其今后的工作期望;
3、在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时,要通过面谈,帮助员工寻找与工作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公司要求的差距,提出改进意见,表达对员工的期望,以提高员工工作绩效;
4、在员工心态出现问题时,要立即与其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改变心态;
5、当员工表现优异时,要表达出对员工的赞赏,并提出对员工更高的工作期望;
6、当得知员工家庭出现重要事件时,要对事件情况表达关注; 7、须时常了解员工对自己管理风格、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改进;
8、须根据公司的安排,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全面正式的绩效评估谈话和考核;
9、须时常不定期地与员工单独或集体进行非正式的沟通交流。 第八条 一般情况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综合管理部有关人员应主动进行沟通:
1、综合管理部要积极促进、督促各单位、部门及员工间的沟通,并
给予中层管理以上人员相关沟通技能的培训;
2、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或民意调查,了解员工目前工作的状态和需求。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各单位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应主动进行沟通:
1、在各项与员工相关的管理制度下发之前,要充分沟通,了解员工对制度的意见或建议;
2、在各项与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下发之前,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分析,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与流程的准确性与可执行性;
3、下发的文件,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全体员工传达;
4、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可通过工作协调会议、任务单等各种方式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执行人进行沟通,保障工作配合时不会出现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问题。
第十条 对于正常的工作,各级工作人员要养成一种逐级上报的习惯。但当工作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以进行越级沟通:
1、下级对上级汇报的工作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得不到答复;
2、下级对上级的管理方式产生意见,需要投诉时; 3、下级发现上级的违规行为时;
4、个人对公司、部门的改革、发展有建议或意见时。
第四章 沟通反馈
第十一条 在各个沟通环节中,凡须有回复的建议、意见或问题,沟通双方必须明确反馈的时限。担负反馈责任的一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
第十二条 对于重要的合理化建议,担负反馈责任方需将下一步采取的行动方案和计划给与公布,供员工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任何一级员工,其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经公司采纳后,产生了显着效果的,可以由其直接上级或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生涯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XX房地产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合理开发人力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员
工职业生涯设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方法与程序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统计、座谈和个别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员工的技能特长、工作状况、思想动态及职业发展愿望等信息。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不少于1次与所属员工进行职业发展方面的面谈沟通,以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愿望,并协助员工分析自身特点,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面谈后应填写《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每年应不少于1次与骨干员工、部门经理及以下职级的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沟通,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愿望,并协助员工分析自身特点,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面谈后应填写《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并备案。
第七条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由直接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进行面谈沟通,了解其职业发展愿望,并协助其分析自身特点,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面谈后填写《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帮助员工制订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关心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并及时与综合管理部沟通。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对于主管及以上等骨干员工应予以重点关注。
第三章 实现与修正
第十条 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可通过横向调配、纵向晋升、自我学习提高相结合的途径来实现。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关心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建议。对于公司骨干人员,综合管理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针对性地给予建议和帮助,对其职业发展提供指导。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有关岗位职位变动、空缺及新设岗位、任职条件的咨询,通过集团公司内部报刊、网络及其他合适的形式及时将以上信息向员工发布。
第十三条 员工可随时与综合管理部或有关领导面谈,主动汇报自己的工作、思想状态,以及自身职业发展的需求和设想。
第十四条 为满足员工职业发展的需求,综合管理部应不断完善公司培训开发、考核激励及员工选拔机制,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开竞聘、竞争上岗。
第十五条 员工应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自身的特点,主动调整和改进自身的职业生涯设计,并与直接领导或综合管理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是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至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财务、成本、材料系统的外派人员统称为垂直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
部门为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 外派人员范围
第五条 外派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财务管理人员; 2、工程成本管理人员; 3、材料采购管理人员;
4、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至所属单位担任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人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六条 外派人员一律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集团定级为普通职员的,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主管至部门副经理职级的,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第七条 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实行3-6个月试用期。
第四章 薪资管理
第八条 派至各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其薪酬套靠集团公司标准,并由集团公司直接发放。
第九条 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总经理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原则上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半年奖直接按年薪的10%核发,年终奖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由集团公司核算,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条 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下职级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若所在公司核定的标准高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按照所在公司的标准执行;若低于
集团公司的标准,则在年度考评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在集团公司的定级标准,结合年度考评结果补差。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核发给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核发给其他外派人员的薪酬补差,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全额承担,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另行报批。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派至参股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若所在公司核定的标准高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按照所在公司的标准执行;若低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在年度考评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在集团公司的定级标准,结合年度考评结果补差。
集团公司核发给派至参股公司工作人员的薪酬及补差,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承担,若股东各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的,与股东各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的离职结算由集团公司与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
第五章 福利管理
第十五条 外派人员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
第十六条 为便于管理,外派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结婚恭贺由集团公司负责办理,节庆福利、生育恭贺、生日恭贺、丧病福利由所在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 其它福利
1、工作用餐:由所在公司提供。 2、高温补贴:由薪资发放单位负责。
3、手机话费:由所在公司列支。
4、进修学习费用:由所在公司列支,如所在公司报销标准低于集团公司同职级标准的,由集团公司给予补差。
5、休假:休假周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所属单位负责人及垂直管理人员的年休假、产假、哺乳假及3天(含)以上的事假、7天(含)以上的病假等特殊休假,报集团公司审批;其它外派人员的休假,由所在公司按规定权限审批。
6、购房优惠:外派人员均享受集团公司员工的购房优惠待遇,由所在公司协助办理报批手续。
7、例行体检:原则上由所在公司负责,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安排。
第六章 晋升管理
第二十条 垂直管理人员的晋升,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并征求所在公司意见后进行推荐,具体按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其它外派人员的晋升,由所在公司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推荐,具体按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外派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由所在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垂直管理人员的日常绩效考核,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但所在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垂直管理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评价意见,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派至所属单位担任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职级人员的日常绩效考核,由集团公司负责。
第二十五条 其它外派人员的日常绩效考核,由所在公司负责。 第二十六条 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或作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将给予嘉奖或晋级;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将按《员工退出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录用的财务、成本、材料系统人员,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培训,正式上岗前还须到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培训内容包括:相关业务工作规程、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八条 其它外派人员酌情参加集团公司或所在公司的新员工培训,如派至所属单位担任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原则上应安排至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为期2-3周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九条 垂直管理人员须自觉服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调配与管理,接受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应组织召开一次系统工作例会,听取垂直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布置和安排,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沟通。垂直管理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其他问题,除电话联系外可在工作例会上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反映,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进行协调、沟通,并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工作检查、审计等方式,对各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公司应认真加以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在检查、审计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可申请按有关规定对公司或
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垂直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胜任、工作责任心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发现其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要求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过失、损失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章 生活管理
第三十三条 员工宿舍
1、派至外地公司工作的人员,如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房的,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提供宿舍,宿舍配置标准及租房收取办法按《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2、派至在杭公司工作的人员,如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或入住员工宿舍的,由所在公司负责办理,租房补贴、宿舍配置标准及租房收取办法按《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如所在公司无相应条件的,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
第三十四条 外派津贴
1、派至杭州周边公司(指距离杭州市中心100公里(含)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如所在公司未予配备车辆或未开通往返杭州班车的,原则上由所在公司按以下标准发放外派津贴:
(1)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人员:800元/月; (2)部门经理及以下层面人员:500元/月。
2、派至其它外地公司(指距离杭州市中心100公里范围以外)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由所在公司按以下标准发放外派津贴:
(1)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人员:1000元/月; (2)部门经理及以下层面人员:800元/月。
3、外地公司所在城市如属于外派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则不享受外派津贴。
4、如公司外派时已说明不享受外派津贴,或者所在公司薪资定级时说明已考虑外派津贴的,则不按上述标准享受津贴。
第三十五条 探亲交通费
派至外地公司工作的人员,每年可结合节日假期、年休假回杭探亲,其中三趟(含)以内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公司给予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各公司根据本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原则上不得超过外派人员对应职级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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