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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2022-07-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

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漳政办[2016]72号 【发布部门】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2 【实施日期】2016.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漳政办〔2016〕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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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的运行与管理,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漳委发〔2015〕10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5〕6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市医管委受市政府委托,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对市级公立医院的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绩效、管理目标、政策投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市级公立医院是指由市政府举办的医院,包括漳州市医院、漳州市中医院、漳州市妇幼保健院、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漳州市福康医院、漳州市第四医院等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第四条 市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管办)负责本规程的实施工作,市医管办设在市卫计委。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医管委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市医管委 2 / 3

成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退休,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医管委报告,并推荐新的成员人选,

由市医管委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第六条 市医管委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审定市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

(三)审定市级公立医院财务预决算、政府投入、医保经费、对外投资等经济事项; (四)审定市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资产核销及处置; (五)审定市级公立医院分立、合并、终止及所有制变更事由; (六)审定市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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