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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形成性考核作业(一)

2020-04-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形成性考核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由于过失实施了不符合当时医疗水平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或其他损害,且该医疗侵权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或其他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3.替代责任:是指由不直接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承担有关主体的责任。

4.后续治疗费用:是指患者对自己有关信息知悉、获取的权利。患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方面信息的知悉了解权利。

5.病历资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6.医疗主观过错:是指医疗主观过失,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过错。 二、简答题

7.判断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的医疗因果关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

(1)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医疗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当事人主

观臆造的; (2)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医疗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患者的损害结果 8.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答:(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9.当患者的平等医疗保健权受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非法侵权,遭受损害时,如何寻求救济?

(1)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对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的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行政机关对医疗机构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罚;

(3)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犯患者平等医疗保健权造成患者重大损害,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医务人员或其他责任主体的刑事责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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