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市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市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进入市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安管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三、进出市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对市
场公共场地损失进行处理赔偿。
四、停放市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
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五、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六、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秩序维护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市
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七、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管理
1、由物业中心统一发放通行证标识,并黏贴于档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2、进入市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进入市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市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八、租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1、空置车位只对本市场业主或使用人出租,每个车位按有关规定收取月租费用; 2、需要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到物业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进入市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租用的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租用的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取消其租用车位资格,同时对已缴纳租用车位的租金不给予退还;
4、按时交纳车位租用费。 九、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本市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或办理租用手续的,晚上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晚上外来车辆进入市场前要进行登记,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并交纳元停车费,方可进入;而且车上人员必须离开市场内。
3、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须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4、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5、对于外来车辆收取一定的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十、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市场。 2、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入指定地点,不得在市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管理中心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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