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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商业版合同范本

2021-11-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国际贸易商业版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合同号: 日期:

买方:____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电报:____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结实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实力。因为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因为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修理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当心轻放”、“此面对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状况: (1)采纳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行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举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

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按照有关合同具体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刻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布置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准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担当。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担当。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担当;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 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准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所有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刻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准时致使买方不能准时投保,卖方则担当所有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明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

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觉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担当的部格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因为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浮现的损伤,买方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刻排解货物之缺陷、所有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按照缺陷状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行抗力:

在货物创造和装运过程中,因为发生不行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行抗力事情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状况下,卖方仍有责任实行须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行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行抗力缘由,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根据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削减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

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吵,应通过友好商议解决,假如商议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举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举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担当。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举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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