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规定如下: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2、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治安管理与服务管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3、认真贯彻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爆炸,防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的各项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4、建立信息网络,落实各项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和各种妨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5、积极处理纠纷事件,及时疏导各种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6、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自防能力,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杜绝员工犯罪。
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向行政领导汇报和提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建议,发现不稳定的因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医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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