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幼儿园董事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董事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监督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幼儿园董事会的成员由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具体人选由各方共同决定。
第四条 幼儿园董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 幼儿园董事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决策结果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 幼儿园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幼儿园的经营管理,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 3.决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使用资金的安排; 4.选聘和考核幼儿园的管理人员;
5.制定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6.处理幼儿园的重大事务和突发事件。 第七条 幼儿园董事会享有以下权力:
1.对幼儿园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幼儿园的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 3.对幼儿园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4.对幼儿园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和处理。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选举
第八条 幼儿园董事会的成员包括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等。
第九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会的主席,负责组织和召开董事会会议,主持董事会的工作。
第十条 教职员工代表由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自行选举产生,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和意见。
第十一条 家长代表由幼儿园的家长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第十二条 幼儿园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和程序由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和安排。
第四章 董事会的运作和决策
第十三条 幼儿园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主席提前确定,并通知各成员。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主席有权进行决定性的投票。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记录由秘书记录并保存,成员可随时查阅。
第十七条 幼儿园董事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务和突发事件进行决策,决策结果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执行。
第五章 董事会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 幼儿园董事会对幼儿园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助解决。
第十九条 幼儿园董事会对幼儿园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 幼儿园董事会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幼儿园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幼儿园的董事会组织和运作。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董事会成员应严守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幼儿园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董事会所有。
以上为幼儿园董事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董事会的成员需要履行职责,监督幼儿园的经营管理,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对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和处理。董事会的工作由主席负责组织和召开会议,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董事会还对幼儿园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幼儿园的董事会组织和运作。董事会成员应遵守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幼儿园的利益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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