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及学科发展。依照教育部设立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有关精神,重点资助学业成绩优异、学术创新潜力较大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现将申报范围和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我校2014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定向生) 二、 申报学科门类:
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 三、 资助金额:一万元 四、 申报条件
申报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基础扎实;
2、 申请人视野宽广,思维活跃,勤于钻研,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
力,已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科研成绩;
3、 申请人已制订较为详细可行的学习科研计划和学术交流计划;
4、 申请人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前所有工作,其学位论文具有可预期且较高
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
5、 申请的经费使用必须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的硕士学
位论文
五、 申报遴选程序和完成时间节点 1、7月1日至7月7日
申请人填写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将填写好的表格,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学生不用提供,研究生院统一制作)、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研究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7月10日前
各相关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汇总后,由教学秘书将推荐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包括支撑材料以及学院审核推荐意见等报研究生院,电子版表格发邮件至:gs_training@shmtu.edu.cn。 3、7月14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所有学院推荐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名单。 3、7月14日至7月20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名单在校内数字平台公示。 4、7月20日
研究生院根据公布结果,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名单报领导审批。
六、 其他要求
1. 请各申请人及相关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准时上交相关材料。 2. 已获2015年校研究生创新基地项目资助的硕士生,本项目不再资助。 3. 提交的申请表除纸质材料外,必须提供电子版表格,电子版表格发邮件至:
gs_training@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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