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7.07.09
• 【字 号】筑府办发[2007]91号 • 【施行日期】2007.07.0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
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9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是贯彻落实《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将公共安全知识、防灾救灾知识、应急处置知识普及到公众,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七年七月九日
贵阳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筑府发〔2005〕52号)精神,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以市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各区、市、县,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预案编制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明确预案的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 1.围绕市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市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由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或播发介绍预案及其有关背景、目的、意义、原则等内容。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配合)
2.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的解读宣传。市级有关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简本公布后,由贵阳日报和其他重要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负责提供,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稿后供媒体选用。同时,各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对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解读宣传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和贵阳日报等新闻单位负责)
3.进行典型案例宣传。一是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区、市、县,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案例。此外,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二是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防灾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以发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
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克服困难开展自救、互救,灾后如何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2.编辑出版和发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人防办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各科研院所、高校、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俱乐部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都是应急管理的重要部位和应急处置的第一线,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宣教活动。山区农村以防御森林火灾、
地质灾害和山洪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将有关预案和公共安全知识的内容,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手册或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各区、市、县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科协、建设、民政、农业、林业、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有针对性地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筑人员,采取集中宣讲应急手册、出墙报、放幻灯片、放电影前插播应急知识短片等方式进行。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专题讲解、帮助阅读或演示,制作成宣传橱窗,改编为曲艺,进行持久而深入的宣传。(由各区、市、县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农业、旅游、文化、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 “国际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 “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全民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科协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进行宣传。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内容,宣
传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以及加强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对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作用。(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尽快进入课堂。同时,利用新闻媒体、贵阳学院、贵阳广播电视大学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学院、贵阳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在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中安排专题培训内容;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对公务员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案例教育。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和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教育平台,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4.志愿者培训。(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团市委、市民政局、市科协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驻筑部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由部队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五)以公共场所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一是制作宣传海
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机场、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二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各电台、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民航班机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三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四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五是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六是创造条件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由各区、市、县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要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在全社会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三是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
立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同时,还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四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织有关专业人士、艺术家、学者和专家,充分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工作总体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和评比,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在年底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时做出评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开展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积极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也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四)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共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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