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聘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现聘用乙方从事二级建造师工作(专业: 工程和 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二、聘用待遇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整聘用工资。 三、双方权利义务范围:
(一)聘用期间,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学历证书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20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的,甲方赔付乙方2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
3、合同履行完毕后,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升级、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执业印章在印章下发后10天内交还乙方;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对期间乙方通过继续教育或申报获得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证书甲方不得私自扣留或收取费用。
(二)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聘用期限内,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俱证书原件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 200 元的补助。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5、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其他
1、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若乙方私自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4、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办理建造师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5、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合同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6、合同变更
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变更本合同: 7、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终止:
1)、合同期限未满,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按提出之日起合同终止,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按甲方同意终止合同之日起合同终止(但最长不超过乙方提出之日起一个月),乙方按约定退还已收报酬。
2)、若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合同。 3)、其他双方约定的情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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