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园、离园,有事要请假,不能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2.教师必须在上课前5分钟交接班,教室内不能没有教师,若因空岗对幼儿造成伤害的,由任课教师负责。
3.教师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课堂上除教幼儿知识外,还要负责幼儿上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教师对幼儿一定要细心、耐心和爱心,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若在本节课幼儿受到伤害,由本节课教师向家长解释,并根据幼儿受伤害程度,扣当事人本年度奖金。 4.下课期间,任课教师负责幼儿饮水、上厕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儿受到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5.班主任一定要点好名,查好幼儿在园情况,做好晨午检和送值班室幼儿记录,与幼儿家长搞好沟通;若幼儿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及时与任课教师说明,若因工作失误对幼儿造成伤害的,由本班主任负责。
6.值班教师要负责幼儿在园吃饭、午睡等方面的安全,值班教师不准离开值班室,时刻注意幼儿在园安全,对早到晚走的幼儿,不准他们随便出入教室,不能让幼儿不认识的人带走。
7.值路队教师要认真负责坐车幼儿的过路安全,必须把幼儿安全送到司机手中,否则不能离开幼儿。
8.以上规定凡幼儿出现不安全事故,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签订人:
幼儿园园长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____
新生中心小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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