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库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二级库房的管理,规范医院二级库房的管理制度,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 二级药库向采购中心制定的供货商订货,供货商送货到专用库房。 第2条 二级库卫生耗材到货后,各二级库房制定库管员验收耗材相关情况并登记相关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使用期限、包装是否完好等指标,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存档,验收合格的及时入库;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入库。
第3条 二级库卫生耗材储存保管规定;
1.各二级库房禁止与其他物品混放,应设专库专人储存保管;
2.各二级库房应按照二级库卫生耗材的属性、特点、用途、有效期等指标储存保管; 3.各二级客房要保持库房的温湿度、定期消毒等指标进行储存保管; 4.各二级库房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害。 第4条 二级库卫生耗材出库管理规定:
1.二级库卫生耗材出库时,库管员应在出库登记本上登记患者姓名、病历号、领用日期、领用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2.二级库的卫生耗材出库时,库管员应在出库登记本和患者病理上同时粘贴专用耗材的唯一条形码,以备查,可进行追溯管理。
第5条 二级库的所有卫生耗材都要做到零库存管理。 第6条 本规范由财务部门制定,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第7条 本规范自 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财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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