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3-12-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 程 名 称: 安全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键入文字]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昆阳安置点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二、现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 2、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规定。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01。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0、《落地双排外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

11、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三、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 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1

[键入文字]

(4)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外架、井架及上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搭拆方案;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f.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人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

2

[键入文字]

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点: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

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网、井架、电梯、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控制,防火、防毒、防雷等,临街、临人行通道、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高层脚下手架等,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

2、施工临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的要求,作业用电工必须持上岗,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的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JGJ46-88表3.1.2所列数值。其中1KV以下为4m,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用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JGJ46-88表3.1.3的要求。其中1KV以下为6m。

3

[键入文字]

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

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

架空线路其线径、线间距离、高度杆距、横担、拉线做法应符合要求,木制电杆稍经应小于130mm。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每台用叫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0.1S。

在特定的场合如隧道、井下、预制桩作业等,照明电压应分别采用36V、24V或12V安全电压。

临时用电方案需要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批准手续。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应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脚手架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必须满足结构进度与安全要求,多层建筑目前仍普遍采用竹脚手架,根据DBJ13-34-2000的规定毛竹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在24m以下。扣件式钢钢脚手架通常在50m以下。搭设工艺、搭设模式及材料要求,质量与安全要求,使用、维护及拆除等应符合规程的规定。承包商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

4

[键入文字]

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1)竹脚手脚架:

竹脚手架立杆中距为1.2m(个别处不超过1.3m),大横杆上下水平间距不大于1.8m。脚手架搭设宽度为1.0m,剪刀撑每组水平距离为4.8~5.0m,水平夹角为45 ~ 60之间,交叉连续绑扎。

竹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联接点水平距离为 6~10m,垂直距离为本3~5m,每30m2.必须设一处,距脚手架顶部不大于4m,布置方式应结合建筑结构情况作矩行或梅花行排列。在主体施工(通常在每层楼板砼浇筑)时予埋ф6圆钢或8#铁丝。

竹脚手架施工层外侧、临街、临人行道处外立面均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通道及人行道上方还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与井架、塔吊、人货电梯接触应风端(设栏杆,挡脚杆和安全网)。

竹脚手架内侧与建筑物的净空不能大于200mm,当大于200mm时应作水平封闭(加设水平杆、挂网或设内栏杆)

作业层应铺满竹榀,非作业层不铺榀最多不超过3步层,不铺榀水平杆净空不大于200mm。

立杆的起步与底顶杆应埋入密实土层内,当为回填土时,其相对密度应大于90%,埋深不小于250mm,杆底应铺30×150×150mm的厚板或砖、片石。如不能埋地,则在地面以上100mm设一道扫地杆。

竹脚手架与卸料平台应分开设置,不应将卸料平台的荷载传给竹脚手架。脚手架使用过程荷载不应超过2KN/㎡。

5

[键入文字]

落地竹脚手架搭设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组织验收与交接,并将验收结果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不得随意拆除连墙点,遇大雨、台风天气要加强检查与加固,应注意脚手架的合理寿命周期(一般在10个月至一年)。

脚手架拆除时应在地面设立警护区,地面有专人警戒。雨天或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搭拆作业,拆架时架体材料不得由高空向下抛落。作业人员应配戴相应防护用品。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规范规定可不计算的除外),应找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审查后经总监批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钢管外径×臂厚分别为48×3.5和51×3mm,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滑丝。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按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钢管上不得打孔,两种规格钢管不得混用。钢管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等。钢管及扣件均应作防锈处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构造尺寸,纵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

6

[键入文字]

连墙件,剪力撑与横向斜撑、斜道、门洞等均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完成后按规范第8.2进行检查与验收。经承包商安全员检查后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复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道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悬挂起重设备。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遇大雨、台风天气前后要加强检查与加固,严禁拆除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进行拆除脚手架作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严非操作人员入内,六级以上大风、雨、雾天气应停止施工。

4、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的控制要点:

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GBJ5-87《木结构设计方案》的规定,还应符合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规定。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GB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跨度大于4M的梁,当设计无规定时其起拱值为跨度的1~3/1000。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核并盖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

7

[键入文字]

总监批准。

模板材料进场后应在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报验,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

模板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DBJ13-20-1999中3.1模板划等号的具体规定:

采用杉木支柱的圆木稍径(去皮后)应≥Ф80mm,接头应按规范规定,支撑的纵横间距应≤1000mm。

钢管支柱(Ф48mm、δ3.5mm)纵横间距应≤1200mm,并根据强度及稳定计算纵横水平拉杆及斜拉杆。

支撑的第一道水平杆距地面500mm,向下每隔2000mm设置一道水平拉杆,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支柱应上下层对齐,保证垂直。安装在基土上的模板支柱,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支柱底座具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强度,支柱下须垫通长垫板(不小于50×200mm)。

浇筑砼时,护模人员不少于2人。

模板拆除(包括水平拉杆和剪刀撑)必须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报告,按规范要求提出拆模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或拆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还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

5.塔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8

[键入文字]

5.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5.2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3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5.4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制度是否齐全; 5.5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6、井架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6.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井架拆装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应经施工作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6.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装拆施工要求、施工顺序、井架底盘基础详图及说明。

6.3井架必须由合格的专业企业生产,有出厂合格证,并有具有合格资质的机械测试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

6.4 装拆作业人员应具有“昆明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6.5 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向全提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6.6拆除井架作业应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6.7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若有两层缆风绳则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6.8井架吊蓝必须装有下极限限位器及冲顶限位器。冲顶限位器位置应控制在天梁最低处以下3m。

6.9吊蓝运行系统中必须设置安全停靠装置,该停靠装置应能承担

9

[键入文字]

全部的工作荷载。还应设置超载限位器,当负荷达到额定荷载90%时应当报警。当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6.10吊蓝上下料口应装设安全门,此门在吊蓝运行中必须处于关闭

6.11楼层通道口必须设置安全门,门的高度宜在1.8m,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此门在吊蓝运行中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卸运料时才能打开。

6.12井架吊蓝内严禁载人。

6.13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6.14井架必须有可靠接地,并且对角连通。

7、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承包商应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在按程序完成审批(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凡可能坠落的作业基准面高度在2M及以上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和现场监控。 7.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

组织设计。

(2)应按项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责任,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健康必须符合要求,攀登和高处悬空作业,高处搭设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

[键入文字]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定其完好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解决。

(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纪律交底,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

装置,雨天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六级以下大风,雾天应停止高空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防护棚搭拆时应设警戒,并指派专人防护。

(6)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件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计算,强

度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物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7.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

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

过3.2m的楼面周边必须在外围架社安全 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

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

11

[键入文字]

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

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临边防护栏杆可用木、竹、钢筋、钢管等材料设置,其规格、连接、固定等必须符合安全牢固与防护要求,必须符合JGJ80-91第3.1.3条的规定。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7.3洞口作业安全必须做好“四口”的防护,“四口”主要指梯口、电

梯井口、预留 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在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 或

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

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未填土的坑

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号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

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示警。

洞口防护所采取的防护栏杆,加盖件,安全网与栅门等必须满

12

[键入文字]

足安全、牢固及规格要求。

7.4攀登及悬空作业的有关设施与设备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攀登与悬空作业,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配戴有关安全防护用品。

8、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不下达有

关违章作业的指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个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对不合格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总监批准下达局部停工令。承包商在问题整改完成,隐患消除,经安全人员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被停工的应填报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工申请,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工。

9、施工现场如遇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首先做好人员抢救和防范事故

扩大的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