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牌种类申请事项□补领□换领□补领□换领□申领登记证书□补领□换领检验合格标志□申请□补领□换领姓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 □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丢失□在登记地以外车辆管理所申请□灭失□丢失□灭失□未获得 □丢失□损坏1面□丢失□灭失号牌号码申请原因及明细□1面□损坏2面□灭失□2面号牌行驶证邮寄地址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固定电话 机动车所有人签字: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姓名/名称邮寄地址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经办人姓名移动电话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7、“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8、“登记证书”栏,“未获得”是指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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