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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2023-04-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治安案件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定要及时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般案件是有追诉时效的,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不再追诉,但是也有⼀些例外。那么治安案件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理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治安案件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9条对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有⾮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注射毒品的⽤具以及直接⽤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为的本⼈所有的⼯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没有被侵害⼈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违法所得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法财物”与“违法所得”的区别。

根据《⾏政处罚法》的解释,“⾮法财物”是指违法⾏为⼈所占有的违禁品和实施违法⾏为的⼯具、物品,不包括加⼯、⽣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品。这些财物可能原本属于违法⾏为⼈的合法财产,因违法⾏为⽽转化为⾮法财产。如未取得烟草专卖⽣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证⽣产过程中使⽤的⽣产机械、⼯具、原料、掺杂掺假的物品等等。所以我们在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政处罚时要注意与“⾮法财物”的区分,否则会造成违法⾏政。

⼆、“违法所得”与供违法⾏为使⽤的“⾃有财物”之间的区别。

供违法⾏为使⽤的⾃有财物是指⽤于违法⾏为的资⾦、运输⼯具及其他财物,虽然也具有证据价值的特性,但是不具有取得⼿段的违法性质。例如⽤来⽆证运输的交通⼯具,可以视为物证,但是不属于违法所得。供违法⾏为使⽤的⾃有财物是⾏为⼈违法的⼯具或⼿段,⽽违法所得是⾏为⼈违法犯罪所要获取的⽬的所在。

治安案件中违法所得应该予以追缴,违反治安管理⾏为的追究时效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超过追究时效的违反治安管理⾏为不再处罚,但有违禁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店铺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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