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用冰箱主要存放需低温保存的药物、试剂、疫苗、生物制品、贵重药品等, 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以及私人物品。
二、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或冰箱电子温度计,温度在控制在 2-10℃(如有特殊要求,按说明书执行),药品应避免与冰箱内壁接触。 三、冰箱内药品放置应根据品种、性质、用途等分类,存放整齐,并有醒目标识。
(一)需冷藏保存的普通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日期和时间后放入冰箱。
(二)贵重药品需有登记,包括床号、姓名、日期、时间、 药物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等,以便取用、检查。
(三)开瓶后需冷藏的药物,应注明开瓶日期、时间、用法。 四、所有存放冰箱的药品和试剂包装上都要有有效期,定期进行效期检查;冰箱内药品数量不可积累过多。
五、冰箱应指定专人(或固定班次)管理、养护,每日清洁冰箱,每周擦试消毒冰箱一次,每月除霜并记录(结霜厚度不超过1cm) 。
六、护士长或质控员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冰箱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护理部2015-09-1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