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作者: 舒洪水[1]
作者机构: [1]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出版物刊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页码: 147-153页年卷期: 2012年 第2期
主题词: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资格刑;财产刑
摘要:刑法作为食品安全各部门法的最后一道屏障,理应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罪刑适应,罚当其罪"。虽然刑法在预防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同时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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