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税务委托书
办理工商税务委托书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201X
年X月X日至 201X年X月X日 201X年X月X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注:
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 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
容自行填写。9办理工商税务委托书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人证明兹委托我机构_____全权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企业工商登记事宜。委托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盖章 201X年X月X日办理工商税务委托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其他登记、□备案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有有
效期限:至 201X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201X 年10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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