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方 案
十八里店小学
(2009年12月—2010年7月)
为平稳推进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区教委两委两委要求,依照《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 二、 工作内容、时间 (一) 启动、部署阶段 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永生 副组长:陈春红
组员:吴建国、张淑凤、王焕清、梅逊雪
工作任务:落实上级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精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组织推进工作。 2、 成立实施小组 组长:崔永生 副组长:陈春红
组员:吴建国、张淑凤、王焕清、梅逊雪、蒋学红、房彦红、田颖 工作任务:对学校的人员情况、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分析,负责研究制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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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绩效工资方案,通过教职工大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3、 成立调解小组 组长:陈春红 副组长:崔永生
组员:吴建国、张淑凤、王焕清、梅逊雪
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随时做好学校的政策咨询和问题的解释,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以保工作顺利推进。
4、 召开动员大会:12月30日召开全体教师会,做政策解读,明确相关政策。
(二)研究制定方案阶段(12月22日——1月7日)
1、按照两委要求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学年专项奖励分配方案。 2、经教代会研究通过方案,上交教委。 (三)方案审核阶段(1月4日——3月) (四)工资测算调整阶段(3月) 三、 分配原则
(一) 充分体现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原则。 (二) 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三) 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劳优酬的原则。
(四) 坚持向教育教学重点岗位、班主任岗位倾斜的原则。 (五) 坚持政策稳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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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方法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兼顾原有政策,经学校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并提交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讨论通过,拟出本办法: (一)范围和时间
在学校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度专项奖四部分构成。
其中由教委核定并拨付到学校自主分配的部分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一部分由教委制定发放办法核定到学校并纳入学校总额管理,主要包括:节日补贴、学年度专项奖励以及部分学校(个人)享受的专项补贴或奖励。
(三)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占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的70% 。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在学校发放时只设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 2、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学校按照教委制定不同的岗位等级标准,根据教师岗位设置确定满工作量标准,按月发放岗位津贴。 (1)满工作量标准:
①班主任满工作量:班主任兼语文数学班队会等课程,每周周课时18课时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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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②英语教师周课时为18节为满工作量。
③其他科任教师(含兼其它工作的教师)周课时为18-20课时为满工作量。 (2)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教师按《岗位职责》完成满工作量,按照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标准为:小教高级 1020元/人/月、小教一级920元/人/月元、见习教师890元/人/月元。
3、职务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教委按月下拨学校人员职务津贴总额,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量,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副校级以下岗位的具体分配办法。(详见职务津贴分配办法)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的30%,包括班主任津贴、骨干津贴、考勤奖、超工作量(课时)补贴、教育教学考核奖和其他综合奖励。
2、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班主任倾斜、向一线教师、向骨干教师倾斜。
3、方法:主要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并结合岗位工作量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分配主要依据,按月发放。(详见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五)节日补贴
按照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每节每人1000元发放,由教委统一安排。 (六)学年度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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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和时间:由教委按照统筹分配方式确定具体发放办法,每年教师节前后分两次发放。
2、内容:
(1)综合性奖励:教委根据相关业务科室对学校的综合考核,确定不同分配等次核定额度下拨到学校,学校按照学年度人员考核情况制定具体发放办法。
(2)专项性奖励:主要用于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和校级正职干部等(学)年度考核奖励及中小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励。教委制定具体的奖励发放办法,学校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七)校级正职干部绩效工资标准
校级正职干部绩效工资在单位核定的总额内,由区教委制定分配意见,采取基数乘系数的办法,教委确定基数项目和系数,制定发放办法。 五、工资发放形式及时间
采取月薪制,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工资计算期。每月5日前通过建行工资卡支付当月工资,如遇公休节假日,则在公休节假日前支付。 五、请假或违反学校制度扣除办法: 1、 执行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
2、 请假扣除标准:事假每天40元,病假每天30元,请假1天以上扣除当月
全勤奖。每月因各种原因请假10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假(婚丧产假),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休息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原来应保留的津贴部分(教龄津贴、提租、独子、取暖费)以及岗位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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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六、 其它相关规定
(一) 根据朝教党发[2009]34号文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
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 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行总结,按照
管理权限,将有关资料交由人事部门保管,存入档案。
(三) 学校自主确定的绩效工资方案中按系数计算的岗位每月不重复计算
职务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同一个人同类绩效工资只享受最高等次,不重复累加计算。
(四) 本单位的争议调解小组,负责本单位工资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 凡国家、市、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 本实施办法经十八里店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批后生效。
(七) 本实施办法由十八里店小学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解释。
(八) 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工会主席将问题
提交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本方案于2010年1月8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工会主席签字: 2010年1月8日 校长签字: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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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里店小学职务津贴分配办法 (2009年12月—2010年7月)
一、 岗位构成情况
1、 管理岗位(内部设定):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学校行政管理的岗位均为
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共设8人,其中校长1人(管委会主任)、书记1人、副校长1人、德育主任1人、教学主任2人、总务主任1人、辅导员1人。 2、 专业技术岗位:凡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并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岗
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4人。其中班主任21人、科任23人。 二、职务津贴资金情况
全年在岗职务津贴资金合计:42796元
三、职务津贴月分配办法 (一) 职务津贴分配项目
1、 全年在职管理岗人员职务津贴
2、 全年在职在岗教师兼职管理工作职务津贴 3、 全年在职在岗教师基础职务津贴 (二)各项职务津贴分配标准 1.
在职管理岗人员月职务津贴标准:
(1)校长:1880 (2) 书记:1518
(3)副校长:823*1.5=1235元/人/月 (4)主任:823*1.4=1152元/人/月 (5)辅导员:823*1.1=905元/人/月 2.全年在职在岗教师兼职管理工作月职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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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月100元 (2)学区大教研组长:每月50元 (3)团支部书记:每月100元
3.教师基础职务补贴(不含管理岗位人员): (1)高级教师:770元/人/月 (2)一级、二级教师:680元/人/月 (3)见习教师:300元/人/月
本方案于2010年1月8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工会主席签字: 2010年1月8日 校长签字: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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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十八里店小学职务津贴统计表
职务 校长 书记 副校 主任 辅导员 学校组长 学校组长 学区组长 学区组长 团支部书记 基数 823 823 823 823 823 770 680 770 680 680 770 680 300 系数 2.28 1.8 1.5 1.4 1.1 1 1 1 1 1 1 1 1 标准 1880 1518 1235 1152 905 100/月 100/月 50/月 50/月 100/月 770 680 300 人数 1 1 1 4 1 10 2 7 3 1 3 14 2 金额 1880 1518 1235 4608 905 870 780 820 730 880 770 680 600 合计 合计 1880 1518 1235 4608 905 8700 1560 5740 2190 880 2310 9520 1200 42246 备注 高级教师 一二级 实习 职务津贴总额 52*823=4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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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里店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009年12月—2010年7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总额
40144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及标准 (一)在职管理岗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校长:772*1.6=1243元/月 2、书记:772*1.4=1088元/月 3、副校长:772*1.5=1158元/月 4、主任:772*1.4=1081元/月 5、辅导员:772*1.1=849元/月
(二)在职专技岗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班主任津贴:
(1)范围:担任1—6年级班主任工作,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班主任工作,获得班主任津贴。
(2)标准:班主任老师按照:12元/学生/月进行补贴。 (二)超工作量(课时)津贴: 1、部分工作折合周课时数量:
体育教师带操2节/周,卫生工作折合10课时(履行卫生教师职责),图书管理折合4课时,电教管理折合9课时,财产管理折合9课时,cims管理2课时,公费医疗2课时,以上工作由教师兼任,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2、超工作量奖励标准:教师满工作量在18-20节,超课时按照每节10元进行奖励。不满工作量的按每节1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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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班主任岗位补贴:一、三、五、六年级班主任每月补贴50元。 4、副班主任职务补贴:完成副班主任工作,按照140元/人/月进行补贴。 5、体育教师按照:50元/人/月进行补贴。 6、英语老师补贴:150元/人/月进行补贴。 7、早晚值班按照:50元/人/月进行补贴。 8、教龄津贴:5元/人/年×教龄=教龄津贴。 (三)全勤奖标准:
全勤奖总额为100元/人/月。其中考勤奖励50元,加班、值班费50元。寒暑假所有教师均享受全勤奖。 (四)骨干津贴:
学区级骨干月补100元,区级优青、区级骨干、区学带在区里补助的基础上月补分别补助100元、150元、150元。 (五)教育教学考核奖
教育教学考核奖标准为人月均100元。
(六)综合奖励
综合奖励项目为:常规工作之外代课费(每课时5元)、当月大事工作奖励等项目。人月均50元。
本方案于2010年1月8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工会主席签字: 2010年1月8日 校长签字: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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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十八里店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统计表
职务 奖励1 项目 校长 书记 副校长 主任 辅导员 奖励2:班主任 标准 772*1.6 772*1.4 772*1.5 772*1.4 772*1.1 12元/学生 50元/人/月 140元/人 50元/人/月 150元/人/月 50元/人/月 5元/人/年 100元/人/月 100元/人/月 100元/人/月 150元/人/月 150元/人/月 人数 1 1 1 4 1 726 14人 21 5 5 44 360年 52 17 2 1 2 44 44 金额 1243 1088 1158 1081 849 8712 700 2940 250 750 2200 1800 5200 1700 200 150 300 4400 2200 总计 合计 8662 班主任津贴 特殊班主任 副班主任 体育教师 英语教师 早晚值班 教龄津贴 8712 8640 奖励3: 超工作量奖励标准 奖励4 奖励5:骨干津贴 全勤奖 学区骨干 区优青 区骨干 区学代 5200 2350 奖励6 奖励7 总额
教育教学考核奖 100元/人/月 综合性奖励 50元/人/月 4400 2200 40164 772*52=40144 12
十八里店小学学年度专项奖综合性奖励资金发放办法
(2009年12月—2010年7月)
一、标准和方法:
按照区人事局确定的当年发放标准,由教委按照统筹分配方式确定具体发放办法。 二、项目:
1、综合性奖励:根据教委相关业务科室对学校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不同分配等次额度下拨到学校,学校按照学年度人员考核情况制定具体发放办法。 2、专项性奖励;主要用于区级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和校级正职干部等(学)年度考核奖励以及中小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励。 三、发放时间:
每年教师节前后分两次发放
四、学年度专项奖资金总额:教委确定不同分配等次额度下拨。 五、人员各项资金分配 (一)管理岗
校长岗: 按照教委规定发放。
其它管理岗:采用基数*系数的方法发放:副校系数为1.5,主任系数为1.4,
辅导员系数为1.1。除系数外,不再累计各项奖励。 (二)学年度考核优秀奖励
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及上级有关学年度考核优秀奖励的规定,每学年结束评定学年度考核优秀,根据学年度考核优秀结果按照教委制定的标准发放。 (二) 论文获奖
学区: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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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国家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80元、三等奖150元 说明:
(1)学区、教委、教研中心等上级单位下发的通知,获奖后予以奖励。 (2)相同内容的论文获奖,以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做课获奖
学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区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国家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50元、三等奖300元 说明:
(1)学区、教委、教研中心等上级单位下发的通知,获奖后予以奖励。 (2)相同内容的论文获奖,以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五)教学质量优秀奖 考试级别 学区级 区级 北京市 考试级别 学区级 区级 北京市
高于平均分 高于的分数×系数(每增加1分,系数增加0.5) 100 500 800 100×系数 100×系数 100×系数 低于平均分 低于的分数×系数(每低1分,系数增加0.5) -50 -250 -400 -50×系数 -250×系数 -400×系数 14
说明:
(1) 在各级大规模正规(四统一)的考试中,统一抽测、统一命题、
统一监考、统一阅卷中,教学质量达到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2) 按照班级为单位进行奖励。
(六)各级称号奖励
项目 金额 说明:
(1)学区、教委、教研中心等上级单位下发的通知,获奖后予以奖励。 (2)相同内容的论文获奖,以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七)体育教师综合性奖励:以奖代投,按照原标准不变。 (八)其他工作综合性奖励
通过教师述职、群众评议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副班主任工作、优秀班集体、优秀年级组教研组5项。结合月工作评比结果,各自评出一二三等,予以相应的奖励。
(九) 凡请事假、病假超过10天以上,扣除当月专项综合性奖励;产假扣
除休假期间专项综合性奖励。
(十) 年度专项综合性奖励基数计算方法:(总额—各项奖励金额)/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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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级 50 区级 100 北京市级 200 全国级 300
十八里店小学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订月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办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十八里店小学的在职在岗教师;2009年1月1日—2010年7月。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每月考核一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力求科学合理、适度拉开差距。 四、月绩效工资考核项目
1、班主任履职情况考核办法见附件1:十八里店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2、副班主任履职情况考核办法见附件2:十八里店小学副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3、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核办法见附件3:十八里店小学骨干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4、教师出勤情况考核办法见附件4:十八里店小学教师考勤工作细则 5、教育教学考核奖励办法:
根据每月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情况,根据取得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每月固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 语文数学英语月测 体育每月小型比赛 20元/科/班
卫生评比 20元/科/班 值周评比 20元/科/班 16
20元/科/班
每月不固定进行的教育教学检查工作 作业 50/人
6、综合性奖励办法
(1)代课费:按照5元/节发放代课费。
(2)当月重大活动奖励:如果学校当月迎接各级各类检查,按照学校分工、承担任务轻重、完成情况,按照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 师德执行一票否决制,凡是通过各种方式如电话、问卷、信件等方式,反应教师有师德问题的,或有体罚与变相体罚、打骂学生现象,执行一票否决制,扣除月绩效工资、学年专项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自动终止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工作量、出勤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3)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4)侮辱、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教师自身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 (2)脱产学习的(公派除外);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6)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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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 50/人 研修手册 20/人 班主任工作手册 综合评价手册 20/人 20元人
1.学校在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将保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2. 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陈春红 副组长:崔永生
组员:吴建国、张淑凤、王焕清、梅逊雪及全体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在考核中有询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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