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医院的十条标准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
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办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做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WHO/FIGO/WRA爱母医院十条措施(2013年)
1、为所有分娩的妇女提供在第一产程吃饭、喝水、散步、站立、走动的机会,并在第二产程采取产妇自己选择的舒适的姿势,有医学禁忌时除外。
2、有明确的、非歧视性的艾滋病毒阳性母亲的治疗护理政策和指南,以及计划生育和青少年友好服务政策。
3、提供妇女分娩期间所需的隐私。
4、允许所有分娩妇女在分娩过程中至少可以选择一人陪伴安慰她(例如:孩子父亲、伴侣、家庭成员、朋友和传统助产士,只要文化上适宜)。
5、在分娩时提供尊重个人习俗、信仰和价值观的具有文化竞争力的护理。
6、不允许对分娩妇女和她们的家庭实施身体、言语、情感或经济方面的虐待。
7、按照国家指导方针,提供可负担的护理服务,并保证财务问责制和透明度,让家庭了解预期的收费,以及如何规划为服务付费。家庭必须被告知任何一项由于并发症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医院有一个付款的过程,在此期间不应该收取妇女和婴儿的延迟费。不允许驱逐无法支付费用的病人。
8、不常规采用无科学证据为基础的措施或程序,如常规会阴切开术或引产术,仅在出现相应指征时进行剖腹产。
9、教育、建议和鼓励工作人员在必要时同时提供非药物和药物缓解疼痛法。
10、促进早期母婴皮肤接触,并鼓励所有的母亲尽可能地拥抱、哺育婴儿,提供母婴综合护理。
我国母婴友好医院十条措施建议
1、尊重妇女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
2、告知妇女分娩过程中持续陪伴、活动和适当饮食的好处,并尊重妇女的选择。
3、提供文化敏感性照顾。
4、提供连续性服务。
5、避免常规应用无证据且具潜在伤害性的操作和程序。
6、提供非药物性缓解疼痛及促进舒适的方法。
7、尊重每位妇女平等接受服务的权利。
8、提供循证的有益的实践。
9、具有并常规使用助产知识和技术。
10、达到爱婴医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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