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办公室计算机使用和管理条例》
教师办公室计算机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了满足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和能力,决定为教师办公室配备计算机。为了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好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计算机是学校中有价值的教育和教学设备。办公室的每个老师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持自己良好的工作状态。每个办公室的负责人都是这个办公室电脑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全面负责。每天早上要及时浏览学校主页,重点关注“本周工作”和“学校公告”两个栏目。
2.电脑不得配备游戏程序。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允许做任何与它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网聊天、浏览色情反动网站、玩电脑游戏、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光盘电影和网络电影,禁止教师子女使用学校电脑。根据以上情况,发现考核中要扣10元,违反法律法规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教师在使用电脑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要求。不允许删除、重命名、移动系统文件等有用文件,不允许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光盘、u盘,不允许私自拆解电脑。坚决禁止使用中的内外设备热插拔(包括电源插拔和开关机)。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硬件、软件损坏,给学校和教师造成损失的,除按价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4.各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办公室主任)要做好查杀病毒工作,每周至少查杀一次病毒。如果在使用计算机时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要保存的信息要保存在c盘之外的其他硬盘上,重要信息要备份,避免电脑坏了丢失所有数据。同一个办公室的老师要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不仅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还要共同提高计算机的应用和操作水平。
6.原则上禁止老师在别人办公室使用电脑。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其他人民办事处负责人的同意。对我校重要数据、软件、网络设置保密,严禁泄露。未经校长办公室同意,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
7.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掉电脑电源,关好门窗,盖上防尘布。因管理不善造成电脑备件和电脑丢失的,责任由使用和管理电脑的办公室承担,补偿费由校长办公室决定,办公室负责人与本办公室教师协商解决。
8、网络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办公室电脑的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软件系统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总务室负责学校所有计算机和设备的登记、编目和维护。
10.各部门要定期清洗电脑及相关设备,做好防晒、防水、防尘、防震工作。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晚上九点半,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校长办公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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