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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形体结构

2021-09-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汉 字 的 形 体 结 构

关于结构,有两个意思:(1)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例如:文章的结构 、语言的结构、原子结构等。(2)建筑物上承担重力或外力的部分的构造:如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这里,我们所讲的结构指的是第一种意思。我们要认识汉字的形体结构,也就是要了解汉字形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是怎样搭配和排列的,它们是按什么方式搭配和排列的。也就是说要重点掌握汉字的造字方式、方法。

关于汉字的形体结构,我们除了介绍传统的“六书说”、唐兰的“三书说”和陈梦家的“新三书说”外,还介绍近年来王宁先生提出的“汉字构形学”理论的研究成果——“汉字结构功能”分析法。

一、“六书说”

关于汉字的结构,传统有“六书”的说法。“书”古代指写字,也指写下的字,故“六书”从字面上讲就是六种字的意思。也就是说汉字的构成可以分为六种构字的情况。“六书”是汉代人根据对小篆的形体分析而归纳、总结出来的六条造字原则和具体的造字方法。

(一)“六书”的来源

“六书”的说法最初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至于“六书”的具体细目(也就是具体项目),到汉代才有记载。汉代记述“六书”细目的有三家,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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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法不同:

许慎: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郑众: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据唐兰先生考证,三家之说同出一源,因为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是根据西汉末古文经学大家刘歆的《七略》删节而成的,所列的六书名目、次序也应本于刘歆所述,而郑众、许慎的学术师承又与刘歆有渊源关系,郑众之父是刘歆的学生,许慎之师贾逵的父亲贾徽也是也是刘歆的学生。然而三家的细目有两点不同:一是指事、会意、形声的称谓不同,二是各书次第不同。后世研究者认为,称谓不同反映三家对各种字产生的先后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后人在阐述六书理论时,多依朱宗莱的主张,从许慎六书的名称而遵班固六书的次序。综合起来,“六书”指的就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二)“六书说”的原意及例析

我们知道,中国文字学从春秋战国时期萌芽以来,到东汉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这个飞跃的标志就是许慎巨著“说文解字”的诞生及其“六书说”理论的提出。许慎在《说文》中探索了文字学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其中贡献最大的便是有关汉字结构原则的“六书说”。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后叙》中不但列出了六书的名称,并且下了定义,举了例字。后人理解“六书”,主要根据的是许慎“六书说”的原意。下面我们就对六书的原意作具体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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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形 《说文解字·后叙》中谈到:“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诘诎,即弯曲)意思是说,象形字就是字形画成字义所表示事物的形状,随着物体的外形而曲折字的笔画,“日”、“月”就是这种字。许慎的定义和例字,表明象形字有如下特点:

(1)是独体字。

(2)由象形符号构成,字形近于图画,所画即为字义所表示事物的轮廓或具有特征的部位;部分象形字中有饰画。

例字:人:像人体的侧视形。

女:像交手曲膝跪坐的妇女形。

目:甲骨文像人眼形。小篆改横为直,形已失真。

臣:像竖目形。字形画顺服的奴隶注视主人的一只眼睛,本义指奴隶。

自:甲骨文像鼻子形。后加声符成“鼻”,以表其本义。

牛:甲骨文像牛头正视形。

羊:甲骨文像羊头正视形。

木:甲骨文像有枝干根梢的树形。

水:甲骨文像流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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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甲骨文像闪电形,本义是电。

眉:甲骨文像眼目上的眉毛形。

果:甲骨文像树上结有果实形。小篆将甲骨文木上的三个果实省为一个,同时加上饰画“十”。

从“人”到“申”,各字的结构,全部像物形;从“眉”到“果”,各字的结构,则将物形附于另一物形上,以后者为限制性条件,来让人能判断前者之所像。段玉裁说:“有独体之象形,有合体之象形。”(段:《说文解字注》卷十五上)就是指的“人”和“眉”这两类结构不同的象形字。然而凡是一物,体积无论大小,或独立,或附于它物之上,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构成的象形字都是独体字,故对象形字作“独体象形”和“合体象形“的分类实无必要。

2、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意思是说,指事字一看就可以认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的意义,“上”和“下”就是这种字。指事字有如下特点:

1、是独体字

2、有抽象的指示性符号,用以指示字义。

例字:本:金文木下用点或横指出树根之所在,本义指树根。

末:金文木上用一横画指出树梢之所在,本义指树梢。

朱:甲骨文木中用横指出树的主干之所在,本义指树干。后加木旁作“株”,表其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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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甲骨文,在正面人形(大)的两腋下加两个点,以指明人的臂腋之处,本义为腋。“腋”是从肉腋声的后起形声字,其声符“夜”是从夕亦声的形声字。

寸:小篆,又下用一横指出中医所谓寸脉或寸口之所在。林义光《文源》:“又,象手形,一识手后一寸之处。”本义为寸脉、寸口。因其距手的距离,后借以表示长度单位,十分为一寸。

孔:金文子上加一符号,指示小儿头盖骨上有孔隙,也称囟脑门儿。《说文》训孔为通,应为词义的引申。

3、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意思是,会意字是并列字类即两个以上的字,会合它们的意义,来表现该字义所指向的事物,“武”、“信”就是这种字。会意字的特点:

(1)是合体字,由可独立成字的偏旁组合而成。偏旁都是形符,即都表义。

(2)字义是组成偏旁的意义的会合,记录了一个新词。

会意字有以形会意(包括异文会意和同文会意)和以义会意两种。

“以形会意”例字 :

析:甲骨文从木从斤,斤为斧的象形。本义是破木,即劈开木头。

伐:甲骨文从戈从人,表以戈刃砍人的头。本义是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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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甲骨文从人从又,表一只手把前边的人抓住。本义是追赶上。

光:甲骨文从火在人上,表人头顶上有火光照耀。本义是光辉。

秉:甲骨文从又持禾,本义是手持禾束。

男:从田从力,力像耒形。表示用耒在田间耕作的人。本义为男子。

妇:甲骨文从女持帚。帚为采集的整棵植物,表示从事采集劳动的女性。本义为妇女。

步:甲骨文从二止。以一前一后的两脚表示徒步行走。本义是步行。

友:甲骨文从二又,以两只右手在一起表示友好相助。

“以形会意”例字:

劣:从少力,本义是羸弱少力。

耷:从大耳,本义是大耳朵。

歪:从不正,本义是偏斜不正。

岩:从山石,本义是山上的石崖。

嵩:从山高,本义是高山。后借以表中岳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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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从日永,永有长义。本义是日长。

4、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意思是说,形声字是用与字义所表事物有关的字来作形符造字,取比拟新字读音的字(即读音与新字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跟它合成新字,“江”、“河”就是这种字。由此,可以看出形声字的特点:

(1)是合体字。

(2)偏旁有表义的形符,有表音的声符。

考察形声字的形符,会发现它表示字义有两种情况:

A、表示形声字的本义。例如:“辉”、“爸”、“斧”、“狗”等字的形符“光”、“父”、“今”、“犬”的意义,就是它们的本义。

B、表示形声字字义类属。例如:在从玉的形声字中,据《说文解字》,“璧”本义是瑞玉环,“璜”本义是半壁,“瑛”本义是玉光,“玲”本义是玉声,“理”本义是治玉。各字字义不同,但都跟玉有关,“玉”作为形符,表示出它们的字义类属。

在形声字中,前一种字数极少,绝大部分属于第二种。

形声字的声符,是给形声字标音的,即用它独立成字时的读音来标示形声字的读音,然而由于汉字是由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人创造的,因此进入了汉字系统的形声字,声符的表音功能有的能保留,有的会减弱,有的甚至已失去。如以上的“爸”、“斧”、“璧”、“璜” 、“瑛”、 “玲”、 “理”的声旁仍能表音,但如“辉”、“狗”等声旁已不能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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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指出,有些形声字的声符还有表义示源功能。因为在早期的形声字中,声符是由本源字直接转化成的,自然具有表义示源功能。例如:“溢”字,甲骨文像器皿中有水漫出,隶定为“益”字,本义是水漫出。后在“益”字旁加形符,成为从水、益声的形声字,以表其本义。像此类字声符具有表义示源功能。

5、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由于除了“考”和“老”二字以外,《说文解字》在释九千多字中没有明确指出哪些是转注字,许慎定义又过于简略,可以从各种角度去理解,因此从古到今对转注的不同解释很多,争论了一千多年,至今尚无定论。多数学者认为,根据许慎的定义,转注字应有两个条件:

()有同一的部首。

()字义相同或相近,可以互相注释。

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不同部首,虽能互相注释,不得叫转注。如“问”与“讯”、“杀”与“戮”是一般的同义字,而“木”与“杨”、“福”与“祸”则是有相同部首的“同类字”,均非转注。转注字例如下:

顶、颠:《说文》“顶,颠也,从页丁声。”又:“颠,顶也,从页,真声”按:“顶”,金文从页贞声,丁、贞上古同音《易·大过卦》:“过涉灭顶。”虞翻注:“顶,首也。”《尔雅·释言》:“颠,顶也。”(《说文》“页,头也,从 ,从儿。”本义为头。演变:页,读xie (鞋),本义指头,与“首”为同一个字。每个头都有一张面孔,故又读(夜),借作“葉”(叶),用为量词,表示书册的一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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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倚:《说文》“依,倚也,从人衣声”又“倚,依也,从人奇声。”《国语·晋语二》:“未有所依。”韦昭注:“依,倚也。”《史记·屈原要生列传》:“祸会福所倚。”《正义》:“倚,依也。”

6、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意思是:假借字是语言中词文本来没有表示它的字,就依据读音去找一个音同或音近的现成字来寄托这个词的词文,“令”、“长”就是这种字。

后人多认为,许慎关于假借的定义已经表述清楚了,假借只是从音同或音近出发,本义与假借义之间在意义上是毫无联系的。可是“令”、“长”这两个字例却不切合。因为“长”的本义不是久远,甲骨文中,“长”字形象一个长发策杖的老者,本义当为“年长、尊长”,引申为一县之长。可见“令”“长”涉及的是词义引申的问题,用来做借字表音的假借字例是不合适的,而后来的学者有认为假借在“依声托事”之外,还有词义的“引申”,则混淆了字和词的界限,是不合理。假借字例现举如下:

耳·《说文》:“主听也。象形。”本义是耳朵,古籍中或假借为句尾语气词,如柳宗元《三戒·黔之驴》“技止此耳!”“耳”是“而已”的合音,相当于现代的“罢了”。“耳”本义不废,与假借义并行。

我·《说文》:“我,施身自谓也。”王国维说:“我字疑象兵器形,训余为借义”(《甲骨文字集释》第十二卷引)甲骨卜辞均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本义已废。

自 《说文》“自,鼻也。象鼻形。”按:“自”为“鼻”的本字,《说文》在分析“皇”(皇)字时说:“自,读若鼻”,可见“自”、“鼻”古音相近。甲骨卜辞有“疾自”的记载,用的是本义,指鼻子生病。古籍中常借为代词、介词并成了常用义,就另造从自、界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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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字表示本义。

(三)“六书”的贡献及局限

“六书”是汉代人根据对小篆的形体分析而归纳、总结出来的六条造字原则和具体的造字方法。“六书”是以小篆为对象分析总结出来的,由于小篆保存了古文字的象形象意性,所以,虽然不少古文字用“六书”涵盖不了,但大部分古文字还可以用“六书”的方法分析。

“六书说”抓住汉字“表意”这个根本特征,基本上反映了汉字构造方式的客观实际,对通过字形的分析来理解本义,对把握字义的演变线索,对创造新字,都有重大意义。可以说,“六书说“为中国文字学奠定了基础,同时也给古文字学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武器。同时,也应看到其局限性:第一,六书是分析近古文字亦即小篆的结果,它既不能全部解释古文字,也不能全部解释今文字。第二,“六书说”不够明确,历代的理解虽说大体相近,但也有不少歧异之处。

为了完善汉字的结构理论,后代的学者试图突破六书理论的框架,作了许多改造六书的尝试,下面是影响较大的各种学说。

二、“四体二用”说

四体二用说是清代学者戴震首倡的,这种学说,承认“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为字体构造的法则,而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而非“造字之法”。这一学说在学术界影响极大,尽管仍有异议,但事实上已为大多学者所接受。 “四体二用说”在传统语言学中,对破除望形生训的陋习,引导人们因音求义,透过字去把握词,有一定积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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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但就文字结构理论而论,“四体二用说”并设有什么新的建树。

三、唐兰的“三书”说

1935年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中批判了六书说,提出了三书说,创立了关于汉字结构的新理论。唐氏把汉字分成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声文字三类。唐氏之说,对传统理论是一个冲击,对文字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未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因为唐氏三书说并没有给非图画文字类型的以义会意的会意留下位置;象形、象意的界限不很明确,难以把握。

四、陈梦家等人的“新三书”说

陈梦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殷墟卜辞述》的“文字”章里,描绘了甲骨文字的发展过程,并且附带谈到整个汉字发展的问题,把汉字分为象形、假借、形声三种类型。

刘又辛先生在发表于《中国语文》1957年5月号的《从汉字演变的历史看文字改革》一文中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把汉字发展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形意字阶段,这个阶段的文字以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字为主,时间的下限当在商代甲骨文以前;第二个阶段叫做假借字阶段,这个阶段的文字以假借字为主,时间从商代甲骨文开始到秦朝统一;第三个阶段叫做形声字阶段,从秦汉到现在,汉字以形声字为主体成为定型。

裘锡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文字学概要》中,认为陈氏“三书”说是基本合理的,但应把象形改为表意,假借不应该限制在本无其字的假借的范围里,应该把通假也包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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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家等人的“新三书”说,总的说来眉目清楚,界限分明,较合逻辑,比“六书”说简明。但是汉字有一些不能纳入六书的文字,同样也有一些不能纳入新三书的文字。

五、平面结构和层次结构

当代的学者就汉字的结构又提出了新看法,一般认为汉字由有限的形素组成数以万计的单字,有两种不同的组合类型,分别称为平面结构和层次结构。

(一)平面结构 由三个以上的构件一次性集合而成。这种如器、暴、归等字即为平面结构,它们均由多个构件一次性集合而成,分不出组合先后层次。

汉字里平面结构的字较少,其构意的体现要有两种类型:1、把多个意义信息集在一起来表示总的字义,如解、归等。2、图画式的组合。台甲骨文的叟和蓐就是通过对实际物象的描绘来传达“搜寻”和“除草”之义。

(二)层次结构 由形素基构件分作若干层次逐步累加上去而构成。即:组合方式为两部件组合,可以有若干个层次。大多数汉字采取的是这种多层次组合方式。

有一些字,属平面组合和层次组合综合构成,如小篆的整,楷书的懈等。

六、“结构——功能”分析法

北师大的王宁教授提出了“结构——功能”分析法,认为汉字可从它们的构形模式着手探讨其结构方式。构形模式是指构件以不同的功能组合为全字,从而体现构意的诸多样式,构件的形体在作平面组合和层次组合的过程中,是有功能参予的,根据构件的组合情况和构件在结构中的功能,从历代汉字的实际状况出发,王宁先生认为汉字有11种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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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

1、全功能零合成 由一个成字基础构件构成的字即为全功能零合成。因为只有一个成字构件构成,这个构件从构件成为全字,在身份和功能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我们假设这种变化是由它和“零”合成而引起的,因此称这种构形模式为“零合成”。如:“马、龟、莴”等字,全字的形音义信息均由构件自身提供。隶书和楷书中的“日”、“人”、“更”等已经失去了原来的表象物性,但音、义信息仍由它自身提供,也是零合成字。

2、标形合成 由一个表形构件加上标示构件,即为标形合成。小篆的“寸”是以表形构件“又”加标示符号“一”构成,表示寸口所在的位置;“母”是在表形构件“女”中加两点,标示哺乳女性的特征;“甘”是在“口”中加标示符号,表示甘美的滋味,它们的构形模式都是标形合成。

3、标义合成 由一个表义构件加标示构件,即组成标义合成。例如:小篆的“音”是由表义构件“言”和标示构件“一”构成;楷书的“吏”表义构件“史”和标示构件“一”构成;“太”由表义构件“大”和标示构件“丶”构成。

4、会形合成 两个以上的表形构件组合在一起,即为会形合成。会形合成字都是以形合的方式来组合,也就是说,这种合成字不但构件是以物象体现意义,而且按物象的实际状态来放置构件。一般说来,这种会形合成字如果构件在三个以上,大多是平面组合。例如:甲骨文的“龋”由表形构件“齿”和“虫”构成,以齿中有虫的组合方式表示龋齿;“贮”由表形构件“贝”和“宁”构成,且将“贝”置于构件“宁”之中,形象地传达“贮藏”义。

一般说来,这种会形合成字如果构件在三个以上,大多是平面组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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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降”,以两个向下的“止”与“ ”(象山形)同时组合,表示向下走;“陟”以两个向上的“止”与“ ”(象山形)组合,表示向上走。小篆的“莫”由三个表形构件及其相对位置关系表示“日暮”,都是以事物的实际状态为依据来平面组构成字。

5、形义合成

用表义与表形构件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即为形义合成。例如:小篆的“ (胃)”由表形构件“”和表义构件“肉”构成。再如,“柬”的本义是“挑拣”,小篆作“ ”, 由表义构件“八”和表形 构件“束”构成,“八”有“分别”义,“束”像枝叶被捆缚状,全字的构意是把捆在一起的东西分拣开来。

6、会义合成

用两个以上的表义构件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即为会义合成。会义合成字的构意,是由表意构件所提供的诸多意义信息融合而成的。“尘”由表义构件“小”和“土”构成,“雀”由表义构件“小”和“隹”构成,“逐”由表义构件“辶”和“豕”构成,“宝”由表义构件“宀”和“玉”构成,这些都是会义合成字。

以上的六类构形模式,都是表形构件、表义构件和标示构件组合,没有了示音构件的介入,字面所含的信息量更大了,而且有了更经济的区别手段,在汉字构形史上,是一大进步。

7、标音合成 用标示构件与示音构件组合,即为标音合成。标音合成字是用来区别同音或近音字。因为汉字具有因义构形的特点,因此用标音合成构成的字不多。如:甲骨文的“ (千)”是由示音构件“人”和标示构件“一”构成。“百”是在示音构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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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加标示构件“一”构成。标音合成字是用来区别同音或近音字。因为汉字具有因义构形的特点,因此用标音合成构成的字不多。

8、形音合成 用表形构件与示音构件组合,即为形音合成。这种模式在甲骨文中是一种很重要的模式。甲骨文中的一些象形字,出于区别或更便于识别的原因,再加上一个示音构件,以增加字音的信息,便成为形音合成字。例如甲骨文中的“凤”、“鸡”、“星”等,原来都是象形字,以后又增加了“凡”、“奚”、“生”这样的示音构件,使字面所含的信息更为丰满。

9、义音合成 用表义构件与示音构件组合,即为义音合成。它以表义构件来体现义类,又以示音构件来提示读音,形成了同类字以音区别,近音字以义区别的格局,例如:

(1)组:河 何 蚵 坷 苛 岢 钶 珂 轲 疴 呵

(2)组:混 演 涣 滂 汪 浩 滥 洪 滔 涌 溃 淙

(1)组字音都与“可”相近,以“水”、“人”、“言”、“虫”、“土”、“艹”、“山”、“金”“王”“车”、“疒”、“口”表示其义类面区别;(2)组字义都与“水流的状态”有关,以“水”充当它们共同的表意构件,而又以“昆”、“寅”、“奂”、“旁”、“王”、“告”、“监”“共”、“舀”、“甬”、“贵”、“宗”提示其声音而区别。

下面再讲两种综合的结构模式。它们都是适合平面结构的构形模式:

10、无音综合合成 这种合成是表形、表义与标示构件的一次合成,但没有示音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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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介入。例如:小篆的“ (葬)”,由表示草的表形构件“ ”、“ ”,表示“死”的表义构件“ ”和标示构件“一”组合而成。

11、有音综合合成 这种模式是由多个表形、示音、表义、标示构件一次合成的。例如甲骨文的“ (渔)”从两手举网,鱼声。甲骨文的“ (春)”从三个“木”,从“日”,“屯”声。

王宁认为,“六书”中前四书,对经过许慎规整过的小篆字形是契合的。但是,它无法涵盖小篆以外的其他字体,特别是古文字字体。现在用“结构—功能”分析法确立的构形模式,大约可以涵盖自甲骨文以来的可以分析构意的各类字形,对各时代的汉字都可以囊括,它体现了“六书”的基本精神,避免了“六书”的局限,也能涵盖到四书,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应当是可行的。

第二节 汉字的构形部件

一、什么是部件

部件也叫字根、字元、字素,客观存在是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介于笔画和整字之间,它大于或等于笔画,小于或等于整字。

部件由笔画组成,所以它大于笔画,是常例。

部件是构字单位,它要小于整字,这是常例。

二、部件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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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字部件和非成字部件。可以独立成字的部件叫做成字部件。例如:“村、杏、呆、困”中的“木”,“畔、畜、思、畏”中的“口”都是成字部件。不论独立成字的部件叫做非成字部件。例如:“亩、卒、玄、六”中 的“ ”,“塞、寒、寨、襄”中的“ ”都是不成字部件。成字和非成字的确定,一般以现代通用字为限。

(2)基础部件和合成部件。最小的不再拆分的部件称基础部件,也称单纯部件,由于其处于汉字结构最底层,又称末级部件。例如:“名”里的“夕”和“口”,“功”中的“工”、“力”,“怠”中的“厶”、“口”和“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础部件组成的部件称合成部件。例如:“彩、睬、踩、菜”中的“采”、“想、湘、箱、霜”里的“相”。

现代汉字部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相离和相接两种类型:“私、兵、刘、张、高”等字由相离关系的部件构成,“克、吊、卢、名”等字由相接关系的部件构成。相交的组合,例如:“两、册、妻”等字,人们一般认为不应进行部件拆分,所以部件之间不存在相交关系。

三、部件的不同拆分原则

将汉字拆分为部件叫做汉字拆分。汉字拆分属于汉字外部结构的分析,拆分时只根据字形,不考虑字音和字义。

对汉字字形有各种各样的切分,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切分部件的原则不同:

(1)是一次切分出最小部件,还是逐层切分,分级产生部件。

(2)是纯粹按现代字形切分,还是根据造字理据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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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样确定部件范围,不成字的笔画是否有资格成为部件?

(4)笔画交重的多笔字是自成部件还是分解出更小的部件?

四、部件规范

(一)《汉字部件规范》的部件切分原则

1997年12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了《信息处理用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该规范是“根据汉字的构形规律、现行汉字的发展现实和汉字的历史承袭性,采用‘从形出发、尊重理据、立足现代、参考历史’的原则规定的。”这表明它的切分原则不是完全根据外字的外部结构,还考虑汉字的构字理据,也就是要考虑汉字的内部结构,即根据字源或参考字源,根据从汉字的部件组合中分析出的造字音图(称结构理据)来进行结构分析的。例如“旦”的理据是像太阳(日)从地平线(一)升起;架的理据是从“木”加“声”。现代汉字中有一部分字无法参考字源分析理据,那么只能作无理据的分析,即依照字形进行部件拆分。

(二)《汉字基础部件表》的说明

《汉字部件规范》对GB13000、1字符集里的20902个汉字进行了拆分,制定了《汉字基础部件表》及其使用规则。《汉字基础部件表》是《汉字部件规范》的核心,表中收入560个部件,都是独立使用的部件,为表示部件之间的关系,把相关部件归纳为393组,按照各组组字字数降序排列,分别用序号和组号标识其排列顺序。各组的第一个部件是主形部件,该部件选自同组部件,具有代表和称说本组部件的作用。各组主形部件之后所列的相关部件为附靖部件。附形部件包括与主形部件同源,仅在书写上略有差异的部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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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与主形部件形体近似的部件。附形部件“( )”表示。在《汉字基础部件表》各部件后面,列出若干例子用以提示部件不同的意源,部位和笔画变形。为便于检索,该规范还附有《笔画排序汉字基础部件检索表》,在这个表中可以按笔画数及笔形检索出部件在表中的位置。在《汉字基础部件表》及附表中GB13000、1字符集中G列以外汉字专用的部件,均用“*”标识。

(三)《汉字基础部件表》的使用规则

《汉字部件规范》的第五部位是《汉字基础部件表》使用规则,附录。

(四)《汉字部件规范》的作用及其存在问题

1、作用 《汉字部件规范》比较好地解决了部件拆分的原则,对中文信息处理,特别用于中文信息处理领域的设计、管理、科研、教学和出版等方面,也可供汉字教学参考。

2、存在问题 《汉字部件规范》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与拆分原则产生矛盾的现象,拆分理论还不够成熟。日前,我们应该立足于《汉字部件规范》,以其为基础,从汉字研究和汉字编码应用两个方面进行讨论,求得部件研究的深入。

五、部件、部位的称谓

(一)部件的称谓

成字部件的名称是现成的,就读该字的读音,如果是多音字按常读确不定期名称,非成字部件有的有习惯名称,例如:“门”叫宝盖儿, “彳”叫双立人, “灬”叫四点底,等等,其中有的有多种名称的,要从中选择最通行的说法作为规范名称,没有名称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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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确定一个通俗的、容易被大家接受的名称。

(二)部位的名称

因为许多部件可以出现在不同的部位,因此,为了便于称说,还应进一步确定汉字的部位名称。根据部件在整字中所处位置,合体字可以有八个部位,名称是:“上头下底,左旁右边,内心外框,中腰四角。”

头:上下结构的上部,两面包围结构的左上部和右上部。例如:八字头(分工)、学字头(觉)、厂字头(压力)、气宇头(氧氛)。

底:上下结构的下部。例如:心字底(志忠)、皿字底(盖监)、儿字底(兄生)。

旁:左右结构的左边,两面包围结构的左下部。例如:单人旁(倍体)、绞丝旁(红绵)、火字旁(灯烛)、走之儿旁(进这)、建之儿旁(延建)。

边:左右结构的右边。例如:立刀儿边(利刘)、工字边(红扛)、方字边(防纺)。

心:全包围、三面包围结构的内部。例如:玉字心(国)、口字心(问句)、又字儿心(凤)。

框:全包围、三面包围结构的外部。例如:大口框(因国)、门字框(问闷)。

腰:左中右、上中下结构的中间部分。例如:秃宝盖腰(壶受)、又字腰(树)。

角:上下结构的四角。例如:口字角(嚣器)、月字角(赢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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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部件的名称物部位的名称,东击西就能比较容易地说明字的结构。例如“嬴”是亡字头,口字腰,左下是月字角,右下是凡字角,下部的中间是贝字腰。

第三节 汉字的构形关系

汉字的构形关系即汉字的结构形体关系,它包括共时和历时两种情况,共时的,指的是在同一个历史时期的汉字之间的形体关系,包括异写字、异构字;历时的,指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汉字构形的传承关系,包括传承字。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文字现象,就是同形字。

一、共时构形关系___异写字、异构字

(一) 异写字

1、异写字的定义:指的是同一个字(音、义用完全相同的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形体差异。

2、异写字的类型:

(1)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

例如:甲骨文的“田”“玉”“箕”等,它们都有许多写法,主要因为书写变异造成:

金文中的“屯”,像初生草木之形,而各字形的笔画姿态、图画性强弱不同,也造成了异写字:(2)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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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期汉字里,这种构件位置不固定的异写字较多,例如:甲骨文的“雇”、“相”书写时就出现了偏旁部位各异的情况。但要注意,少数部件位置变化却不构成异写字,如含__ 吟、命___ 呤(音l

小声说话)、和___ 呆(音h小儿啼)等。

3、异写字的消极作用

异写字的差别只是书写方面的差别,没有表意方面的差别,它的存在,增加了汉字使用者的负担,从社会用字的角度看,是一种对全社会文化交流不利的现象,因此,对异写字必须进行规范。讲异写字,是为了读古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不应再使用废除的异写字,那样会给交流带来障碍。

(二) 异构字:

1、异构字的定义 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音与义都相同,而在构件、构件数量、构件功能等方面起码有一项存在差别的一组字。与异写字是相对的一个概念。因它的构意肯定有或多或少的差别,所以称之为异构字。异构字在书写记录言语作品时,不论在什么语境下,都可以互相置换,其记录汉语的功能是相同的。

2、异构字的基本类型:

(1)构形模式不同,构件不同的异构字

(2)构形模式相同,构件不同的异构字

3、异构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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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作用 在利用字形探求词义的时候,我们可以利用多一个形体,增加多一个新的认识角度,从而帮助我们对字所记录的词的本义有更清楚的认识,从这点上看,异构字起到很大作用。

(2)消极作用 异构字的记词职能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在记录语言时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增加了识字量,而且还有可能使读者视异字为异词,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因此,在社会用字中,对异构字应加以规范。

二、历时的构形关系___ 传承字

1、传承字的定义 传承字是指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传承关系的汉字。它们是不同时期、不同构形系统中的同一个字,记录的不同时期的同一个词。

2、汉字的传承情况:

(1)经过发展,汉字总的形制发生变化,笔法有所不同,但构形同,可以断定为同一个字。

例如:“止”本义为脚趾,甲骨文的象形性很强,金文还摆脱不了象形性,到了小篆的用圆转线条,到了楷书的“止”,形制发生了变化,笔划变平直了,但构形不变,仍有象形的痕迹,像人中或足迹的形状。

(2)经过发展,汉字的结构要素、结构模式和结构层次与分布都没有改变,只是形素的样式发生了变化,直观上不像同一个字,但通过构形分析,便可知它们是同一个字,这类字,形体变化很大,但采用形素分析法将变异的形素认同后,很容易析出它们的形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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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关系,这类传承简称变异传承。

例如:金文的“受”是用上下两手付舟(承盘)来会授受之意,发展到小篆作上面一只手略有变形,中间的“舟”简化,下面一只手不变。

变异传承中有一部分后来变成结构部首的汉字,例如:小篆的“水”字楷书写在左面时变成“氵”;这类字传承后成为非字,不再单用。

(3)经过发展,汉字的构形元素或其他构形属性发生了改变,例如:

金文的“射”,是以手持弓箭形,到小篆时,弓箭变成了“身”字,《说文解字》将其构意释为:“弓驽发于身中于远也。”

虽然构件或其他构形属性发生了变化,构意的解释也不同了,但是在形体上还能找到后时代字形由前时代字形演变的轨迹。

三、特殊的文字现象___同形字

1、同形字的定义 是指记录不同词的相同字形,并联几个词的词义没有引申或假借关系。

2、同形字的类型 同形字从其产生方式上大致可分为两种:

(1)造字的同形,即:分别为不同的词造字,而形体偶然相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在造字的时候就同形了,例如:“杷”,从“木”、“巴”声,是收麦器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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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作“耙”。人们还造了一个“杷”字,记录“把手”形体就分别记录了表示“收麦器”和“把手”不同意义的两个词,造字时便同形了。

第二种是造字时属不同字体,形体不相同,用楷书书写时变成了同形字。如:金文的“铝”,指铸铜器的原料,和现代汉字的铝(指一种金属),本来既不同意也不同形,后来后人用楷书转写文献或古文字时,两者就变成了同形字。

第三种是,本来并不同形,后来因重新造字或改换构件而变得同形了。如:“价”,古音

。《诗经·大雅·板》:“价人 藩。”郑玄注释说:“价,甲也。被甲之人,谓卿

士掌军事者。”即“价”为甲士。价格之“价”原作“ ”(初文作“贾”,本指商人,引申指价格),后简化作“价”,与“价”同形。

(2)书写演变的同形,指为几个词所造的字,本来不同形,在形体演变或收写的过程中变得同形了,一个在“肉”部,作“胄”,“胄,胤也。从肉,由声。”胤即有血统的后裔;一个在“月”部,作“胄”,“ 胄,兜鍪也。从月,由声。”兜鍪就是现在所说的甲胄。隶变以后,二字同形了。

另外,在文字的书写过程中,因书写省减或书写随意性等原因也造成一部分同形字,如在隋唐碑志中, “杨柳”的“杨”有时写作“扬”,都造成了同形字。

3、同形字的影响 同形字的存在,就要求我们必须弄清该字在具体语境中究竞表示的是哪个词,否则,就会错认为另一个同形不同意的词,从而影响对文献的理解。

第四节 汉字的使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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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承担着与它的字形相一致的本义,也承担着由本义引申而尚未分化出去的引申义,这是文字的固有的职能。但文字在使用时,其记词职能却常常发生变化,出现了多种使用关系,常见的现象有:同音借用字,职能分化字,同源通用字等。

一、 同音借用字(假借字)

1、定义 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因声音相同而互借的情况,有时不写本字而写借字,这时,本字的职务就转移到借字身上了。这一类汉字就叫做同音借用字,即常说的假借字。

2、分类

(1)无本字的假借

造字之初,当语言中产生了某个新词来不及造字,或本应为这个词造字,但某些词词义来不及造字,或本应为这个词造字,但某些词词义抽象,很难据义构形“如虚词中的副词、连词、介词、代词等),借已有的同音字来表示这个词,不再造新形,这些字的形体,无法用后一词的词解释。这类字就是无本字的假借。有很多这类假借字,使用了几千年,一直没有本字,即许慎所说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例如:

而,《说文》:颊毛也,象毛之形。后借用为连词

我,象形字、甲骨文像有三锋之长柄兵器,《说文》“施身自谓也”,乃其假借义。

它,《说文》:“虫也,从虫而长,象冤曲重尾形。上古‘ ’(草)居患它,故相间无它乎。蛇,它或从虫。”“它”是“蛇”的本字,表第三人称的“它”未造字,而借本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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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的“它”字记录。

(2)有本字的假借

汉字使用阶段的假借一般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有本字却不写,非要用一个同音字来代替,这种情况很复杂,大致有以下几种现象:

①借字和本字同时通行,这种情况占绝大多数。例如:

伸:信。《说文·人部》:“伸,屈伸。”《易·系辞上》:“引而伸之。”用的是本字。《易·系辞下》“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句中“信”是通假字,本字为“伸”。《说文·言部》:“信,诚也。”

②借字通行,本字废除或少用。本为某词造了字,但本字未通行,借同音字记录,同音字反而通行了,本字表义的职务转移到借字上,例

:强。《说文》:“ ,弓有力也,从 声。”《荀子·王霸》:“彼持国者不可以独也,然则疆固荣辱,在于取相矣。”用的是本字引申义。《说文》:“强, 也。从虫弘声。”王筠《句读》:“牛虻,蝇类, (啖)牛马血。”《荀子·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强”是通假字。而强通行至今,“ ”义反晦而少为人所知了。

②抗:康。《说文·十上·犬部》“ 健犬也。”引申泛指“健康”。《广雅·释沽》:““ ,健也。”但“建 ”之“ ”常借“康”字为之。“康”即“糠”的本字,本义应是“谷皮”,但后来在表达“健康”之义时,“康”行而“ ”废。

二、 职能分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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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原来用一个字记录的词或义,为了区别,分开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来记录。用来分化职能的字,就是职能分化字,(也有学者把其称为古今字)。

2、分化文字职能的方法

(1)借用同音字分化职能。

①借用同音字承担本义:当假借文或引申义成为一个字的常用义后,其本义借用另一个同音字来表示。例如:

文:纹。“文”甲骨文像一人正面而立,而胸腹刺画有花纹,乃华夏先民纹身习俗的反映。《说文·文部》:“文,错画也。”文,用为“文采”等为引申义。而它的本义就借用“纹身”之“纹”字来表示。

②借用同音字承担假借义或引申义:当本义仍是本字的常用义时,则借用其他同音字来记录假借义或引申义。例如:

“女”本义指“女人”,曾假借作第二人称代词,后来,这一借义又改借“汝水”的“汝”来表示。

(2)利用异体字分化职能

异体字是形体冗余现象,利用异体字的不同形体分担不同的职能,使几个形体各司其职,例如:

谕___ 喻 : 谕和喻本是一字异体,到唐代,晓谕、比喻都是通用的,白居易《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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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独长叹,此叹无人喻。”中“喻”即“谕”。但上对下的文告、指示,大概在唐五代以后再不能用“喻”了,“诏谕”绝不能写成“诏喻”。《战国策·齐策四》:“请以市谕。市朝则满,夕则虚,非朝爱市而夕憎之也,求存故往,亡故去。”而比喻就写作比谕,直到清代还有人这样用。只能写作比喻可能是近代的事,谕、喻的分工就这样基本固定下来。

(3)用新造字来分化职能

有些字在有了常用的假借义或专用的引申义后,会另造一个新字来承担它的本义,大量的分化字是这样产生的。而且,由于汉字形声化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些分化字又大部分是由源字加一个形声偏旁组成的。

①分化本义与借义。例如:

然:燃。《说文·火部》:“然,烧也。”“然”被假借作指示代词“这样”和连词“然而”,另造“燃”表示“然”的本义。

②分化本义与引申义。例如:当引申义与本义距离较远时,也会产生分化字,或引申义分化出新字,本字仍承担本义;或本义分化出新字,源字反而被引申义占用。

引申义分化出新字。例如:

竟:境。《说文·音部》:“竟,乐曲尽烧鸡竟,从音儿。”引申为边境。《左传·宣公二年》:“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后来边境义写作境,分化出了“境”字。

本义分化出新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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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擒。甲骨文禽字像一捕兽之长柄田网,本义乃动词擒获。《说文》:“禽,走兽总名。”乃其引申义。另造“擒”表本义。

三、 同源通用字

1、定义 同源通用字指具有同源关系的字,即源字和分化字或分化字与分化字,在记词时互相通用。

2、产生原因 在语言运用过程中,新词会随着词义的引申不断地派生。起初,这些新词由源词的字形承担,但一字多义不利于交际,因此,在词义的推动下,就会不断由源字而分化新字。源字和分化字或分化字之间具有同源关系。当分化字已承担了源字分化出的新义,与源字有了明确的意义分工以后,由于过去长期的习惯,在新词尚未被完全习用的阶段,仍有分化字与源字混用的情况。同一源字分化出的两个以上的新字,也可能在过渡阶段因分化未成熟,尚未成为多数人的习惯,而出现分化字相互混用的情况。这就是同源通用现象。

3、与同音借用字的区别于联系 同源通用字与同音借用字在形式上有相似性;它们都不写本字而写它字;本字与通用字以音同或音近为条件。但两者音同音近而义不通;同源通用的双方意义有渊源关系,音同音近而义通。

同源通用字字例:

取:娶。“取”本义是“捕获”,《说文》:“取,捕取也。”引申指娶妻。《诗经·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后专造“娶”字表此义。《左传·隐公元年》:“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但文献中“取”代“娶”者。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终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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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复取。”褚少孙:“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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