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实现企业远景目标,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评估中心(部门)工作绩效,以确保企业发展目标和公司战略的顺利实现,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职能中心(部门)级组织绩效管理工作。 3. 职责
3。1人力资源专委会
3.1.1 审核各中心(部门)的平衡计分卡(BSC)的测评指标; 3。1.2 审核各中心(部门)年度平衡计分卡考核得分; 3。1.3 审核各中心(部门)的平衡计分卡考核结果的运用. 3.2 企业管理信息部
3.2.1 负责各中心(部门)的平衡计分卡的设计和调整; 3。2。2 负责统计、计算各中心(部门)的平衡计分卡的考核得分;
3.2.3 负责各中心(部门)的平衡计分卡测评情况的日常追踪和报告。
3。3 各职能中心和职能部门负责人
3。3.1 根据BSC指标设计要求,参与对本职能中心(部门)的测评指标设计讨论;
3。3。2 配合企业管理部做好BSC测评指标的考核和核算工作.
根据确定的BSC测评指标,按要求向企业管理部提供相应的考核数据;
3。3。3 审计中心负责对各中心(部门)的平衡计分卡的考核得分结果进行监督与核算. 4. BSC编制工作程序
4.1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选择和设计中心(部门)级KPI测评指标体系。
4。1.1 公司年度计划审定后三十日内由企业管理部出具中心级KPI测评指标体系。根据中心级KPI测评指标体系,各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下属部门的KPI测评指标体系并报中心的分管领导审定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4.1.2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平衡计分卡(BSC)的基本原理,从财务、运营、客户、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来建立和设计中心(部门)的测评指标,并在全面考虑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因素的基础上,突出各中心(部门)考核重点,设计中心(部门)级的KPI体系,使中心(部门)的年度目标与公司年度目标高度一致。
4。2 确定中心(部门)级BSC测评指标并实施。
4.2。1 测评指标由企业管理部与各中心(部门)进行充分讨论后,从中心(部门)级的KPI体系中选择确定各中心(部门)的BSC,并报人力资源专委会审议后,以行政审批方式报公司领导确定。
4。2。2 根据测评指标要求,各数据采集部门应按《年度各中心(部门)BSC组织绩效指标分解》中的考核频率(季度、半年度、
年度)要求,在相应考核节点提供相关数据至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应对BSC的测评情况进行追踪并报告. 5。 BSC的考核办法与要求 5.1 考核频度:
公司各中心(部门)每年度考核一次,其中季度及半年度根据BSC指标要求采集部分数据. 5。2 考核的方式:
根据《年度各中心(部门)BSC组织绩效指标分解》对各中心进行考核,主要执行部门为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专委会对其结果进行审议。
5。3 考核流程:
各数据采集部门在每年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提交上年度各中心(部门)的指标考核数据,企业管理部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提交数据核算出各中心(部门)平衡计分卡得分后提交人力资源专委会审定.
5.4 考核结果的运用:
5。4。1 考核结果可由人力资源部采集用于中心级及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晋升、任免、调职、解聘、工资奖金发放等的依据。
5.4。2 考核结果可由人力资源部采集用于各中心(部门)年终奖发放依据。
5.4。3针对组织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企业管理部以专项报告方式对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推动公司进行及时修正和改进,提升公司管理效力.
6.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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