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二,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清除其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三,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在饱和黏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 四,在饱和黏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移位、倾斜或断裂.
五,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筑(构)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六,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七,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应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
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问应加强监测。 八,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九,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十,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9m,或深度虽未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审定,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查。
十一,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十二,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 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十四,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 l0m,挖土要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十五,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十六,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十七,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 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十八,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十九,基坑深度超过14m,地质条件和周围特别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有关设计和施工方要协同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后,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的水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 1/5 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 表面的水流入挖方场地.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二十一,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2) 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3) 爆破施工时,严防因爆破震动产生滑坡。(4)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5)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6) 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设支撑;每开挖一段就要将挡土墙做好一段。
二十二,基础施工
1 , 对土质基坑应保持干燥。雨天施工坑内积水应随时排除,对受水浸泡的基底土 ( 特别是松淤泥 ) 应全部予以清除,并换以好土回填[或以碎石(砾)石夯填]至设计标高。2,挖基时如发现与设计不符的软弱地基,承载力不足时应通过变更设计程序,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3,对山坡挡土墙,基础部分埋入深度和襟边距离应同时符合设计要求。4, 采用倾斜地基时,应按设计倾斜挖凿,不行用填补法筑成斜面。5,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宜择分段集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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