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100题)
1、《征信业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
2、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4、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5、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6、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
7、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8、《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9、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10、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11、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13、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拥有知情权、异议权、纠错权、司法救济权。
14、个人在征信活动中需要承担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
15、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个人信用评分是指除信用报告外,征信机构提供的另一项重要产品。 17、征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18、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只有5个国家由中央银行等部门建立了信贷登记机构,而到现在,已经有68个国家由中央银行等部门建立了信贷登记机构。
19、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只有7个国家建立了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到现在,已经有50个国家建立了市场化的征信机构。
20、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1、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2、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信用信息报送、查询、使用、异议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23、个人提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申请时,要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4、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25、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
26、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
27、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28、机构信用代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以金融业务为基础,按照一定规则赋予每一个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编码。
29、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30、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两年内被查询的情况。包括查询日期、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内容。
31、目前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32、负面信息是指您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即违约信息。
33、个人信用数据库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个人信贷信息,在此之前发生的但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采集,2004年1月1日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个人信用数据库都会采集。
34、个人信用数据库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保证信息安全。
35、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
36、机构信用代码证是记载机构信用代码、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及发证单位等信息。
37、应收帐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用它的应收帐款作为质押,向银行或者其他企业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形式,以解决临时性的资金短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38、融资租赁登记由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一方办理,可以是出租人或承租人,当事人也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登记。
39、应收帐款质押登记是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方式进行的,登录应收帐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网址进行登记。
40、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从承租人的法律属性角度看,承租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41、凡是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有自己的信用报告。
42、目前,凡是持有江苏、四川和重庆三省(市)身份证的个人,均可通过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
43、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4、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5、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
46、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47、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的内部核查。 48、信用卡具有支付和融资双重功能。
49、无论您在外地贷款,还是在本地贷款,贷款信息都将于次月通过银行业务系统上报到个人信用数据库。
50、界定个人贷款是否逾期的关键是贷款合同约定的“结算应还款日”,无论本息,都应在该日期前按合同约定金额归还,否则即为逾期,这一信息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51、特殊交易信息记录是指在信贷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展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52、如果信用卡使用后未全额还款,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后,所有使用的额度都将从使用日开始计收利息。
53、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5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的授权建设,于2007年10月上线运行的。
55、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56、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行维护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8年来,该数据库分别为全国多1800万户企业和近8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57、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一般有一次性还清本息、二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58、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09年7月上线运行的。 59、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
60、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发生重大信息泄露等事件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接管相关信息系统等必要措施,避免损害扩大。
61、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
6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运行5年来,累计登记量近70万笔。
6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交征信服务中心。
64、征信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5、商业银行应当在接到外部协查函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以“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协查回复函”通过专用邮箱发送至征信服务中心。
66、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运行3年来,累计登记量近7万笔。
67、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在接到异议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内部核查。 68、征信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
69、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70、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71、征信服务中心收到商业银行重新报送的更正信息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更正
72、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在接受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申请人或转交异议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供书面答复
74、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7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三种版本的个人信用报告,即2011个人版、2011个人明细版和征信中心版。
76、授信机构是指给您提供信用服务的机构,包括给您贷款的商业银行、提供赊销服务的百货商店、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
77、外商投资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78、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79、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80、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
81、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82、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83、约定账户还款一般有两种主要方式:约定最低还款额还款、约定全额还款。 84、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85、特别记录是指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等信息。核销后客户主动还款等非负面信息也可以记录在“特别记录”栏。
86、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87、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88、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89、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90、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91、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92、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93、信息提供者是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
94、信用报告中显示的“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 95、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
96、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97、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信息主体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98、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利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及“窗口指导”等手段对商业银行经营策略进行引导和影响,进而实现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
99、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100、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
二、判断题(40)
1、个人提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申请时,要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服务中心可以受理。错(不予受理)
2、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对
3、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对 4、个人可以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对
5、未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对个人信用没有影响。错(有) 6、给别人提供担保的信息不会记录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错(会)
7、异地的贷款发生逾期,对在本地的贷款没有影响。错(有)
8、全国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只要经过您的授权,都可以通过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了解您在外地的贷款情况。对
9、个人出差在外遇上了还款期,造成逾期不是违约行为。错(是) 10、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属于不良信息。对
11、银行在批准您的信用卡申请后,会为您确定一个月里的某一日为您的账单日,两个账单日之间为一个账单周期。这个周期的起始日可能与自然月的起始日相同。错(不同)
12、商业银行的任何工作人员都可以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错(不是) 13、“我”无需授权可以查询亲属(配偶、子女)的信用报告。错(不可以) 14、异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不全或异议申请表中的异议信息描述不清楚的,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对 15、商业银行审查个体企业信贷申请时可以查询业主的个人信用报告。对 16、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并及时更新。对
17、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可以直接查询个人信用信息。错(不得)
18、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对
19、征信机构可以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错(不得) 20、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在境外的信用交易信息。对
21、个人信用信息是由征信机构主动采集的,不需要个人申请。只要在商业银行开立过结算账户或者是与银行发生过信贷交易的个人,都加入了个人信用数据库。对
22、国家司法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对 23、《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对设立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征认机构也必须进行审批。错(不需)
24、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对
25、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适用征信管理条例。错(不适用)
26、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无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错 (有权)
27、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经营个人征信业务。错(不得)
28、小额贷款公司不是其他金融机构吗。错(是)
29、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错( 备案)
30、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种服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一定费用,但目前暂不收费。错(每年每人只有2次免费查询机会)
31、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对
32、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对
33、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对
34、“个人结算账户”就是我在银行的所有账户。错(不是)
35、征信机构在中国境内采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可以不在中国境内进行。错(应当)
36、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无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错(有权) 37、多借款、多刷卡,信用就更好。错(不一定)
38、征信机构不能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信息。错(可以,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9、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对
40、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 错(县级) 三、简答题(51)
1、为什么不需征得您本人同意就能采集您的个人信息?
答:建立征信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应当被纳入其中,采集个人信息是建立征信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这也是很多建立了征信制度的国家的普遍做法。个人信用数据库在不征求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从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处采集您的个人信用是征信的一种内在的制度安排,需要强调的是,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信息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个人的合法权益是得到充分保障的。
2、为什么不能说负面信息就是“不良记录”?
答:负面信息是客观记录,“不良记录”是一种主观评价。个人信用报告只作客观记录,不作信用评价。在实践中,如果个人使用信用卡或贷款出现偶尔一两次短期逾期等负面信息,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审查时是不会将它作为“不良记录”而拒绝给您办理信用卡和拒绝给您贷款的。
3、什么是个人信用数据库?
答: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个人的信用信息,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为商业银行、个人、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4、为什么要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
答: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对贷款都要承担还款责任,当被担保人在贷款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必须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5、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时,应提供哪些材料材料? 答:(1)营业执照;
(2)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3)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4)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6、如何防止个人身份被盗用?
答:(1)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意将这些身份证件借与他人。
(2)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文字的地方标明用途,同时加上一句“再复印无效”。
(3)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4)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被盗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7、为什么说“不贷款、不用卡,信用不一定好”?
答: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这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这主要包括个人过去偿还贷款、使用信用卡等信贷交易记录。如果一个人不贷款,也不使用信用卡,结果就会因缺乏评价这个人信用状况的依据而难以作出这个人信用好还是不好的评价。
8、为什么说“我的信用我做主”?
答:您可能听到过这样的话“某银行对我的信用评价不好”,听上去好像您信用的好坏某银行说了算。其实,这是个误解,因为某银行在评价您的信用时,依据的都是您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所以您的信用状况最终还是由您过去的信用行为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的信用我做主”。
9、对异议处理仍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您对异议处理结果仍然有异议,您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表个人声明。
第二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解决。
10、“信息获取时间”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有什么关系?
信息获取时间一般早于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因此,有些在信息获取时间后发生的信用交易,例如,某些还款行为,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可能尚未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11、“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这个指标记录了持卡人从结算年月起往前推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一般而言,商业银行会用这个指标来判断个人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
12、信用卡按期只还最低还款额算负面信息吗?
不算。只要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就不算逾期。因为银行发放信用卡时与客户的协议规定,客户可以按最低还款额还款,所以,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是正常履约的表现,不构成负面信息。
13、“当前逾期总额”就是目前该还没还的钱吗?
答:当前逾期总额是截至信息获取时间前最后一个结算日应还未还的款项。对贷记卡而言,是指当前未归还最低还款额的总额;对贷款而言,是指当前应还未还
的贷款额合计,应还贷款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的构成应视具体合同规定而定。对于准贷记卡,该数据项无意义,所以显示为0。 14、如何理解信用卡的最大负债额?
答:在每个账单周期内,发卡机构一般会为持卡人统计出一个账单周期内当期应还的金额。信用卡的最大负债额就是各个账单周期内应还金额的最高值。
15、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是哪些?
答: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也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
16、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按照什么方式处理信息数据库?
答: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信息数据库:
(1)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 (2)不能依照前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 (3)不能依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还应当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将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
17、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有哪些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答:(1)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2)因过失泄露信息;
(3)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4)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5)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18、个人信用数据库从何时开始采集信贷信息?
答:个人信用数据库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个人信贷信息,在此之前发生的但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采集,2004年1月1日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个人信用数据库都会采集。
19、什么是个人信用评分?
答:个人信用评分是指除信用报告外,征信机构提供的另一项重要产品。它是利用数理模型开发出来的用来预测客户贷款违约可能性的一种方法。它通常以借款人过去的还款情况等特征指标为解释变量,通过统计分析手段,形成连续整数的评分结果。
20、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义务?
答: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
21、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信息?
答: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
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
22、没有贷款的人有个人信用报告吗?
答:目前,凡是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有自己的信用报告。另外,由于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了部分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和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涉及以上信息的个人尽管没有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但也有自己的信用报告。
23、我没贷款,也不打算贷款,为什么还要采集我的信息?
答: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为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即便没有贷款,但你可能有其他领域的信用信息,将这部分信息收集起来,尽早建立信用记录,可以方便您未来的经济活动。
24、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答: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申请;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
告,其中,除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无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同意外,因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25、司法部门在申请司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26、什么是“信用额度”与“共享授信额度”?
答: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等,事先为申请人设定的最高使用金额,这反映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程度的肯定。在卡片有效期和信用额度内,申请人使用信用卡并还款后,信用额度会自动恢复,从而可循环使用信用卡。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信用卡及其账户共享同一个信用额度,当任意卡片及账户消费一定金额后,这几个卡片及账户的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均会相应减少。
27、什么是“逾期”?
答:逾期,即过期,指到还款日最后期限仍未足额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属于逾期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1)比到期还款日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了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28、什么是“查询记录”?
答: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两年内被查询的情况。包括查询日期、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内容。通俗地说,就是您的信用报告何时因何种原因被何人查询过的历史记录。
29、提出异议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亲自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申请,只需出示您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如果您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人(您自己)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30、常见的异议申请有哪些?
答:第一类是认为某一笔贷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没申请过。第二类是认为贷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第三类是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第四类是对担保信息有异议。
31、机构信用代码的使用优势有哪些?
答:(1)经济性性。(2)覆盖面广。(3)实用性高。(4)便捷性高。 32、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4)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征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5)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3、为什么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 答: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不对欠款进行“善意”欠款或者“恶意”欠款的区分,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其次,商业银行等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机构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其他信息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
34、融资租赁登记的租赁物范围包括哪些?
答:主要是机器设备等非消耗性动产,具体包括工程机械、运输设备、渡口
设备、生产及动力设备、仪器及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但不包括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及个人、家庭消费为目的使用的租赁物,也不包括飞机、船舶等国家法律已规定租赁登记机关的租赁物。
35、具有哪些特征的企业更适合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答:(1)有相对稳定的付款群体;
(2)以信誉良好的大集团公司为交易对象的; (3)本身正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不动产相对匮乏的; (4)所处行业属于波动性高、季节性强的; (5)新的生产型或贸易型中小企业。 36、什么是异议?
答:异议就是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者不同意见。 37、商业银行办理哪些业务,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答:(1)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2)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3)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4)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5)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38、个人对信用卡未激活欠年费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不服,可以通过提出异议解决吗?
答: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中规定信用卡只有激活才有效,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合同规定未激活就有效,扣收年费造成的逾期记录就不属于异议申请受理范围。
39、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异议标注”?
答:一种是对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对该条信息添加标注,表明该信息正处于异议处理过程中,还没有最后结果。另一种情形是经过核查后,证实个人信用报告上展示的某些信息有错误,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立即进行更正。
40、为什么说“不贷款、不用卡,信用不一定好”?
答: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这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记录,这主要包括个人过去偿还贷款、使用信用卡等信贷交易记录。如果一个人不贷款,也不使用信用卡,结果就会因缺乏评价这个人信用状况的依据而难以作出这个人信用好还是不好的评价。
41、有负面记录后,个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修复自己的信用记录? 答:首先是要避免出现新的负面记录,其次是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一个人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42、银行凭什么决定是否给您贷款?
答:银行审查您的贷款申请时,主要考察以下一些因素:作为借款主体,您是否有合法的资格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您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及固定住所;您是否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您是否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您是否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等。
43、如果因机构自身原因,发生开户许可证号、登记注册号等机构信用代码标识信息变更的,各银行网点受理时,要求办理机构提供哪些资料?
答:A:单位介绍信;
B:机构信用代码标识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
C:发生变更的标识信息相关证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D: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4、除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其他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答:其他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授权,授权可以是公告性的,比如在公开招聘办法或者对代表资格的要求中直接说明要查询应聘者或候选代表的个人信用报告,也可以是特定的书面授权。 45、个人信用报告中“法人机构数”和“机构数”是一个含义吗?
答:不是。法人机构数是您所有的信用卡和贷款所属的不同法人机构数量的合计数,反映了您的信贷业务在不同法人机构中的分布状况。机构数是您所有的贷款和信用卡所属的不同机构数量的合计数。
46、对个人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答: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或住房公积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47、信息技术发展对征信有什么影响?
答:信息技术对征信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是信息采集更有效率。二是信息价值被充分利用。三是信息服务水平实现了飞跃。
48、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 答: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49、中国人民银行对哪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 答:对以下四类账户实行核准制,包括: A:基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C: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D:QFII专用存款账户(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50、哪些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51、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答: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但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四、论述题(18)
1、我国有哪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答: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
D、《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保存及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2. 诚信、信用、征信是一回事吗?
答:诚信、信用、征信三个词看上去相近,但其差别还不小。
诚信是人们诚实守信的品质与人格特征,说的是一个人恪守信用的主观意愿。
它属于道德范畴,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
信用,简单地说就是“借钱还钱”,是指在交易一方承诺未来偿还的前提下,另一方向其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像贷款买房、先消费后付款之类就是日常生活中典型的信用活动。
征信,本身既不是诚信,也不是信用,而是客观记录人们过去的信用信息并帮助预测未来是否履约的一种服务。
3、为什么鼓励个人向交易伙伴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
答: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客观地记录了个人的信用历史。把个人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交易伙伴,可以让交易伙伴快速、全面地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双方能够迅速了解、沟通,能够很快地坐下来谈生意。如果自己按时还款、认真履约,那么您的这份信用报告就有可能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商机。 4、农民有个人信用报告吗?
答: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农民兄弟能够带着自己在本乡本土积累的信用记录进城打工,进城发展。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覆盖到了广大农村地区,只要在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过款或者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的农民都有个人信用报告,而且这个报告到哪里都可以使用。
5、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卡就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答:⑴已填写好的《贷款卡申请表》;
⑵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⑸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有效的《机构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以及出资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⑺出资单位《代码证》、《贷款卡》复印件;
⑻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⑼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贷款卡》复印件; ⑽法人企业最新财务季报; ⑾最新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⑿委托他人申办贷款卡的,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书》; ⒀财务报表需用人民银行提供的《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填写并用U盘报送。 6、征信“征”什么?
答:征信,要“征”您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您是谁”。也就是您的基本信息,包括您的身份、姓名、家庭关系、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您借了多少钱”。也就是您的整体负债情况,包括您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办了几张信用卡、每张卡的信用额度是多少,从商店赊购了多少商品,享受多少种先消费后付款的服务等。
“您按约还款了吗”。就是您在什么时候还了什么钱,是不是按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还了款,包括各类贷款,还包括信用卡、电信等先消费后付款的各种公用事业费用等。
“您遵纪守法了吗”。就是您是否遵守了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民事经济案件的判决信息、已公告的欠税信息等。
7、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哪些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
答:(1)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
(2)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 (3)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4)因过失泄露信息; (5)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6)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7)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8)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8、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答:A:数据采集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过合法渠道收集个人数据,明确数据采集范围,对与信用无关的个人隐私如疾病史、银行存款余额等并不采集,所以不会侵犯个人隐私。
B:在数据使用方面,对于已经采集入库的数据,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才能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
C: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对查看个人信用报告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即数据库用户)进行管理,每一个用户在进入该数据库时都要登记注册,而且计算机系统还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对每一笔信用报告的查询操作,并加以记录。
9、为什么要采集配偶信息?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在法律上是一个经济实体,商业银行在考察个人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要同时考察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所以,个人信用数据库会采集配偶的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目前,这些信息的来源是您在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时告知银行的信息,因此,在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时,请如实告知银行关于您的婚姻状况及配偶情况
10、个人信用报告产生异议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一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但您没有及时将变化后的信息提供给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影响了信息的更新;二是数据报送机构数据信息录入错误或信息更新不及时,使个人信用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有误;三是技术原因造成数据处理出错;四是他人盗用或冒用个人身份获取贷款或信用卡,由此产生的信用记录不为被盗用者(被冒用者)所知;五是个人曾经与数据报送机构有过经济交易(如办了信用卡、贷过款)但自己却忘记了,因而误以为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错。
11、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哪些监督检查措施:
答:(1)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2)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12、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情况下容易出现负面记录?该如何避免?
答:一是信用卡透支消费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二是按揭贷款没有按期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三是按揭贷款、消费贷款等贷款的利率上调后,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而产生的欠息逾期;四是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而形成的逾期记录;五是手机号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的逾期。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随时留意还款日期,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有关业务人员的联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同时,在信用卡、手机号等停用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13、《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对建立业务关系和提供限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的客户身份识别有什么要求?
答: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14、《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1)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2)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义务;(3)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4)客户身份资料牙口交易记录保存义务;(5)报告涉嫌犯罪义务;(6)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的义务;(7)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反洗钱机构的工作义务;(8)保密义务;(9)协助配合反洗钱检查调查义务。 15、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哪些大额交易?
答:(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4)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16、哪些情况下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答:(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存款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存款人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3)存款人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4)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的,可在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7、《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哪些专用存款账户在开立时应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或批准?
答:(1)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2)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以及金融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18、对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有什么管理规定?
答:存款人在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内,可向开户银行提出延长账产使用期限的申请,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展期,但最长(含展期)不得超过两年。对临时存款账户
使用期限需要超过两年的,存款人可以在账户两年期满后,撤销原账户,重新出具开户依据,申请开立新的临时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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