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V 按照实际成本分摊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 第一次备案时填写 □ 按照销售收入比例分摊 启用月份(税款所属期) 原进项税额 核算方式 变更分摊方式时填写 变更后进项税额核算方式 变更后启用月份(税款所属期) 变更原因 财务负责人(签章): 填报日期:
注:1、请在所选定的分摊方式前打“∨”;
2、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一经选择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此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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