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1)保障性 (2)强制性(3)社会性(4)互济性(5)公平性(6)福利性
2.社会保障方式:现金补助和提供服务 3.英国女王在1601年颁布《济贫法》,保障内容:就业保障和财政补贴,兼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济,保障性质:恩赐性和惩戒性;
4.英国在1834年颁布新《新济贫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5.德国在1883年5月31日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1884年6月27日,国会又正式通过了《工人灾害赔偿保险法》,从此确立了工伤保险中的“无责任补偿”原则。1889年5月24日,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与189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上述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诞生的标志。
6.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颁布. 《社会保障法》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也是世界社会保障史上第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典,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形成。
7.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四大项目。 8.社会保险特点:(1)保障性(2)法定性(3)互济性(4)福利性(5)普遍性 9. 社会保险的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0.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11.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负责全国劳动保险事业。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为全国劳动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
12.《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以社会统筹为特征的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确立。 13.1998年成立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使社会保障体系走向统一管理。 14.联合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那么这个国家就已经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 15.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国家统筹的保险模式(前苏联);投保资助性的保险模式(美国);自我保障模式(新加坡) 16.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在199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个统一),(1)统一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2)统一个人账户的规模。(3)统一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7.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18.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强制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自主的企业年金(过去也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自愿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影响基本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3)个人账户储存额 。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20. 老农保的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 21.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22.医疗保险制度起源于欧洲(由自愿民间保险演化为社会保险),1883年 德国 《疾病和社会保险法》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的诞生 23. 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保障功能;预防功能;补偿功能
24. 建立医疗保险的原则:机会均等的原则; 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风险共同分担的原则 25.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从支付对象来看,分为支付投保人和直接支付服务提供者; 从支付时间来看,分为预付制和后付制 26.医疗保险的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以德国为例;全民健康服务制模式——以英国为例;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以美国为例;储蓄医疗保险模式——以新加坡为例 27.劳保医疗是1951年,根据政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在企业中
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始建于1952年,根据政务院1952年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28.医保改革制度的类型:1.直通式:主要是以九江、镇江为代表。2.板块式:板块式主要以海南为代表。 3、三金式:以天津和青岛为代表
29.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 3、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30.构成失业的条件:(1)在劳动年龄内(2)具有劳动能力(3)有就业愿望(4)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31. 英国1911年颁布的失业社会保险立法,标志着世界上强制性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 32. 失业保险的特点1. 针对的劳动风险不同 2. 间接目的不同3.享受条件不同4.属于短期项目 33. 失业保险的功能:1.保障功能2.稳定功能 3.促进就业功能。
34.失业保险金给付的给付期 :1934年国际劳工组织第44号公约规定,无论是按收入的津贴还是补助,给付期应为一年不超过156天, 也不低于78天。各国规定的失业津贴给付期长度也不同,少则8周,多则36周,有的国家甚至长达2年以上,常见的是26周。国外大多有明确的失业保险金给付的等待期大致为3~7天,发放期一般与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挂钩,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越长,发放期越长
35. 1986年劳动制度配套改革,确定国营企业新招职工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1986年国务院颁发《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待业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1993年国务院颁发《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了正常运行阶段。
36.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财政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37.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8.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9.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及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0.德国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发祥地。从德国1883年和1884年分别制定《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 41.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2.工伤保险待遇: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和伤残待遇以及死亡待遇三部分
43.正常产产假为90天,并且严格规定产前15天。 分产前假(15天)和产后假(75天)两部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4.社会救助的对象:按照收入及生活状况划分(1.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2.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3.有一定的收入和生活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按照公民群体划分(1.儿童救助对象。2.老年人救助对象。3.残疾人救助对象。4.失业者救助对象。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6.流浪乞讨救助对象。7.其他救助对
象);按区域划分(1.农村村民救助对象。2.城市居民救助对象。)
45.界定贫困的测量方法1、恩格尔系数法2、生活需求法 3、国际贫困标准法4、生活形态法 46.国务院于1999年9月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救助困难群体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正式确立。 47.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48.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1、集体福利2、特殊社会福利3、社区服务 49.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强制性、储备性、互济性、增殖性、专项性、广泛性 50. 社会保障待遇给付水平应遵循的原则1.保障受保障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2.随物价变动调整待遇水平的原则;3.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原则
51.社保基金的负担方式:企业全部缴纳;政府全部资助;个人全部缴纳 ;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纳与国家资助 ;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负担 52.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国际上通用的三种筹集模式):1、现收现付制2、完全积累制 3、部分积累制
53.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1.安全性原则(首要原则)2.长期收益原则 3.分散风险原则 4.可流动性原则
54.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 :1、存人银行2、购买债券 3、购买股票4、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5、不动产投资6、进入国际资本市场7、抵押贷款8、投资基金
二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护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安全项目的总和;是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依据保护与激励相统一的原则,对公民在年老、疾病、遭遇灾害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2. 社会保险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3.社会救济:社会救济亦称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 4. 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保证社会成员维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与社会服务的总称。(我国)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
5. 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6 .养老保险:指由政府立法确定的社会劳动者在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或退出劳动岗位时享有退休养老的权利,并依靠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养老保险基金,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7. 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或公民)因患病、负伤、年老、生育、失业或因其他原因收入中断时需要医疗费用,由国家或企业提供医疗物质保障的制度。 8. 预付制:是医疗保险机构将医药费用按人头定额或疾病诊断分类等方式先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后付制是医疗保险机构将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一定补偿标准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直接支付服务提供者是指被保险者(或投保人)不直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而是通过转账形式由医疗保险机构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医疗费用,这种方式较为常见。支付投保人是指医疗保险机构对被保险者(或投保人)就医时所需的费用给予全部或部分直接报销或补偿。
9. 直通式即统账结合,指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基金对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连贯使用,即实行个人账户、个人自负、社会统筹三段连通。
10. 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又有就业要求的人员在劳动年龄内不能就业的状况。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救济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11.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致残或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得法定的医疗、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以及对职工因工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12.社会优抚: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 13.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
14. 现收现付制:又称横向平衡式,它根据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收支平衡原则筹集资金,即本期预算内社会保险收入基金满足本期支出的需要,不为以后时期存留积累资金。
完全积累制:又称预先积累式,它 “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先对一些有关的人口、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如退休率、伤残率、死亡率、通货膨胀率等等)进行宏观上的长期预算,在此基础上预测保障对象保障期间所需享受保障待遇的总量,再按一定比例将提供保障待遇所需的费用分摊到保障对象的整个投保期间,要求投保人从参加工作时起,所在企业和个人必须按月交纳保险费,直至退休。并对不断提取和积累的保障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和运营。
三 问答和论述:
1.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非洲国家) (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不测事故时,能得到救助而不致于陷入贫困。对于已经处于贫困境遇的人们,则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其特征是:1、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2、社会救助的费用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个人不交纳保险费。3、救助的对象为因失业或天灾人祸而陷入贫困的公民、弃婴、孤儿、残疾人、老年人。4、救助的标准为低水平,以维持生存为限。 这种制度目前主要在一些发展较为迟缓的非洲国家实行。 (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德国) 它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所仿效。这种模式的特点是:1、政府通过有关社会保障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2、这种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个人交纳社会保障费,企业主为雇员缴社会保障金,各国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公民只在履行交费义务取得享受权利后,才能依法领取各种社会保障津贴。对公民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3、保障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了社会全体成员。4、保险的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5、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保障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后盾。 (3) “福利国家”型保障模式: 瑞典(福利国家的橱窗) 这些国家实行的高福利政策,让国人安居乐业,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贫富悬殊相对较小,群体之间利害冲突较少,像法国、德国那样动不动罢工、示威游行的现象也较少出现。这些国家的社会治安比西欧国家要好。国家领导人大都比较平民化,经常安步当车,与普通大众一样上街购物。 高税收对于打工一族的劳动积极性自然起到某种抑制的作用。人们宁可少干活、多消费,店铺迟开门、早关门、假日不开门等现象也随之而来。主要代表国家:北欧四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英国 (4)、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前苏联)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1、国家宪法把社会保障确定为发展中的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2、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个人不交纳保障费3、工会组织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一方面劳动者通过人民代表机构对其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工会从基层工会到中央理事会,都参加实施社会保障。4、保障对象为全体公民。保障的经济来源靠全社会的公共资金无偿提供。采取此模式的国家:原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模式 (5)“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
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形式。其特征是政
府不提供资助,除公共福利与文化设施外,费用由雇主和雇员负担。这种制度主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实行并在新加坡等国取得了显著成效。 2.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于联系。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主要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财产保险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养老保险、投资分红保险等 。 联系:(1)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2)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区别:(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2)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有个人承担。(4)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5)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3.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1)保障社会稳定(2)社会成员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3)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促进经济稳定发展(4)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 4.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效应 (1)社会保障制度对储蓄的影响:在不同的基金筹集方式下,储蓄受到的影响不同。 以现收现付方式筹集保险基金,影响储蓄总量;预提积累方式,影响储蓄构成。 (2)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对劳动力的数量的影响。(3)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再分配的影晌:保险基金在现收现付制下,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力度大。储备积累制下,个人收入再分配是对个人生命周期内收人的分配,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力度小。(4)社会保障制度对积累与消费的影响 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平稳发展。为了保持社会保障收支平衡,国家需动用财政支持,这就会导致国民收入中消费基金增加,积累投资减少。 5. 养老保险的特点: 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6.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 (1)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项目;(2)养老保险是社会中每一个人都需要的。 (3)养老保险是社会运行与发展的需要。(4)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代际接替及协调发展。
7.新加坡的养老公积金制度主要特点有: 一是建立在劳资分责的基础之上,但强调个人自我负责精神。二是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由中央公积金局负责统一管理。三是兼顾到国民的其他保障性需求,成为一项以养老保障为核心的综合保障制度。四是在降低政府社会福利开支的同时,为公共设施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并使新加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避免了高通胀率。五由于该计划是强制储蓄性,远期消费养老金解决了未来老年生活的收入等问题,而专人专账的储蓄形式也使年轻人不必担心负担
年老人,因而也无需过虑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老龄化问题的困扰。 8.新加坡养老公积金制度缺点: 一是以个人为责任和义务主体,其基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工资收入,社会互济性较弱。二是没有再分配功能。每个受保障的公民只享受自己账户上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排除了个人账户之间的横向资金流动及年轻人与老年人之间的养老金代际转移问题。三是养老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除了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外,支撑新加坡全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只有中央公积金局,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
9.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原则 享受保险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10. 如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新人”新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l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中人”过渡办法: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l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3)“老人”老办法: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11.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 主要问题:
(一) 覆盖面窄,缺乏公平性:参保率低,共济性差;地区差距大,保富不保贫
(二) 保障水平低,缺乏保障性 ;不能保障农村居民正常消费,保障水平城乡差距大 (三) 可持续性差,缺乏稳定性(四)政策可持续性差(五)资金可持续性差 发展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
(一)深化认识,剔除思想障碍:统一思想,明确定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二)立足本国国情,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创新筹资模式;创新管理体制
(三)科学发展,增强发展动力:加快经济增长速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法制保障 12. 医疗保险的特征 1、医疗保险承保的风险为疾病、负伤及因生育等引起生理机能有健康转为不健康状况所需的医治。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广、发生率高,并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密切交织在一起。3、医疗保险主要为劳动者直接提供实物和医疗服务,并通过服务帮助使劳动者尽快恢复健康和正常的劳动能力。4、医疗费用难以预测和控制 13.医保制度改革中板块式的优缺点: 该模式的主要优点是: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分轨支付基本解决了社会统筹的引力作用,个人账户的制约机制增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医疗费用畸轻畸重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传统医疗保险中的问题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14.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标准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 2、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
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
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2、尚未建立起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3、合作医疗制度不规范(1)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主体混乱。(2)合作基金的报销制度混乱。(3)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混乱。 16. 工伤保险的原则
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2.个人不缴费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5.区别因工和非因工的原则6.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7.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17. 我国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 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8. 社会救助的特点 1、享受社会救助是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权利2、受助对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3、救助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程序4、救助范围面对全体民众5、救助标准为最低保障层次6、救助手段和形式灵活多样
19. 社会救助的原则与意义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2、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4、依法救助、规范管理的原则;社会救助的意义:1、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2、增强弱势群体的竞争力,促进社会公平3、促进社会的认同,构建和谐社会4、保障基本人权,让社会成员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20. 贫困的成因
(1)家庭获得生产资料和转移收入的机会少能力低。 (2)就业机会少。(3)人力资本匮乏,就业能力低下。(4)抚养负担和赡养负担重。(5)抗风险能力低,突发事件造成收入下降。 (6)社会地位低。(7)生产和生活环境恶劣。 21. 社会福利的特征 1、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主要是保障人们生活的基本权利,而社会福利则是为人们的全面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2、社会福利的保障方式主要是为人们提供服务和设施。3、社会福利事业的内容具有广泛性4、社会福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的责任,福利费用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或由企业提留,部分来自私人捐助5、社会福利是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它不是以货币的形式而是以服务和物质的形式分配给收益者 22.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 1、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社会的安定。2、发挥保险互济的作用,增强社会的凝聚力。3、发挥基金的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23.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必要性 1、它有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2、它有利于减轻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3、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注:复习资料为本人自己整理,请多多指教。P426-P434,P439-457,重点看缴费范围,缴费方式,缴费比例,账户构成方面的内容,还有规定看的其他内容;(人资12-2 兰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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