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步骤
(学习成绩和科研加分的计算时段:2014.9.1~2015.8.31,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录用通知书。其它项目统计的计算时段:2014.9.1~2015.09.10。 )
评选对象:全日制研究生
取消评定资格:1,违反校规受到警告 2,成绩有不合格者,所 有课程
3,考试或评奖有不端 行为者
总评分公式:M = M1 + M2 + M3 + M4-M5
M1:评审委员会评分
班委根据每位同学在本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每位同学评定其综合表现分。本项评分上限为10分。
M2:修课平均成绩M2 二年级:
(每门学位课分数该门课学分)总和所修学位课总学分95%
M3:
SCI:基准分15分/篇 另加分:一区:15 二区:10 三区:5 四区:不加 EI:基准分10分/篇
(国内大学学报SCI,EI刊源基准分为1/2)
重要核心期刊:(见附件) 一般核心期刊:1.5分 统计源期刊:1分
国内外一般学术论文:0.5分 学术会议论文:0.5 (EI或ISTP收录1.5 分,出国参加会议的另加1.5分) 排序:(除导师外)第一作者:9/10 第二作者:1/10,不 加分区分值 附带资料:SCI,EI,重要核心期刊,录入 即加全分
EI:录入通知书/见刊检索截图 处于录用阶段: 1、版面费的邮寄单或发票
2、《使用声明》,导师, 专业负责人签字
发明专利授权 10分 发明专利受理0.5 实用型专利授权0.5
排序:(除导师外)第一:2/3 第二:1/3
国家级科研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 分、5分和3分 省级科研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 2分和1分
校级级科研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 分、1分、0.5分 (评分以总成绩为主) 排序: 一:全分 二,三:3/4 四—六:1/2
其他:0.2活动分 比赛级别判定见公章:
国家级: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省政府等省部级单位公章
省级:厅、局、司级单位公章,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等全国性学术性学会认定为省部级(不包括商业性质的企业行业学会)
论文/专利/科技竞赛等各类学术成果按照年级划分,二年级参与评奖的成果总数限定为1项,三年级参与评奖的成果总数限定为3项。若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
前三)的成果参与评奖,按照不同年级划分,可在限定的成果总数里再增加1项,但参与评定的竞赛类获奖成果总数限1项。
论文/专利类学术成果,以非第一作者身份参与评奖的限报1项
M4:社会活动和荣誉类加分
所在班级、支部等学院集体被评为广东省或学校“先进集体”,担任主要干部的加1分,其他干部加0.5分,成员加0.2分
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广东省优秀 干部”等省级以上个人荣誉 2分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个 人荣誉 1分
研究生院及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积极 分子 0.6分(限一项)
校级大型比赛:一名:1分
二、三名:0.8 四~八:0.5
校级中型,研究生院:一名:0.8分
二、三名:0.5 四~八:0.3
非研究生院和本院研究生会:获奖者0.1,未获奖不加分(同一层次取最高分,上限2分)
研究生文化节和集体活动:
积极协助配合研究生会和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做好工作,并认真参与,参加每项活动加0.1分
志愿者服务(各类优秀志愿者不加荣誉分):服务时数3-5加0.2分;5(不含5)-10加0.3;10(不含10)-15加0.4;15(不含15)-20加0.5;20(不含20)-25加0.6;25(不含25)-30加0.7;30以上(不含30)加0.8分。(上限为1分)
参加学校或学院活动并获奖者,只加获奖类分,不再另加参加活动分。参加各类活动者,根据研究生分会、班委在各种活动时的记录情况予以确认后方可加分,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处分,直接取消评
优资格。所有学生干部均不加职务分。 M5:
(1)未按照学校要求缴交各类相关费用、未按时注册(截止日期2015年9月20日),在M1项评分扣2分;
(2)党员组织生活和其他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缺席者,在M1项评分里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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