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必须坚定信心、正视差距
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去年以来,我们全力应对“黄浦江死猪事件”,以拆除违章猪禽舍为突破口,启动实施了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工作。围绕生猪养殖“减量提质”这一中心,突出散养户、河边养殖户、外来户,重拳清理违章猪舍。组织开展违章猪舍拆除、餐厨废弃物“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启动了禁养区养殖户清理工作。
初步改善城乡环境。坚持水陆联动,结合路长制等工作,启动了14条道路沿线违章搭建、畜禽棚舍等14类问题的综合整治,拆除了里姚公路、320国道嘉善段部分违法建筑。对出境水质监测断面6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摸、拆除,XX年7月以来我县出入境断面水质连续9个月保持良好。
逐步提升城市形象。完成了“老、旧、散、乱”拆迁地块的前期调研,启动了地藏禅寺、民政局—烈士陵园、原嘉善四中、兴贤路等地块征收工作,5个老旧小区完成综合改造,打通了县城区环城东路等断头路,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
基本形成工作机制。县级层面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三改一拆”办,从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农经局、县国土局、县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抽调23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组建了督导组、上门工作组、联合执法组、村级自治组4支队伍,进行一对一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XX年全县“三改”累计完成面积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筑万平方米,拆除违章猪舍万平方米;拆除违章禽舍万平方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分析形势,正
视目前工作的薄弱环节。
思想认识不够深,工作氛围不够浓厚。去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县里第一时间出台了实施意见、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但还是有部分镇、部门和党员干部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没有做到积极防控,具体表现为猪棚拆得多、其他违法建筑拆得少;农村拆得多、城镇拆得少;自选范围拆得多,重点区域拆得少,遇到难点问题就选择上交或消极应付。同时,全县面上全面拆违的氛围还没有有效形成,各级容易把拆违简单理解成拆除违章猪舍。事实上,拆违工作还包括拆除既有的违法建筑以及严格控制新违建的产生。
拆违底数含糊不清,工作任务人为压低。前阶段,要求各镇对各自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摸底,汇总上报的数据明显与事实不符,部分镇前期摸底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拆违缺乏应有力度,控新仍然不力。当前违章猪舍拆除已经进入正轨,但全县面上其他拆违工作力度不够,进度明显放慢。尤其是在控新上,对新增违建户特别是政府性违法用地,各镇、相关部门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缺乏想方设法制止违法建筑的手段和将其彻底拆除的决心。另外,一些党员干部在拆违中的表率作用不够明显,仍存在“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的问题,导致工作难以突破,拆违成果难以扩大。
重点区域不突出,群众意见很大。当前违章猪舍的拆除力度较大,群众感受比较强烈,也逐渐形成共识,但对重点区域的违章建筑拆除力度还不够大,群众对拆违工作有疑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乱搭乱建现象严重,部分城中村周边环境脏乱差,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突出;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临时搭建、乱堆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主要河道两侧违章建筑和沿河违法违章搭建彩钢棚等现象比较猖獗。
二、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必须吃透精神、凝聚共识
“无违建村”创建核心标准是: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确保平安稳定。“无违建镇”创建核心标准是:必须在“三无一确保”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方可申报:镇辖区内“无违建村”创建合格率达到70%以上;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存量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无违建”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无违建”创建是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省级层面上。年初召开的全省县委书记工作交流会上,省委夏宝龙书记明确将“无违建县”创建和“五水共治”作为全省主抓的两项重点工作,提出力争到XX年,全省四分之一的县达到“无违建”标准,明确将“无违建县”创建情况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和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省政府也将于近期出台专项实施意见。市级层面上。嘉兴市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制定了《“无违建县、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XX年,全市确保2个以上县争创成功,力争30%以上镇争创成功;XX年,全市确保3个以上,力争5个以上县创建成功,力争50%以上镇创建成功;XX年,全市力争实现“无违建县”满堂红,“无违建”镇达到80%以上。县级层面上。今年市里提出了“保二争三”的目标,海宁和嘉兴经开在XX年底提出了争创“无违建县”,作为省委夏宝龙书记和市委鲁俊书记的联系点,今年年初市里明确要求我县必须率先争创第一批“无违建县”。
“无违建”创建是展示示范点建设成效的必然要求。今年是示范点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阶段性检验就在眼前,无论是上级的期望,还是各界的关注度都很高。但当前,我县面上仍有大量违法建筑,与示范点形象不符、与各级要求不符、与群众期待不符。同时,上级领导的暗访、抽访,对我们“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行业整治等工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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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抓各项重点工作时,既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摸清各项工作的内在联系,把“无违建”创建作为推进“五水共治”、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有效方式;并在节奏上再加快、力度上再加大,切实把问题解决好。
“无违建”创建是实现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县经济发展的态势总体较好,但是产业发展上存在产业层次低、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低的现象;同时,大量违法占用耕地、擅自搭建、违法建筑小作坊、小企业以违法违规占用资源来降低生产成本、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得盈利,严重制约了我县经济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违法建筑,既是低、小、散企业的集聚地,也是外来人口集聚区,“人棚”现象突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为此,我们要借助“无违建”创建这个刮骨刀,加快割掉一批低、小、散企业,大幅提高用地产出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无违建”创建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要求。随着示范点建设的深入、招商引资等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县的土地资源、开发空间越来越少。在增量上,今年年初,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等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今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市国土局指出:XX年度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减少60%以上,鼓励我们通过项目包装等方式积极争取点供指标。在存量上,一方面,我们还有大量转而未供土地没及时供出去,另一方面,大量低效用地、违法建筑占据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为此,我们必须眼光向内,通过“无违建”创建、“腾笼换鸟”等途径,尽可能地从低效用地、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中把指标抠出来。
“无违建”创建是回应广大群众呼声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违法建筑已经成为我县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特别是部分人通过违法建筑出租、从事低小散企业生产或畜禽
养殖等,获得非法利益,甚至将其作为在城市拆迁中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直接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违法建筑导致的消防、居住、生产、环境安全等隐患,直接影响到了最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必须细化任务、狠抓实干
县政府与市政府已经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我县“无违建”创建的总目标是:全县9个镇全部纳入“无违建镇”争创范围,全县118个村全部纳入“无违建村”创建范围,XX年确保7个镇、力争全部镇达到“无违建”镇标准,确保70%、力争80%的村达到“无违建”村标准。同时,积极开展专题联创活动,确保320国道成为“无违建示范路”、红旗塘成为“无违建示范河道”。
对于XX年的任务:一是时间节点上。“无违建”认定,要重点突出三个时间点,即:XX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XX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XX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建筑;二是区域重点上。要完成主要道路、河道沿线、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违法建筑以及禁、限养区内违法养殖棚舍的清理任务。
摸清底数。一方面,各镇必须落实专人查实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底数,逐户、逐村、逐片进行拉式的摸底,真真正正地完成各自辖区内违法建筑数量的调查摸底和上报工作;另一方面,由县“无违建”创建办牵头,指导各镇通过技术手段,将土地二调现状图和1:XX的地形图进行叠加比对,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排摸。在此基础上,再由县“无违建”创建办与各镇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比对确认,最终摸清各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数据,汇总成整个县域范围的违法建筑数据。同时,以村为单位上图建册,建立一户一档数据库,并在各村务公开栏、镇务公开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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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一季度已经过去,我们必须即刻打响“无违建”创建第一战,充分借鉴兰溪、浦江等地的做法,敢于打破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习惯,直接攻碉堡、打硬仗,选取群众反映强烈、“三河”两边、利用违法建筑生产的污染企业、“一户多宅”、主要道路两侧等违法建筑,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出击,一举拿下。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六先拆”,即:领导干部、党员、机关工作人员违建先拆;存在安全隐患违建先拆;顶风突击违建先拆;群众反映强烈违建先拆;妨碍重点工程建设违建先拆;大型典型违建、集中重点区域违建先拆。通过分期分批拆除典型违法建筑,不断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拆违声势,以强制拆除带动自觉拆除。另外,各村在各自申报开展“无违建”创建外,可采取多个村联合创建的方式,以先进带后进,推进创建工作。
严控新违建。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全面推行“格化”查违控违模式,以村民小组、物业公司包干等形式,建立详细的“两违”格化管理责任人落实制度,实施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管理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有奖揭发举报制度,对身边违法建设进行监督,做到对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露头就打,确保“零新增”。
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及时分析拆违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途径。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将拆除违法建设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避免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切实做好拆后管理,对于拆出的空间和土地,县住建局要仔细研究、科学规划,防止低效利用;要重点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县国土局要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平台,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在县域范围内有偿交易,通过市场手段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各主体要积极收储低效建设用地,并结合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土地收益,拓展发展空间。
推进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无违建”创建在促进生态保护、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倒逼和杠杆作用,加强与其他重点工作的结合。
一是继续深化清理违章猪舍专项整治。要突出“禁养区、外来户、主要道路及黑臭河道”等工作重点,上半年要拆除猪舍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禁养区必须确保全部拆除,其他重点拆除对象要加快拆除进度,确保实质性拆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已签约未拆除的或没有拆完的,都视作没有完成任务;全年确保拆除猪舍100万平方米以上,所有违章猪舍都要在年底前全部拆除。各镇、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已经下发的《XX年畜禽业综合整治和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抓紧将百日攻坚和年度任务,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具体责任人,倒排完成时间,排出周方案、月计划,实行挂图作战、销号制管理,确保拆出数字、拆出声势、拆出实效。同时,大力开展温室甲鱼养殖整治工作,引导和鼓励广大养殖户转产转业,坚决拆除违建温室甲鱼棚,切实解决温室甲鱼养殖污染问题。
二是实施“截污清源”百日攻坚行动。结合“五水共治”、“清三河”行动,集中力量拆除全县各类河道沿线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红旗塘、嘉善塘、枫泾塘、清凉塘和三店塘5条市级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坚决整治“违建大户”、“排污大户”、“疑难大户”。严格按照“河长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规模较大、污水直排、污染严重的违法建筑和违章猪舍,要挂牌督办拆除,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源头控污,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三是加大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大高速公路两侧环境治理,对我县境内沪昆高速、申嘉湖高速、北接线高速公路边200米范围内污染源和违法建筑加大拆除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和违法搭建。另一方面,深化主要道路及两侧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一路一方案,一路一对策”的原则,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加大320国道嘉善段、魏俞线等14条主要道路整治力度,确保违章搭建、畜禽养殖、废品收购点、简易棚、乱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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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等突出问题在10月底前得到彻底解决。
四是推进农村“一户多宅”专项清理。前阶段,魏塘街道、罗星街道的“一户多宅”清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得到了群众认可。下一步,各镇要按照《嘉善县农村“一户多宅”专项清理行动方案》要求,在去年“一户多宅”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对“一户多宅”户集中力量进行拆除,6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对拒不自行拆除的“一户多宅”,要果断采取切断水电气等措施。同时,要重视拆后利用,落实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农村“一户多宅”现象发生。
五是开展违法生产用房专项整治。针对木制品企业、自备燃煤锅炉违法生产用房专项整治,要全面排摸,梳理分类,排出整治名单和时间表;必要时通过联合执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措施,确保10月底前完成14条主要道路两侧的清理整治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的清理整治工作。针对喷水织机专项整治,要分步做好织机淘汰和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相关镇,县环保局、县经信局等部门首先要鼓励织机户自愿淘汰,对在8月底前完成淘汰的织机户给予一定奖励,其余实行强制淘汰;其次要对该行业涉及的“两违”现象进行全面排摸、梳理,推进拆除工作。
六是开展新城区、城郊结合部专项整治。一方面,结合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待征迁地块等区域的违建进行专项整治,尤其是对上述区域内出租后用作或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棚户区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进行整治。另一方面,结合新城区整体征迁工作,重点对新城区已征用地块上的违章搭建进行专项整治,督促相应的地块业主应及时搭建临时性围墙,确保不再滋生新的违章搭建。
四、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必须强化领导、动真碰硬
加强领导,落实保障。要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无违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三改一拆”办合署办公。各镇、相关部门要搭建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把“无违建”创建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现有县领导联挂机制,县领导到联挂镇亲自指导督查“无违建”创建工作。要强化政策保障。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要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嘉兴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无违建”创建办要牵头制定和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具体办法。
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县“无违建”创建办作为行动指挥部,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统筹安排创建的工作时序、推进措施,做好面上指导。各镇、各村作为“无违建”创建的责任主体,既要确保政策统一、步调一致、政令通畅;更要创新思路、精心组织、明确分工,集中人力、物力,扎实推进创建行动。各相关部门要把“无违建”创建活动作为部门的工作重点,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做到体制问题不争论、遇到难题不推诿,全力攻克拆违堡垒。特别是在拆违过程中,要按照部门归口职责优先原则,即哪个部门最有力,就由哪个部门先上,哪条措施最管用,就按哪条措施先办。
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县考评办要把“无违建”创建工作纳入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与“五水共治”、“路长制”、“河长制”、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美丽乡村、平安创建等考核挂钩。县专项督查组和纪委督导组要加大督查频率,并将督查工作贯穿始终;要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通过明查暗访等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检验。
广泛发动,营造声势。拆违能否形成上下一心、全民支持的氛围,舆论导向至关重要。各镇、相关部门要把“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政策、重点、措施和办法向群众讲实讲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县委宣传部要站在舆论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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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好宣传报道,在电视、报纸、互联等各种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要抓一批典型宣传,既要抓党员干部先行拆除、群众自行拆除的典型,也要对负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督促拆违的强大舆论声势。各村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订立完善村规民约,构建村级自治体系。
建立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无违建”创建办对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县级机关各部门、国有企业、镇干部、职工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零违建”分级报告制度,确保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零违建”报告。其中,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零违建”报告落实情况须向社会公布,镇领导班子成员存在未按要求应拆尽拆、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反“无违建”创建要求的行为,以及镇干部两委成员)10人以上未履行“零违建”报告或虚假报告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的相关领导和党员干部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问责,不允许在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同时,人大、政协要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发出倡议,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争做全县拆违工作的表率。要以拆场为考场,选派勇于克难攻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特别是把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放到“无违建”创建工作一线,真正赛出一批能力出众、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狮子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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