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流程图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 受理。 否 1.申报 律师事务所申请变更住所备案的,应当向迁出地区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1.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变更申请书;2.新办公场所使用协议及产权证明;3.住所证明相关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2.是否受理 (5个工作日内)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是 补正后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予以受理。 不予备案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事务所持执业许可证副本到迁入地区司法局进行备案登记。 是 否 3.初步审查 区司法局应当自受理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 4.审核 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司法局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 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准予备案的,制作准予备案通知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流程图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 受理。 否 1.申报 一、律师事务所新增合伙人,应当向住所地区司法局提供下列材料:1.入伙申请书;2.合伙人会议决议;3.新增合伙人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伙的,应当向住所地区司法局提供下列材料:1.退伙申请书;2.合伙人会议决议;3.拟退伙合伙人与律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执业风险责任已做合理安排的证明。 2.是否受理 (5个工作日内)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是 不予备案的,应当向 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补正后 3.初步审查 区司法局应当自受理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 否 4.审核 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司法局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是 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是 准予备案的,制作准予备案通知书。 律师事务所持执业许可证副本到迁入地区司法局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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