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HR-2015-001/002/003 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部
编制日期:2015年06月01日 生效日期:2015年06月 员工手册体系
01日
编 修 记 录 序号 版次 修订内容摘要 1 A0 《考勤管理制度》 2 A0 《员工基本守则》 3 A0 《奖惩管理制度》 4 5 6 7 8 9 10
1 编制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审核 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 批准 总经办 总经办 总经办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HR-2015-001 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部
编制日期:2015年06月01日 生效日期:2015年06月 考勤管理制度
01日
编 修 记 录 序号 版次 修订内容摘要 1 A0 2015年06月01日第一次修订 2 A1 2016年01月01日第二次修订 3 A3 2016年03月01日第三次修订 4 5 6 7 8 9 10
2 编制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审核 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 批准 总经办 总经办 总经办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第一条 目的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司为了维持正常经营工作秩序,规范员工正常工作行为和生活秩序,提升纪律管理,推进工作效率,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权责
1、 人力资源部: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考勤;如实反映考勤管理中的问题及建议措施;妥
善保管各种考勤、请假凭证,保管期限为两年;及时汇总各部门考勤结果上报。
2、 部门负责人:对直线下属考勤负有监督责任,及时审核直线下属的出差、请假、考勤异常等申请
单,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考勤工作。
3、 员工:核查自己的考勤数据,按考勤管理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单及相关凭证。
第四条 定义 名词 打卡 因公外出 因公出差 定义 指员工出入公司时在指纹考勤机上录入考勤信息作为出勤依据称为打卡。 指因工作需要,须到办公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办理业务,且不需要产生差旅住宿。 指因工作需要到办公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办理业务,当日不能返回岗位,且需要产生差旅住宿费。 签卡 指因指纹考勤机出现故障、个人原因等导致不能及时打卡导致考勤出现异常而产生的补办手续行为。 迟到 早退 旷工 超过上班时间未打卡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 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相关手续者,视为早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均以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 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无故缺勤一天及以上的。 擅离岗位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第五条 实施办法
1、 工作时间:
1.1本公司实行行政办公区员工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
营业店面员工综合工时制,即以标准工时为基础,按月为周期,计算综合工时制度。
1.2标准工时制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30。周六、周日为双休息日。
综合工时制上班时间:按各店面实际营业情况确定。 虹古店营业时间:AM9:30-PM20:30; 东郊店营业时间:AM9:30-PM20:30; 世博店营业时间:AM9:30-PM22:00; 体育场营业时间:AM9:00-PM21:30。 1.3公司可根据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1.4每周上午上班宽限一次15分钟迟到,即每月可累计四次AM9:15前考勤记为正常考勤(店面按实际营业时间可宽限一次15分钟/周),四次及四次以上迟到按约束处理负激励标准执行。 1.5 周一至周五正常午休时间为AM12:00-AM12:30,中午超时午休至PM13:00者,自行延迟当日下班时间至PM18:00(各店面按实际营休时间规定)。
2、 考勤流程:
2.1公司员工统一实行上下班考勤制,上下班各考勤一次。 2.2迟到、早退、请假(不含一整天),外出办事等一律要打卡。
2.3因公外出/出差者需由本人提前发出《外出登记邮件》给本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若须在当晚或第二天早上上班前会见客户者,则须由本部门负责人本人或由本部门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在当天下班前发出邮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抄送总经办(邮件中须注明:预计起止时间、客户名称、预计返回时间等等);
若公司对未按时返回者须要追查原因时,由本人给予邮件回复说明情况。 2.4因公出差者须提前申报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经相关负责人批准者,单据走完流程后作为出差报销依据,并由本人按规定发出邮件通知相关部门作为考勤依据(详见2.3)。 2.5请假最小单位为小时,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经相关负责人批准者,并须于休假前将《请假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作考勤统计用。
2.6特殊情况的签卡:员工上班忘记打卡者,须填《考勤签卡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于次个工作日上午12时前呈送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卡,签卡后按照正常出勤处理;签卡每月不得超过3次。2.7因打卡机器故障、个人指纹等原因未打上卡者,应当即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后予以签卡(超过五分钟不予受理),因地铁故障原因迟到需提交地铁致歉单,此类签卡不计入签卡次数。 2.8出差管理:详细规定参见《交通与差旅费用控制办法》相关规定。
3、 约束处理: 约束类型 迟到/早退 约束标准 每次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 负激励标准 第一至二次每次罚款25元;第三至四次每次罚款50元;第五次及以上每次罚款100元 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 按两倍缺勤时间扣减出勤 从当月实发工资中扣除 4 实现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 按两倍缺勤时间扣减出勤,扣减出勤不足半天按半天时间扣减出勤。 无故缺勤 员工未履行正常的请休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一小时以上,一天(不含)以内 旷工 缺勤一天(含)以上的视为旷工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 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签卡 按两倍缺勤时间扣减出勤 按三倍旷工时间扣减出勤 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按旷工处理 从当月实发工资中扣除 视情取消当年度效益奖金。 视情处理 1、当月第4次(含)以上或者年度第37次(含)的签卡按旷工处理,视情取消年度效益奖金。 2、迟到、旷工、早退者不得办理签卡,隐瞒事实谎报签卡一经发现,视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或年度效益奖金.
4、请假管理:
4.1假别:员工请假依其事由共计分为法定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丧假等。
4.1.1法定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节假日的相关规定执行。
4.1.2 事假:事假期间,减扣等时出勤时间,每年事假期累计不可超过20天,公司另有规定除外。
4.1.3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1.3.1病假医疗期累计在1个月以内,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4.1.3.2员工患病,病假医疗期累计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其中计发后员工病假待
遇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计发后员工病假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公司可视情况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病假期间工资,除上述情况外: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4.1.3.3员工患病,病假医疗期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其中计发后员工病假待遇低于当年
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计发后员工病假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公司可视情况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病假期间工资,除上述情况外: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病假工资基数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病假工资基数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基数的60%计发。
4.1.3.5 病假(短休)必须在返司当日提供二级以上正规医院有效证明原件,其中“有效
证明原件”包括病假证明、病历本、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诊断证明需列明伤、病情况、对健康的影响和建议病休的时间。诊断证明必须由医生签字、
5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医院盖章,并注上日期及医院地址,否则按旷工处理。
4.1.3.6员工患病需要转入长休的(停工治疗累计在1个月及以上),应根据公司指定三级
甲等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由公司指定人员作出鉴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并书面通知员工。
4.1.4 年休假:在公司工作且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年休假。
4.1.4.1年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6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6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1.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1.4.3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但最低不低于0.5天。 4.1.4.4年休假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也不跨年度累计。
4.1.4.5公司员工申请三天以上(含)年休假需提前一周按公司的审批程序提交书面
的请假单。
4.1.4.6年休假原则上须在一年内休完(最迟在下年度春节当月休完),否则自动作废。 4.1.4.7员工未休完的年休假可以按本年度12月份的职位工资标准折算成工资(需本
人在休假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申请),离职员工可以按离职当月的职位工资标准折算成工资。
4.1.5 婚假:正式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领取的结婚证,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存
档入档,若员工需要离开工作地办理结婚证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当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原件,在结婚登记一年以内一次性修完,按流程申请方可享受婚假。
4.1.5.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0天婚假; 4.1.5.2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1.6 产假:女员工产假须符合国家级地方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产假假前需提供准生证原件,
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4.1.6.1产前检查: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员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按正常出勤处理,怀孕前6个月每月给半天产前检查;从第七个月起每两周给半天产前检查;从第九个月起每周给半天产前检查;
4.1.6.2产前假: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且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每天可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属国家规定可休产前假的状况或申请经公司批准的,可请不超过2个半月的产前假;公司不予批准的,员工可申请事假或病假,该事假不受公司最高事假天数限制,病假则按国家与公司制度执行;
4.1.6.3产假: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6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4.1.6.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1.6.5生育假:增加30天,生育假与产假一同使用; 4.1.6.6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1.6.7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35天;
4.1.6.8流产假: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三年内第二次人流及未婚人流的按病假处理; 4.1.6.9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不享受晚育假;
4.1.6.10员工请产假应提前四周向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所属部门协调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4.1.6.11已婚员工因计划生育而实施节育手术等,持医院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可享受计划生育假,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6.12员工怀孕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及所属部门负责人,未书面通知期间,公司依规章制度调整岗位、劳动报酬、合同解除、终止等情形的,公司不承担因此而违反相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规定责任。
4.1.7 陪产假:男员工在女方产假期间,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及准生证明,享有陪产假10天(陪
产假含双休日,遇国定节假日顺延)。
4.1.8 哺乳假:女员工在子女未满一周岁时,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哺乳
假,多胞胎的每位增加1小时。
4.1.9 丧假:
4.1.9.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过世,可享有3天丧假料理丧事。工资按照职位工资全额计算,不享受休假期间奖金。
4.1.9.2员工非直系亲属(限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过世,可请3天无薪假料理丧事。无薪假不累计到年度请假中,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奖金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 4.1.9.3丧假返岗当日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1.9.4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实际需要,另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计,不累计到年度请假中,途中交通费由员工本人自理。
5、休假审批: 全员休假期限X X≤1天 3天>X>1天 ≥3天 审核 直属领导 直属领导 直属领导 复审 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助理 复审 人力资源部 批准 分管领导
6、审批流程:
6.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超过一天以上的假期需指定代班人,由代班人负责处理员工请假期间的相关工作事务,《请假申请单》依照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得到批准后将单据提交人力资源部报备,一天及以上的假期请在假期开始前发邮件通知全公司休假。
6.2任何假期,员工都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意外事故或伤害、火灾、地震、家人罹
7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难、疾病等)或不在本市的情况下不能提前书面申请的,员工可以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门负责人口头请假,若请假时间超过部门负责人权限范围,部门负责人必须告知相关领导按权限批准,同时安排好相应工作并将最终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口头请假者,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当天内必须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其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6.3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休假,公司将不予认可。员工在请假未获批准即休假的,按照旷工处理。 6.4请假者在假期中如遇意外伤害、疾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5请假者在假期中如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拘留或被追究法律责任时,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6跨月度请假:若跨月度请假需分月度填写两张《请假申请单》,且考勤表上需注明清楚。计算工资时分月度扣除请假期间相应工资。
6.7请假的天数(事假除外)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顺延。
7、加班处理
7.1加班界定:
加班是指由于公司临时指派任务而必须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但以下情况不属于加班:
7.1.1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属于职位职责范围或与职责直接相关的既定任务而延时工作; 7.1.2参加与本职位职责相关的各类会议;
7.1.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集体活动; 7.1.4出差期间的节假日;
7.1.5营销人员等在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工作及应酬。 7.2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采用提前2小时申报制,即加班计时开始前2小时需走完审批流程,由直属领导审批后向总经理助理申报,需要分管领导批准后即可安排加班,未按流程申请及未提前2小时申报者不予计算加班。
7.3加班计算要求:
7.3.1 加班费计算具体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
7.3.1.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7.3.1.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7.3.1.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7.3.2法定调休日以及双休日加班可申请补休,申请补休参照请假程序进行。特殊情况未能补
休者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支付加班费。
7.3.3已安排加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加班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参照旷工处理。 7.3.4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打卡的实际加班时间取整数小时计算,《加班申请单》时间大于
打卡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
7.3.5经员工申请,其加班可充抵当月事假或补休,补休须在当年度完成,并且连续补休时间
不得超过2天。
7.3.6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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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按《公文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制定、修改及解释,本制度在员工代表大会讨论
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 有效期: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至下次修订日止。本制度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必备项目,新员
工入职即须签字认可。
3、 本制度2015年6月1日第一次批准修订;
本制度2016年1月1日第二次批准修订; 本制度2016年3月1日第三次批准修订。
第七条 附件
1、《请假申请单》 2、《出差申请单》 3、《考勤签卡单》 4、《加班申请单》 5、《调班申请单》
6、《外出申请邮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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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修 记 录 序号 版次 修订内容摘要 1 A0 2015年06月01日第一次修订 2 3 4 5 6 7 8 9 10
10 编制 人力资源部 审核 员工大会 批准 总经办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第一条 目的
规范员工的职业化行为与习惯,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培养员工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实施细则
3.1 工作态度:
3.1.1 热爱行业工作,对本员工作有热心,耐心,进取心; 3.1.2 对自己的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尽力;
3.1.3 对其他同事发扬主人翁精神,合作融洽,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勉励; 3.1.4 在工作期间,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1.5 不草率承诺客户超出服务范围的要求,但承诺反则务必实践,不可食言,永远做到信誉
第一;
3.2 服务规范:
3.2.1仪表:公司职能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上班着正装;
3.2.2微笑服务:在接待顾客与为顾客提供服务的同时,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
方;
3.2.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礼貌文明语言,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3.2.4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办公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内应保证随时有人
接;
3.2.5电话接听:接听任何座机电话,第一句应热情地说:“您好,XXXX公司”;接听电话应及
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3.3 办公秩序:
3.3.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看报纸,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
的安静有序;
3.3.2不要在办公室内高声交谈,不得聚集在办公桌周围大声讨论问题,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叫
喊某人,如需要通知某人或交代某事,应走到相关人的座位处进行沟通,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3.3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办公区、接待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
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十分钟;
3.3.4行走时应注意控制脚下声响,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3.5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
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关闭工作电脑,公司内部工作文件妥善保存后离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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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
作;
3.3.7发现办公设施(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向办
公室报修,以便即使解决问题;
3.3.8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区人员,务必做好关闭公用办公设备电源、门窗等收尾工作; 3.3.9工作纪律:
3.3.9.1不得在办公区用餐,午餐及茶歇时间,须在茶水间用餐;
3.3.9.2 周一至周四须着正装上班,周五可适当放宽要求,不得穿拖鞋上班;
3.3.9.3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及贵重物品;
3.3.9.4办公电脑需设置办公密码,妥善保存密码,离开工作区须设置工作电脑密码保护; 3.3.9.5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到岗,按照规定的
时间就餐;
3.3.9.6严格遵守《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维护公司正常经营和工作秩序,保证工作
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3.3.9.7严格遵守公司《公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文档资料和机密材料,不
得将需要保密的资料随意摆置;
3.3.9.8严格遵守公司《网络信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电子邮箱及相关工作
资料,不得将需要保密的资料随意泄露;
3.3.9.9严格遵守公司《货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公司产品及货物,不得随
意取用;
第四条 附则
4.1本制度基本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操作。
4.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按《公文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制定、修改及解释,本制度在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4.3有效期: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至下次修订日止。本制度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必备项目,新员工入职即须签字认可。
4.4本制度由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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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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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编制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审核 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 批准 总经办 总经办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第一条 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责任感,弘扬正气、倡导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经营和工作秩序,保证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惩原则
3.1处理奖惩事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合理的原则; 3.2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3.3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4对发生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员工的同一奖惩事件只给予一次奖励或处罚,不得进行多次奖励或处罚原则;
3.5对所犯错误认识态度积极,改正及时者从轻处罚原则;
3.6屡犯加重处罚原则。即相同的错误重复多次,屡劝不听、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3.7经济赔偿原则,即由员工违反公司制度或国家法律,给公司或其他员工造成的经济或名誉损失均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奖惩原则
4.1奖惩事件的发生,由事件发生人直属或主管领导对事实进行说明,提出奖惩建议,报人力资源部。 4.2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直属上级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并知会当事人,依情节轻重及事实确立奖惩方案,呈分管领导核准。
4.3人力资源部予以公布,执行和统计奖惩情况,并将奖惩情况记录于员工档案,以备存查。
第五条 奖惩实施办法
5.1通报表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5.1.1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行为且有事迹者;
5.1.2品德良好,工作积极,表现优异,专业过硬,可为员工表率、有事迹者; 5.1.3领导有方,工作成绩突出者;
5.1.4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 5.1.5代表公司参加对外正式比赛,获得(社区级以上)主办方奖励名次; 5.1.6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维护公众利益获得区级以上部门表彰者; 5.1.7维护公司财物,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14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5.2嘉奖: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5.2.1公司或公司员工遇有意外事件,积极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5.2.2发现公司或其他员工利益正在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者;
5.2.3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5.2.4及时制止意外事件或事故发生者;
5.2.5对业务、管理有重大改善,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者; 5.2.6举报他人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或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3记功: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5.3.1在重大事故中,沉着果断采取措施,使公司免受严重损失者;
5.3.2对于公司发展提出卓越建议及方案,经公司采纳实施后具有显著效果者; 5.3.3对公司发展作出显著贡献、表现优异,堪为全体同仁楷模者。
第六条 惩处实施办法
6.1常识性过失:
6.1.1月度内违反以下业务流程达二次者将计入绩效考核:
6.1.1.1不注意环境卫生,如乱丢纸屑、果皮等垃圾;
6.1.1.2上班时间睡觉、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者; 6.1.1.3在办公场所扎堆聊天,劝阻无效者; 6.1.1.4浪费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6.1.1.5仪态仪表不端,未按公司要求着装,劝而不改者; 6.1.1.6开会无故迟到三十分钟以上或缺席;
6.1.1.7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6.1.1.8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6.1.1.9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6.1.1.10违反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6.1.1.11违反公司《运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6.1.1.12违反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
6.2业务性过失:
6.2.1月度内违反以下业务流程累计达三次者将计入绩效考核:
6.2.1.1邮件的主题与邮件的正文内容、提供的附件不一致; 6.2.1.2没有按照公司邮件管理规定发送或回复邮件;
6.2.1.3安排出入库时,在出入库单上的货品不相符,没有提供正确的信息造成的失误;
15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6.2.1.4所有对内外涉及到工作的邮件,没有按公司规定均要求抄送相关人员; 6.2.1.5没有按公司的规定时间按时按质提交各项报表和数据; 6.2.1.6没有按公司相关要求管理物品,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6.2.1.7货物接收,出货,造成数量、型号与实际不相符,导致客户投诉。
6.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6.3.1月度内累计犯常识性过失四次或业务性过失六次者;
6.3.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资料或邮件处理不当、在日常工作中对资料或邮件保管不当及未按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过失造成公司秘密级内容泄密,但能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补救措施者;
6.3.3未经批准私配公司钥匙,未造成损失者; 6.3.4无故缺席公司级例会及培训课程; 6.3.5营业店面员工超过15分钟不在岗; 6.3.6对其他员工讲不文明礼貌语言者; 6.3.7在公司内喧哗、发生口角者;
6.3.8未经批准擅用公司设备或设施,达到私人目的者; 6.3.9对上级工作安排无故拖延执行者; 6.3.10不爱惜公司财物,损坏或任意浪费者;
6.3.11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告栏张贴告示或损坏、涂改公司公告者; 6.3.12对所经办之事务作不实报告者; 6.3.13不接受上级正常工作安排者;
6.3.14工作不合作,或者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较轻者; 6.3.15 参加公司相关考试,考试作弊者;
6.3.16利用工作关系未经上级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员工工作区内者; 6.3.17未按公司出入货流程规定出入货,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3.18违反公司各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情节较重者:
6.3.18.1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较重者; 6.3.18.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较重者; 6.3.18.3违反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相关规定,情节较重者; 6.3.18.4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情节较重者; 6.3.18.5违反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情节较重者; 6.3.18.6违反公司《运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较重者。
16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6.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警告一次:
6.4.1受通报批评2次处罚后仍再违规者;
6.4.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资料或邮件处理不当、在日常工作中对资料或邮件保管不当及未按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过失造成公司秘密级内容泄密,但未能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补救措施者;
6.4.3对其他员工、客户态度恶劣,有损公司形象者;
6.4.4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上级正常检查工作除外; 6.4.5对按正常处罚程序进行处罚而不配合者;
6.4.6泄露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性文件、培训资料以及其他内部资料或邮件者; 6.4.7泄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资、奖金信息; 6.4.8包庇、袒护他人违纪行为,知情不报者; 6.4.9旷工一天者; 6.4.10在办公区域吸烟;
6.4.11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4.12未按公司出入货流程规定出入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6.4.13 代打卡等伪造本人或他人考勤记录者; 6.4.14违反公司各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6.4.14.1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6.4.14.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6.4.14.3违反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6.4.14.4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6.4.14.5违反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6.4.14.6违反公司《运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6.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过一次:
6.5.1受警告2次处罚后再违规者;
6.5.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资料或邮件处理不当、在日常工作中对资料或邮件保管不当及未按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过失造成公司机密级内容泄密,但未能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补救措施者;
6.5.3连续一天以上、二天以内或当月累计旷工二天; 6.5.4在公司内吵架、骂人、不听劝阻者; 6.5.5未经同意在外兼职,情节轻微者; 6.5.6擅离职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5.7最后离开办公室不按公司规定锁门、关窗、关水、关电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7 人力资源管理文件
6.5.8对公司的货品保管不当,因失火、失盗、运输途中等因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6.5.9违反公司各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5.9.1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5.9.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5.9.3违反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5.9.4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5.9.5违反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5.9.6违反公司《运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者。
6.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降级、降职处理或调离原岗位:
6.6.1年度累计警告三次或记过一次;
6.6.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资料或邮件处理不当、在日常工作中对资料或邮件保管不当及未按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过失造成公司绝密级内容泄密,但未能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补救措施者;
6.6.3 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工作失职造成损失金额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包括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
6.6.4根据公司其他规定需降级或降职者; 6.6.5违反公司各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情节恶劣者:
6.6.5.1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恶劣者; 6.6.5.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恶劣者; 6.6.5.3违反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相关规定,情节恶劣者; 6.6.5.4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情节恶劣者; 6.6.5.5违反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情节恶劣者; 6.6.5.6违反公司《运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恶劣者。
6.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
其相关责任的权利,若有违法行为,公司将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6.7.1半年内受通报批评累计三次或警告累计二次者或年度受通报批评四次或警告累计三次或记过累计二次;
6.7.2未经批准,携带或私藏危险品或凶器进公司者(如火药、汽油、酒精、硫酸、砒霜、匕首、枪械等);
6.7.3聚众闹事(二人及以上)或纠集、煸动别人围攻公司员工、扰乱公司秩序者; 6.7.4散布谣言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公司和其他员工名誉损失者; 6.7.5故意损坏、偷盗、诈骗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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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伪造姓名、学历、经历、年龄、身份信息等个人资料、骗取公司聘用者,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欺骗公司者;
6.7.7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所担任职务录用条件者; 6.7.8对其他员工进行胁迫、恐吓者; 6.7.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行骗者;
6.7.10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供应商、客户、合作单位或其他员工利益者; 6.7.11未经允许,强行进入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不听劝告者;
6.7.12连续旷工三天、当月累计四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者(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6.7.13因故意行为,造成其他员工身体伤害者; 6.7.14行为不检点,有损公司声誉者; 6.7.15第二次降级或降职;
6.7.16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6.7.17伪造、篡改或盗用公司印章;
6.7.18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司资金、盗卖公司物品、贪污舞弊者; 6.7.19故意泄露公司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规定者;
6.7.2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 6.7.21未经同意在外兼职,影响公司工作者;
6.7.22违反公司各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2.1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2.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2.3违反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相关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2.4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2.5违反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2.6违反公司《运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特别恶劣者; 6.7.23根据公司其他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辞退者。
第七条 惩处实施办法
7.1本制度奖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以上违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力。
7.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按《公文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制定、修改及解释,本制度在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7.3有效期: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至下次修订日止。本制度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必备项目,新员工入职即须签字认可。
7.4本制度由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本制度2015年6月1日第一次批准修订; 本制度2016年3月1日第二次批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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