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如果在开通医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买到医保药物的,但是有的省份医保是不可以进入药店的,只能在医院使用,建议咨询社保所或者当地医保部门还有一般处方药,在药店也是在没有处方的前提下,也是不能开具的,建议提前开好处方,再到药店开具。
医保卡只能在定点药店买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时,医保个人账户不设每日结算金额上限,参保人员每日累计购药金额超过500元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予以提示。
用医保卡在药店买药有下列规定:如果药品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范围之内,参保人员可以到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但是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则由参保人员自行负担。
经定点零售药店店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核药品及相关购药人员身份信息后,购药人员在购药结算单上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定点零售药店留存备查。
医保报销的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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