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贫困生助学金一年发放两次,每年9月1日前。
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我们通常把家庭人均收入较少,有一定数额债务,只能缴纳部分学杂费,基本生活费接近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定为“贫困生”;而把家庭经济收入没有任何来源,基本上靠借债上学,无力缴纳学杂费,在校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称为“特困生”。
国家资助贫困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儿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有利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培养有志青年为国家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带动贫困家庭、贫困地区的发展。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目前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普遍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
高校发放时间由学校而定,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国家贫困生助学金一年发放两次,每年9月1日前,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贫困生助学金:贫困生助学金是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各地要按照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的贫困面,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一补”政策覆盖范围,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相结合,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重点人群倾斜。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共享与比对工作,全面、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保应助尽助。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省级统筹,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保障应承担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各地应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统一发放。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