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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拒赔理由中“写错病历”是否存在法律问题?

2020-06-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必须基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若“写错病历”未列入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不得拒赔。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有违反则存在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保险监督管理的规定;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采用格式条款、免责条款等方式限制保险人的权利;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拒赔的,应负举证责任。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绝赔偿,却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该情况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权拒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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