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该局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省市知识产权局起着协调和督促的作用,负责全省或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和省、市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协助上级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和专利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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