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有哪些义务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定代表人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定代表人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定代表人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定代表人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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